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的草原
關於故鄉,我最喜歡白巖松在《朗讀者》節目裡,他的那篇《長大回家》裡對故鄉的解讀。
原文結尾這樣說:「故鄉,是起點,是終點,是即便永遠回不去,也依然是故鄉的那個地方。地域的故鄉,安放我們的身體,精神的故鄉,安放我們的靈魂。」
對於故鄉的眷戀是中國的文人墨客少不了的吟誦,故鄉在不同人的心裡都有不同的意義。
在孩子心裡,故鄉是親人每天陪伴,是家的範圍之內的每天的生活!
在成人眼裡,故鄉是時刻奮鬥後想回去的地方!
在旅人眼裡,故鄉是漂泊路上回頭可以找到的燈塔,時刻照亮他們回家的路!
還記得余光中先生那首詩《故鄉》嗎?詩裡都是對故鄉的眷戀,每次讀起來都能溼潤我們的眼眶。
今天有這樣一本書《在路上》,書裡看不到故鄉的字眼,但是卻讓我感受到行走在路上的每一個人,心裡那個清晰的故鄉。
《在路上》作者是傑克·凱魯亞克,他本人的簡介裡就能看到這是一個不安於現狀的人,他在故事裡描述的是一群人穿行在美國大陸留下的足跡。
如果說余光中先生《故鄉》裡表述的是對故鄉的思念,那麼這本《在路上》則讓我們看到了一群人對故鄉的另一種解讀。
我有幸讀到這本書,這本書裡瀰漫著躁動、激情的生命氣息讓心顫抖。一群人突破傳統思想,努力從縫隙裡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為了這時刻讓自己行走在路上。然而,這群不安於室的、以男人為主的人們,他們的每一次穿行之路,其實是一次次逃離故鄉後再次回到故鄉的旅程。
《在路上》的與眾不同在於:作者用真實的旅行中的經歷,讓讀者看到一個並不都是美好的行走過程。雖然一路風餐露宿,卻讓生命迸發出耀眼的光芒!
故事裡迪恩是把這個詮釋的最徹底的代表,而故事裡的我―薩爾是因為迪恩而找到真實自我的代表。
迪恩的行為,在陌生的、不懂的人眼裡,他的行為是難以理解的存在。當我們讀完《在路上》這本書,你會發現你之所以會心潮澎湃,根源在於這群人的果斷和瘋狂。
很多時候我們會被現實生活所困,我們有太多顧慮不能隨心所欲去做事和生活。然而在這本書裡的每一個人,他們活得看似亂七八糟又拮据困頓,但他們卻又是最富有的人群可以肆意燃燒自己的生命!
如果說這本書只是描述一群人的一次次穿越整個美國的經歷,那它如何能成為影響一代人的經典?
《在路上》是一部與眾不同的旅行日記,雖然它的題材是小說,但卻是真實經歷潤色後的紀實小說。也許虛構的故事情節可以滿足不同人的想像和需求,但以真實經歷渲染後的故事更能撬動人心!書裡的任何一部分,都可能打動一個人的身心。
所以《在路上》真正感動大多數人的原因:如何在現實社會的約束裡做一個自由的人!如何在堅持如何在所謂的自由裡找到那兩個故鄉。一個故鄉是出生的那個地方,一個故鄉是不停探索自我而行走的路上。
故鄉,在每個人心裡都是不同的。然而諸多不同裡,我們卻總能找到相異裡的共通之處。無論哪個故鄉,總會留在心上和身上。
一:吾心安處是故鄉!無論多遠它都在這裡等待你的歸來。
蘇軾的一首詞,《定風波·常羨人間琢玉郎》:
常羨人間琢玉郎,
天應乞與點酥娘。
自作清歌傳皓齒,
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裡歸來年愈少,
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
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詞中的歌女柔奴,在她心裡有蘇軾的好友王定國就是她的歸處。
雖然是一首詞,卻與《在路上》表達出的故鄉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在迪恩和薩爾的心裡,故鄉是那個無論有多遠,都可以隨時回去的地方。然而在他們心裡還有一個遊走不定的故鄉:內心深處的渴望,隨時可以抓住的幸福之路!
故事裡的迪恩崇尚愛情,他熱烈的愛著瑪麗露。他雖然眷戀著這個年輕美麗的女人,但他停不下來行走的腳步。在他心裡愛情不能少,是因為愛情能讓他體會到綿延的激情。但是他又想逃離如火的愛情,因為愛情的存在有阻礙他行走的腳步的可能。
於是他一次次穿行在美國大陸,於是他結婚三次離婚兩次,幸運得是他最終回歸時可以與第二任妻子共同生活。
迪恩的人生總是按著他的意願進行,他的行為放蕩不羈,但是他活得精彩而充實。在一次次追尋生活的路上,迪恩是個勇士!
薩爾的人生因遇見迪恩而改變,迪恩的出現讓他的生活翻開了新篇章。沒遇見迪恩以前,他總是做白日夢去西部去開眼界。遇見迪恩後,他終於邁出了行走的第一步。薩爾的旅途一樣充滿各種各樣的情況,然而這些赤裸裸的感受,正是他能夠看清內心的倚仗。
薩爾和迪恩是有著相同渴望的人,在薩爾姨媽的認知裡迪恩是個麻煩,迪恩會顛覆薩爾循規蹈矩的生活,讓他嘗盡顛沛流離的苦楚。
然而迪恩為何能成為薩爾的好朋友?原因很簡單:他們是相同的一類人,他們的內心都住著一隻不安於現狀的野獸。
故鄉忽遠忽近,迪恩的故鄉是可以安放他疲憊身體的家,等他恢復體力後可以再次出發的地方。
薩爾的故鄉是姨媽守著的那個家,無論薩爾走得多遠,那個家都一直等在那裡。
對於迪恩和薩爾來說,他們是幸運的。在最後,迪恩帶著疲憊的身體可以回到與卡米爾生活的小房子。薩爾在行走中找到內心的歸宿,最終有一個漂亮的女朋友陪著他。
吾心安處就是故鄉,然而吾心安處的現實意義又是什麼?
二:故鄉是安定的坐標,隨時迎接疲憊的遊子回家!
《在路上》與其說是一部小說,還不如說是一個人追求內心渴望的旅行日記。薩爾一直生活在安定裡,他內心渴望可以去陌生的美國西部體驗生活。迪恩的出現讓他找到了遠行的契機,雖然忐忑但薩爾卻找到了遠行的勇氣。
薩爾的顧慮很正常,無論我們想去做某件事,都要有足夠的經濟基礎和完整的實行計劃。
薩爾想要遠行,計劃足夠完整,但經濟基礎不夠。這樣的旅行是有一定危險的行動,這也是很多人違背內心渴望而安於現狀的原因。
迪恩對於薩爾來說,不僅僅是朋友,更像那個帶給他希望的背後推手。所以薩爾雖然內心深處是恐懼的,但他卻能勇敢地上路。
《在路上》的神奇之處:就像照亮海上方向的燈塔,當太多的人們迷失在城市的喧鬧裡,迪恩和薩爾代表的一群人帶給大家的是推開新大門的希望。人們從糾結迷茫中醒來,按著《在路上》裡的旅行路線,開始了完整複製,開啟了一群人的朝聖之旅。
內心有根的人,其實是不懼怕遠行的。因為在他們心裡,那個隨時能張開懷抱迎接自己的故鄉,像一個安靜的巨人一直等在那裡。
看完《在路上》,驚嘆與它的問世居然會引發一系列流行變化。很難想像如今聽起來依舊驚心的詞語會和它有關,就如「垮掉的一代」、「披頭族」、「嬉皮士」,這些曾經佔據人們視線和身心的詞語,代表得是一個時代的改變、被催生出來的新文化形式。
當我們讀完這本書,你會發現這一切的發生又是那麼理所當然。
甚至那些曾經紅火的搖滾樂隊成員們,都是深受《在路上》一書影響的一代人。
《在路上》的大火,因為它具有可效仿的教科書一樣的存在。很多人為自己不安的、充滿渴望的內心,找到了最好的歸宿。有了這個標杆,遠行變得不在可怕!
無論身處何方,內心的安放有歸途,是每個離開故鄉的人最好的保障。
《在路上》這本書的精華,究竟帶給我們什麼樣的精神?《在路上》又具有怎樣的現實意義?
三:故鄉是一個人內心狂野的兩面:遠方的故鄉是個性的釋放,歸處的故鄉是吾心安處的地方!
如果你不讀這本《在路上》,你永遠都想像不出故鄉與遠方這樣一層聯繫。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處躁動不安的角落,然而能讓一個人將這份隱秘的角落暴露出來又遵循這份躁動去實施,這需要勇氣和智慧。
落葉歸根是中國人的宿命論,因為對故鄉的渴望,世界各地都有華人聚集的「唐人街」。相比找不到歸路的真正「流浪漢」,擁有故鄉的人是幸福的。
故鄉和遠方從來不是不相干的兩個詞,因為有現實的故鄉,你才會升起遠行的想法,希望在遠方找到故鄉深處的渴望。
書的最後,薩爾口中的迪恩·莫裡亞蒂是兩個人,一個是老人一個是青年。他行走在熱衷的穿行美國大陸的路上,也許沒有人能遇見到他會遭遇什麼,然而就是這樣一種不可預見的不確定,才是最讓人嚮往的存在。
我喜歡故事裡的探索經歷,還有這群穿行不停的人們,他們有我不能理解的關於性的認知和對待方式、各種無法理解的荒唐行為和執著的精神,但這都不影響這本書帶給我們的震撼。
薩爾與迪恩的相遇是巧合?不,他們的相遇和結伴同行是磁鐵相吸兩極的回歸。
《在路上》是撕開人們迷茫的口子的工具,讓找不到方向的人從新定義了自己的追求方向
《在路上》不僅給讀者展開了那個時代的影像,更讓讀者從中找到了一種生活的態度。
就像薩爾在文章最後說的那句話:「除了衰老這塊悽涼的裹屍布,沒有人知道任何人會發生什麼!」
這句話讓我明白了薩爾和迪恩不停穿行在路上的原因:生命不可預見,生命又如此短暫。如何讓短暫的人生迸發出更絢麗的色彩,我們需要一顆不羈的、不安分的靈魂。生活的可悲源於千篇一律的每日重複,生命的可貴又同樣來自這千篇一律的日復一日的重複!
願每一個擁有不羈靈魂的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兩個故鄉。一個在路上能帶給你希望,一個在遠方能給你帶來安心!
我是晗欣梓悅,分享自己文章裡的溫暖,與喜愛文字的你一起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