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 17: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關於在旌德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落實國家環保要求,縣政府制定了《旌德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旌政〔2020〕55號)。現將主要內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自2020年12月1日零時起,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全年禁止燃放任何品種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東至原縣垃圾填埋點、八寶山山崗(含八寶山、后妃嶺公墓)、公山山崗、小汶裡山崗、安慶嶺山崗臨近城區內、孫家濱(含三益醬菜廠);南至旌白路58號、梓山山崗以北、一水廠、老供電局、河東巷、南長嶺(S207線與原S217線交叉路口);西至西遷S207線(含高鐵站);北至西遷S207線與G330線交會處(含徽水岸小區和新文科政府安置區)至G330線以南與原縣垃圾填埋點交會路段(具體區域以縣政府公告的區域圖為準)。
△旌德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圖
三、逢重大慶典和節日,確需在禁放區內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煙花燃放活動的,應當由主辦單位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依法向縣公安局申請《焰火燃放許可證》,並按照煙火燃放安全規程和經許可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
四、由旌陽鎮、縣經開區管委會、有關單位、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監管工作。全縣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黨員幹部應主動做好家屬思想工作,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
五、在禁放區域內,禁止批發、零售、非法儲存煙花爆竹。
六、處罰措施。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由縣公安局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應予拘留處罰,由縣公安局依法予以拘留;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無證無照或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由縣應急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煙花爆竹,責令其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本規定,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八、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監督,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或向公安機關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
九、《旌德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零時起施行。縣政府於2018年7月5日發布的《旌德縣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旌德縣人民政府
轉載自:微旌德
原標題:《關於在旌德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