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險暫未實現「演示收益」要退保?提前退出不明智

2020-12-22 瀟湘晨報

隨著秋冬季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進,不少消費者對壽險、重疾險等生命健康類保險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實際上,除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許多壽險產品還具有紅利分配,使投保者可以參與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獲得可能的較為可觀的收益。

不過,一些投保人誤將分紅保險簡單地等同於定期儲蓄,認為每年的收益都是固定的。其實,分紅型保險紅利來源於利差、死差和費差等所產生的可分配盈餘,保險公司每年向消費者派發的紅利是不確定的,因此分紅型保險的收益也是不確定的。基於精算及其他假設,分紅型保險產品在銷售時會對未來的分紅水平進行利益演示,不代表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實際的分紅水平並不確定,在某些年度保險公司的實際分紅情況可能是零。

分紅型保險的收益分配是一套複雜價值體系,然而,如果保險營銷員沒有向客戶解釋清楚分紅型保險的分紅方式特點及風險,就很容易造成客戶的認識偏差從而產生誤解,甚至在購買分紅型保險不長時間後發生投訴、退保等一系列不明智的行為,這實際上是得不償失的。

分紅保險前期的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所繳保費,猶豫期後短期內退保會有一定的損失,短期內的分紅可能也相對不高。只有中長期持有分紅保險,才可能獲得可觀的收益。由於不少保險公司在產品設計上將分紅險與萬能險進行組合銷售,如果客戶不領取每年保險分紅,而是選擇轉入萬能帳戶,還可以在萬能帳戶實現複利增值。例如《中宏保險宏睿世家年金保險(分紅型)》產品,被保險人從約定時間起每年領取年金的同時,還可以從第二年開始每年參與分享保險公司分紅,如選擇不現金領取紅利,還可選擇轉入已投保的《中宏宏添利萬能保險(萬能型)》的萬能帳戶複利增值。假設每年都有紅利,即便紅利金額不高,消費者持有分紅型保險的時間越長,紅利累積也會越多,進入到萬能帳戶後,收益也會越來越高,這就是特定保險產品組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禦通脹的原因。

由於保險購買的主動權最終掌握在消費者手中,保險猶豫期也為消費者帶來了更大的選擇空間,因此消費者應當充分做好保險條款的諮詢和了解,在具備相應的金融知識後再購買適合自身的保險產品,避免「偏聽」和「盲信」,從而造成實際收益與預期不符。消費者也要充分正視自身的籤字責任,認識到籤署合同文書的法律意義,而避免後期發生糾紛。

據了解,2000年,中宏保險率先推出分紅壽險保單,一直備受用戶青睞。對於保單持有人來說,不僅享有人身保險,還可以從保險公司經營成果中獲得紅利。這意味著,持有中宏保險分紅保單時間越久,用戶的收益可能越大。這是一種基於保險保障需求與可持續收益理念的投資,能幫助用戶解決養老、子女教育等大額消費需求。不過,從另一個層面而言,保險公司將分紅險業務的一定盈餘以紅利形式進行分配,其本質也是風險共擔。消費者不能僅僅考慮「收益」而忽視保障,應在滿足自身保障需求的基礎上,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分紅險不是單純的投資產品,不能將該類產品過往分紅水平的高低作為衡量其優劣的唯一標準。

此外,保險消費者也要理性認識到,分紅的演示利益只能作為參考,並不具備確定性。分紅收益的來源,是保險公司分紅險業務的實際可分配盈餘,而並非一檔確定收益,切勿將其與銀行儲蓄利息等同看待。尤其是對分紅的「短平快」有較高要求的投資者,不適宜將分紅型保險作為家庭財務規劃中的長期配置部分,因為分紅型產品短期內的分紅情況很可能達不到消費者的要求。

具有保險保障需求、一定的收益預期,同時對特定保險公司相對看好的消費者,可以謹慎選擇並長期持有分紅型保險,切勿因某年的分紅情況不理想而選擇非理性退保。消費者要認準保險公司品牌,選擇中宏保險這樣正規可靠的機構進行投保,充分保障自身的財產權益不受侵害,爭取在獲得保障的同時,努力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廣告)

風險提示:分紅保險,其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在某些年度可能為零。《中宏宏添利萬能保險(萬能型)》為萬能保險,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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