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發帖稱姐姐在清明參團赴塞班島旅遊卻遭遇溺水身亡。記者昨天從上海市旅遊局等方面獲悉,事發前,死者與旅行社籤署了脫團協議,與另外三名同伴離團參加浮潛項目,在浮潛中不幸溺水身亡。目前,死者家屬已領取了死者的遺體和遺物,相關旅行社正在配合家屬處理善後。市旅遊局方面再次提醒廣大遊客在出遊時一定要確保人身安全,不要選擇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遊玩項目。
[事件回顧]女遊客離團浮潛不幸溺亡
日前,網友「博林的冬天」發帖稱,他的姐姐馬榮於本月5日與3名同學一起前往塞班島旅遊,4月6日8時許,在塞班島溺水身亡。該網友聞訊後於4月7日凌晨趕到塞班島,姐姐參加的旅行團國內負責接團的是北京途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姐姐和三名同學此次旅遊的目的地是塞班天寧島。
記者隨後從上海市旅遊局得到證實,該名29歲的女遊客參加的是由北京途牛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組織的赴塞班島旅遊團,她在自由活動期間,自行參加當地的浮潛項目時不幸溺亡。而途牛旅遊網昨天下午發布官方聲明透露:該女遊客和她的同學一行4人在事發前一天已籤署了離團協議,選擇不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自費項目而是自由活動,誰知次日早晨該名遊客便在軍艦島發生了意外。
而發生此次事故的地接社塞班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也通過微博貼出了包括女死者在內的4名遊客籤署的免責協議書,並稱帶團導遊小馮在得知這四名遊客要離團並自行報名當地的水上活動公司後,曾提醒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並告知離團後發生一切意外需自行承擔責任,但4人最終還是籤訂了這份協議。
[業內討論]自願協議能否讓旅行社免責
對於是否允許跟團遊客在參團期間離團自由活動,記者從滬上多家大型出境遊組團社獲悉,原則上在團隊遊行程中旅行社不建議也不鼓勵遊客擅自離團,但作為成年人遊客如果執意要脫團,旅行社的確會通過與其籤訂自願協議書的方式,來約定遊客離團後的人身安全需全責自負,這樣的情況在業內並不罕見。 「當然,我們會在遊客籤署協議前告知客人自行遊玩的風險,提醒他們注意安全。如果遊客在自行遊玩期間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亡事故,旅行社有義務協助遊客家屬進行補救或者善後,但不能算責任方。 」滬上旅遊業者告訴記者,像塞班這類的海島遊行程本就以自由行客人為主,因此如果是自由行產品旅行社一般只提供機票、酒店的服務,至於遊客在當地的人身安全應完全由本人負責。
對於旅行社與遊客私下簽訂的免責協議是否有效,法律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法律規定來說這樣的協議本身是有效的,但不能說明旅行社對遊客完全不需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只是在事故責任認定時可減輕責任。「由於我國旅遊業尚處於立法空白狀態,沒有相關法律條款與這樣的情況相對應,所以像這次事件中旅行社究竟應承擔多少責任,如果訴諸法律需要專案專議。不過,只要不是自由行的客人,旅行社多少需要為遊客的安全提供保障,不是一則免責協議就能夠真的完全免責。」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副教授、上海藍白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磊表示。
【官方提醒】
浮潛項目意外頻發需慎選
事發後,市旅遊局立即督促並指導北京途牛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積極做好事故的相關善後處置工作。途牛旅遊網已於4月6日當晚派工作人員陪同死者家屬前往塞班島處理善後事宜,但由於遇上周末,塞班島的行政機構無人辦公,相關工作進展並不順利。截至發稿,死者家屬稱,已經和洛杉磯領事館取得聯繫,並領取了死者的遺體和遺物。
針對近年來在海島旅遊線路中浮潛項目意外較為多發的情況,市旅遊局也提醒廣大遊客,若參加目的地組織的浮潛項目,應視個人身體狀況及水性等情況量力而行,請大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謹慎選擇。此外,遊客在外出旅遊期間,仍應安全第一。在旅遊行程中的自由活動時間,遊客應當選擇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並在風險可控的範圍內進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