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警察被判賠「太陽花學運」百萬 遭轟「政治性判決」

2021-01-08 中國臺灣網
臺警察被判賠「太陽花學運」百萬 遭轟「政治性判決」

2019年11月02日 09:15:00來源:中國臺灣網

島內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中國臺灣網11月2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導,島內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抗議人士從「立法院」轉進「行政院」,事後爆驅離濺血風波。臺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臺北市警局應賠償前「獨派」「立委」周倪安等14人各10萬(新臺幣,下同)至20萬元不等,總金額超過百萬元。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1日在Facebook表示,法官竟然黑白顛倒、清濁不分,做出如此政治性的判決,讓臺灣「司法」公信力在世人眼前再一次墮落、沉淪。

  柯志恩表示,警察執法權是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更是維護臺當局公權力的象徵,如此荒唐的判決,宛如閹割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未來不管面對陳抗群眾或取締非法等事件,難道叫第一線的警察除了當人肉盾牌之外,都不得有任何驅離、碰觸或強制措施嗎?

  柯志恩感嘆,臺灣的警察真是卑微。民進黨上臺即宣布「太陽花」入侵「立院」是「政治事件」,「閣揆」林全上任籤署的第一份公文,就是對學生撤告。而依法執勤的警察在法庭上竟被滋事者誣指為「殺人未遂、血腥鎮壓」,可憐的警察得不到臺當局的奧援。

  柯志恩說,因為在「政治正確」的氛圍下,辛苦執勤的警察反成為執政黨討好「學運」分子的祭品。更痛心的是,對於判決結果,臺當局「內政部長」徐國勇再度發揮伶牙俐齒的本事,宣稱沒有不挺警察,但強調「比例原則」很重要。言下之意,這些被判賠償的警察就是未符合執法的「比例原則」,不是嗎?

  柯志恩說,民進黨何時真心力挺過警察?或許只有面對不同政治立場的陳抗時,民進黨才會希望警察硬起來、強力執法吧?但是對於助該黨奪權有功的「太陽花」,警察只有任人宰割與踐踏。柯志恩最後表示,強烈主張臺北市警察局必須上訴到底,不僅捍衛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要力挽臺灣已漸崩壞的法治與公權力!呼籲明年用選票下架民進黨,討回警察執法的尊嚴與公道!(中國臺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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