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我們的粉絲提供更多有價值、有看頭的文章和信息,蘇小妹公眾號(蘇小妹家政)除了原有的「家政信息」「培訓信息」「孕產婦及育兒信息」之外,從本期開始,增加了《婚姻法》系列的文章,每期一篇。
因為是「首秀」,小編這次暫且將文章擺放在「主帥」的位置,這樣方便各位粉絲知曉此事,後面各期的此類型文章,都放在「副將」的位置。
文章方向:涉及婚姻的3個階段:結婚、婚後、離婚。
文章風格:法律是很枯燥的,條款是很死板的,為了讓大家容易理解、樂於接受,小編儘量用「土話」「口水話」「大白話」為大家講解。
原本小編計劃「首秀」推出一個很多人關心的話題: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這個話題有點「小沉重」,給人感覺「要離婚了算計怎麼分財產」似的,嗯,不好不好!留到以後說。作為「首秀」,還是擺一些喜慶一點的龍門陣比較好,那就說「結婚篇」嘛。
本期話題:我的子女可以和我表妹的子女結婚嗎?
小編問了公司裡的幾位同事,得到的答案是:不能吧!好像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不能結婚的。
嗯,不錯,居然都知道「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這樣的專業術語,看來我們蘇小妹公司的同事水平還可以嘛。
這個話題涉及到《婚姻法》第七條第一款:(見下圖)
因此,這個問題很簡單:什麼是「直系血親」?什麼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只要把這個問題搞清楚了,一切都OK了。先來看小編做的結構圖:
(1)直系血親,
這個很容易理解。就是「一條直線下來」的就是直系血親(上圖淡紫色區域)。
你外公外婆生了你媽,你媽生了你,你生了你娃。So,你不能和你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爸爸媽媽、自己子女、自己孫子孫女.......結婚,因為,你們是「直系血親」。
我國《婚姻法》對直系血親沒有「代數」的規定:不管多少代,只要是直系血親,都不能結婚!不能結婚!不能結婚!
(2)旁系血親,
對我而言,直系血親「旁邊的枝枝蔓蔓」就是旁系血親(見下圖)。
最關鍵的問題來了:怎麼計算A和B旁系血親的「代數」?
例如:我和我(姨媽那邊)的表妹,是幾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第一步,我們要找到「同源」。粗俗的理解,「同源」就是:同一個子宮。我和我表妹的「同源」就是我外婆,
當然,也包括我外公,畢竟外婆一個人也不能造人嘛。
第二步,數一下我到「同源」是幾代。
左邊紅色序號,我是第①代,我媽第②代,我外公外婆第③代,因此,我到我的外公外婆是三代!
(注意:這裡只是數數而,不是說先有我再有我媽!這裡和出生順序沒有關係。)
第三步,數一下我表妹到「同源」是第幾代。
右邊藍色序號,表妹是第①代,舅姨第②代,我外公外婆第③代,因此,我表妹到我的外公外婆是三代!
左邊三代,右邊三代,所以,我和我表妹是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能結婚!不能結婚!不能結婚!
說到「表妹嫁表哥」蘇小妹的原型蘇八娘就是嫁給了自己的表哥(見下圖)
那麼,我和我表妹的子女可以結婚嗎?數一下幾代就知道,具體看下圖:
左邊三代,右邊四代。如果左右兩側數量不一樣,以「最大數」為準,四比三大,因此,我和我表妹的子女是「四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超出了「三代」在法律上可以結婚。
那麼,我的子女可以和我表妹的子女結婚嗎?當然可以,既然我都可以,我子女也可以了。具體看下圖:
左邊四代,右邊四代。因此,我的子女和我表妹的子女是「四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超出了「三代」,在法律上可以結婚。
問:為什麼法律要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呢?
答:近親結婚,生的娃兒很可能質量不高,品相不好,整不好就是弱智痴呆、歪瓜裂棗。、
Why ?這個.......貌似和基因有關係,很複雜,我(自)說(己)了(也)你(搞)也(球)不懂。
自西周以來,便禁止同姓為婚,那個時候人口少,基本上同姓的人都有血緣關係。唐代的時候,如果同姓結婚是要坐班房的(兩年有期徒刑)
明清的時候,同姓結婚要打屁股的(各杖六十),政府會鼓搗兩口子把婚離了!
清朝末年,將「禁止同姓結婚」改為「禁止同宗為婚」這個稍微人性化一點,人口多了,天南海北的遷徙,很多同姓的人已經沒有什麼血緣關係了,如果不準同姓結婚,不知道要拆散多少對鴛鴦。
問:如果不要孩子,或者,做了節育手術,「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可以結婚嗎?
答:不可以!不管要不要娃兒都不能結婚!《婚姻法》裡禁止結婚的意思是:你扯不到結婚證。
如果你們兩個私底下要在一起,那也把你莫得辦法,不可能拿繩子把你們綁起來噻,只是以後娃兒上戶口估計老火,以後吵嘴巴子,打定子,要分財產,就不會按照《婚姻法》裡「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了,而是按照「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弱勢一方(一般是女方)往往會吃大虧。
溫馨提示
少數民族和漢族的婚姻政策有差異,具體請諮詢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為了社會穩定,國家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會一定程度上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例如,目前《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的不早於22周歲,女20周歲。但是,新疆、西藏等地區「降了2歲」男的20周歲,女的18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