2020-08-07 18: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如果你也正在微信群裡進行這樣的行為,那麼,就要注意,你是否已經觸犯了法律。本文的主人公小趙,就是這樣不知不覺間一步步走向了犯罪。
要玩兒的人找群主要房間號。
群主,我玩兒。
我來一把。
我也來。
輸了的掃二維碼。贏家收錢.....
參與賭博
2019年的某一天,小趙在一個微信群裡看到有人玩兒「**爬山」遊戲贏了不少錢,心動之餘想著,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下個遊戲來玩兒又能贏錢又能打發時間,於是通過群裡的連結下載了遊戲APP。但看別人玩兒是一回事,自己玩兒又是另一回事兒,玩了一段時間自己不僅沒贏錢反而輸了好幾千。
開設賭場
小趙想,這可不行,自己玩兒手氣太背,當個群主不錯,組織下別人玩兒,不論別人輸贏,自己都能拿抽成。於是說幹就幹,小趙自己也組建了個微信群,邀請自己的微信好友和別的微信群裡的人進入,沒多久一個五十餘人的群就建好了。在群裡,小趙發布「**爬山」APP的連結,邀請別人下載該連結後進入其通過網絡客服申請購買開設的房間,進行「爬山」賭博,並抽頭漁利。小趙把網絡統計的得分(輸贏情況)發到微信群,通知參與者向自己結算。參與者無論輸贏,小趙均收取每局五元的鍋底費用。輸者將所輸金額每局再加五元錢,通過微信轉帳給小趙,小趙收取輸者轉帳金額後,每局扣除五元,所餘金額通過微信轉帳給贏家。幾個月的時間,小趙通過這種方式獲利了一萬餘元。
依法判處
在小趙還沉浸在利用微信群「賺錢」的愉悅中時,公安機關對其進行了傳喚。直到這時,在公安人員的調查詢問下,小趙才知道自己利用微信群組織他人賭博的行為觸犯了法律。
對小趙的上述行為,經過法院審理認定,小趙以營利為目的,建立賭博微信群,利用「**爬山」手機軟體邀請多人參賭,以「爬山」的形式組織賭博,設定賭博規則,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通過微信支付賭資,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最終,小趙因犯開設賭場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違法所得一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並沒收。
法官言
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社交工具和支付方式在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的同時,也衍生出了許多新型網絡犯罪。利用微信群和微信紅包等方式進行賭博是常見的情形。或許有人會覺得,不就是建個微信群讓別人玩兒「爬山」嗎?咋就犯罪了?如果你這麼認為,那麼,一定要注意,無論是在微信群裡參與賭博還是組織他人進行賭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犯罪情節,就依法構成賭博罪或開設賭場罪。因此,作為微信用戶,應當保持警惕,切不可因為眼前利益,利用合法工具,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
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
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文字:陳 超
原標題:《微信玩出新花樣 鋃鐺入獄悔當初!》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