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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聶樹斌、呼格吉勒圖:為時代、為大眾踩了雷、補了坑!
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宣告張玉環無罪。2.聶樹斌案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逮捕。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並支付國家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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剷除呼格吉勒圖冤案產生的土壤
15日,內蒙古高院的法官當著呼格吉勒圖父母的面,宣讀了再審判決,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周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一起姦殺案兇手。案發僅僅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正義的曙光,終於廓清了歷史的幽暗。18年後,呼格吉勒圖沉冤得雪,可以想像,不僅其父母,即便是如你我一般的圍觀者,也必定心中頓起波瀾,難以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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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呼格吉勒圖案件中的悲劇感
呼格吉勒圖,一個被處決後多年不被公眾知曉的名字如今幾乎家喻戶曉,當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時,呼格吉勒圖的名字一夜間成為一種公共知識;當預期的無罪改判公開後,連這個名字都念不順口的人也都來議論紛紛了。 我聽到的議論最多的,是有關責任人員必須追責;也有人追問:冤案如何鑄成的,如何防止類似冤案再度發生?許多人義憤填膺,言語裡滿是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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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冤死案」反思:嚴格追究責任後,勿忘司法良心的重構
公安機關經初步偵查,認定報案人呼格吉勒圖是兇手 。5月23日,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呼格吉勒圖不服,提出上訴。6月5日,自治區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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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無罪!當庭釋放
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無罪!2020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宣判,依法宣告楊松... 天津高院對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案依法公開宣判2020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宣判,依法宣告楊松發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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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再審改判無罪裁判要旨
再審結果:無罪 判決理由: 本案再審中結合新證據和原審證據,認定被告人陳遠志與謝先進、謝某之間的借款是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民法調整範圍。再審結果:無罪 判決理由: 1.再審查明的事實尚不能推定章優明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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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張志超案」13年後再審:宣判無罪
這條消息的內容是: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再審一案公開宣判,撤銷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宣告張志超、王廣超無罪。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張懷江、馬玉萍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2005年,張志超因涉嫌強姦並殺害同校一名女生被當地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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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顯輝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 改判被告人無罪
新華社瀋陽12月24日電(記者高爽)24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韓顯輝故意殺人再審案進行公開宣判。經審理認定韓顯輝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撤銷原審裁判,改判韓顯輝無罪。再審認為,原審被告人韓顯輝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存疑,依法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本案除韓顯輝的有罪供述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韓顯輝實施了殺害穆某某的行為,間接證據亦不能形成完整、閉合的證據鎖鏈。因此,原判據以定罪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認定韓顯輝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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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羈押5449天,山東張志超申請近790萬國家賠償
今日(8日)山東臨沂中院出具立案通知,正式受理張志超國家賠償案。在國家賠償後,準備找機會做一些小買賣。 新京報記者1號從張志超代理律師處獲悉,法院已收下張志超的申請材料,並將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 今日(8日)山東臨沂中院出具立案通知,正式受理張志超國家賠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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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無罪!迄今遭羈押最久申冤者為何再審改判?
律師表示,後續將繼續為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同時針對當年違法辦案的司法人員展開追責。撰稿 | 一 一8月4日(今天)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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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入選國家賠償法典型案例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賠償委員會主任委員陶凱元25年來,全國法院依法審結各類國家賠償案件達到22萬件。國家賠償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其中我們把它又分為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22萬件裡面,司法賠償約6萬餘件。2019年我們去跟1995年國家賠償法頒布的那一年相比較,(審結)案件的比例提升了11倍,這個還是蠻高的 一個增幅,其中司法賠償大約提升了2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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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紅案律師:再審提前一小時宣判 吳春紅聽到「無罪」後泣不成聲
無罪釋放後的吳春紅。家屬供圖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4月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2004年11月發生在商丘市民權縣的一起投毒殺人案件再審宣判:原審被告人吳春紅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入獄15年多之後,50歲的農民吳春紅重獲自由。而服刑期間,吳春紅一直堅稱自己無罪並拒絕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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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張志超案」:入獄13年 再審宣判無罪
今天(2020年1月13日),一起舊案的再審宣判,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2006年3月6日,16歲的張志超被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入獄13年後,經過再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志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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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被判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再審為何改判無罪
從再審查明的事實看,原審被告單位的行為既是為了增加當地稅收,也是對稅收制度改革的一種探索,其做法得到了上級批准;另外,也沒有證據證實原審被告單位及原審各被告人的行為給國家造成了經濟損失;其犯罪情節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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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13年後,改判無罪!「張志超案」案件大梳理
,宣告張志超無罪。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張志超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法庭對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一案再審宣判,改判張志超無罪。網友相信:正義可能會遲到 但是不會缺席2005年案件發生時,張志超不滿16歲,一年後,他被判處無期徒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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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獲496萬元國家賠償 哥哥:願拿5萬元獎勵緝拿真兇者
10月30日中午,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羅金壽處獲悉,當天上午11點,羅金壽和張玉環大哥張民強前往江西省高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該賠償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0521.5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0521.5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10月30日,江西省高院決定對蒙冤入獄9778天的張玉環賠償4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