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 (南京,記者 賈曉寧)訊 6月7日晚, *ST新海(002089.SZ)發布晚間公告稱,公司近日與參股公司江西迪比科股東曾金輝和江西若彥實業有限公司籤訂《框架協議》,約定曾金輝和若彥實業以不低於2億元價格回購*ST新海所持有的迪比科17.86%股權。
天眼查顯示,迪比科主營綠色高性能鋰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也曾是*ST新海力圖轉型的主業「新能源」的主要子公司。
*ST新海表示,本次出售江西迪比科,為進一步聚焦通信主營業務,也有利於減少新能源行業政策波動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摘帽未定先瘦身
*ST新海2019年的年報,至今延期未發。
6月5日, *ST新海剛發布公告表示,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審計工作進展緩慢,2019年年報將延期至6月9日發布。
而據之前公司發布的年報預報顯示,由於*ST新海在2019年出售了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軟體的部分股權,取得了9.8億元的投資收益,公司2019年業績扭虧為盈,預計盈利9473萬元。如果該年報數據通過審核,那麼今年*ST新海有望摘帽,擺脫被暫停上市的危險。
而年報難產之後, *ST新海再次再出瘦身計劃,2億元出售新能源子公司迪比科17.86%股權。而本次出售,距離上次收購,僅僅過去3年多。
2016年,*ST新海以5.33億元收購併增資新能源電動汽車整車研發生產廠家陝西通家,持有後者38.07%股權,同時還以2億元增資研發動力電池的江西迪比科,從而持股20%,*ST新海以此拓展「新能源」業務版圖,並表示未來將以「新能源」為重點,但未能帶來良好業績,新能源板塊在公司整體利潤中所佔比率不高。而本次確認出售迪比科17.86%股權,*ST新海基本從新能源電池產業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ST新海正式確定了「大通信」和「新能源」兩條業務線,並圍繞這兩條主業進行多次收購,結果大規模收購嚴重拖累了公司業績,導致*ST新海不得不靠出售之前收購的子公司才能保殼。
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ST新海之前連續虧損,靠出售子公司扭虧,公司目前能否迅速擺脫困難還不得而知,至少年報難產不是什麼好消息。公司此次出售資產,跟前次出售深圳易思博股權,目的應該是相同的,瘦身同時,募集資金保住上市公司平臺。
而關於本次出售迪比科的原因和影響,財聯社記者聯繫 *ST新海,得到的回覆是本次出售事宜一切以公告為準。
公司潛在風險不斷
一方面,公司在出售資產,瘦身保殼;而另一方面, *ST新海的負面消息在2020年之後,不斷爆出。
2月27日,江蘇證監局披露對 *ST新海的處罰決定。該決定顯示,經查 *ST新海及控股子公司與陝西通家及其關聯公司存在關聯交易並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涉及金額4367.91萬元。 *ST新海在2019年2月28日公布2018年業績快報,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117.76萬元。而4月27日,*ST新海做出2018年業績快報修正,修正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52億元。公司存在資產減值測試不及時,業績預測與實際報表數據差異較大,進而導致信息披露不準確的問題。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 *ST新海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對 *ST新海董事長張亦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對公司時任財務總監戴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對公司董秘徐磊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隨後的3月4日, *ST新海公告稱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動。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馬玲芝女士與國都創業籤署了《股權轉讓框架協議》,馬玲芝女士與其一致行動人張亦斌先生擬將持有的公司3.44億股股份轉讓給國都創業。而這將導致實際控制人變更。
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已經查明的*ST新海存在未能及時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有股民已經委託相關律師對*ST新海進行司法維權。北京德恆(寧波)律師事務所的張志旺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證監會對新海宜立案調查並作出處罰,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前買入新海宜股票,且4月26日收盤後仍持有新海宜股票的受損股票,依法可以提起索賠。
而據紅岸風險挖掘系統顯示,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ST新海經營數據一直不太正常。公司銷售收入正增長,但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負增長。公司應收帳款較上期增長超過30%,產品毛利率較上期變動超過30%。此外,公司營業外收入大幅凸起同時,資產減值比例也大幅凸起。
(責任編輯:董雲龍 )
來源: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