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下午,汝城縣看守所已決罪犯葉某文在縣民政局工作人員、縣看守所民警的見證和祝福下,順利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了期盼已久的結婚證。葉某文拿著結婚證百感交集,「在逃11年,我東躲西藏,想結婚卻不敢辦結婚證,就連孩子出生了需要拿結婚證去上戶,我都不敢考慮這個問題。沒想到被羈押在汝城縣看守所後,他們知道了我的困難,想方設法讓我圓了結婚夢!真是太感謝了!」
今年36歲的葉某文系湖南省汝城縣人。2008年7月21日晚,葉某文夥同他人持刀砍傷朱某輝,導致朱某輝失血性休剋死亡。案發後,葉某文畏罪潛逃。2019年11月26日,葉某文被汝城警方抓獲後執行逮捕。2020年8月14日,葉某文因犯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被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葉某文現羈押於汝城縣看守所,不日將投送至監獄服刑。
汝城縣看守所民警在對葉某文開展管教工作過程中了解到,葉某文在逃期間結識了一個女友,兩人感情深厚,並於2019年5月生下一個小孩。因為不敢辦理結婚證,小孩遲遲未能上戶。聽到自己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後,葉某文越發為孩子的上戶問題焦慮,並多次向管教民警反映情況,表達自己需要辦理婚姻登記的迫切意願。葉某文的女友、親屬、代理律師也向汝城縣看守所提出了相應申請。
汝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生華同志了解這一情況後高度重視。為了讓在押人員懂得尊重生命,懂得感恩社會,懂得珍惜親情,徹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李生華同志第一時間聯繫縣政府分管民政部門的領導。得知民政部門因條件受限不能到看守所上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又積極聯繫縣民政局局領導,協調具體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並多次與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傅雙林同志商討,認真安排部署,指導看守所制定行動方案,充分做好臨時出所押解任務的準備工作。
9月8日中午,縣政務中心和縣民政局辦事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秉著特事特辦原則,開闢綠色通道,簡化辦事流程,優化領證程序,加班加點為葉某文辦理業務。通過多方溝通協調和周密安排部署,葉某文盼了多年的結婚證終於順利辦好了。
辦理完結婚手續後,葉某文妻子張某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說:「感謝看守所人性化管理教育,既保障了我們的合法權益,又穩定了我丈夫的思想情緒,讓他能夠安心服刑。」聽著妻子的鼓勵和期許,葉某文感動不已:「感謝汝城縣公安局的人性化執法,讓我們圓了結婚夢,讓我感受到了社會的包容和溫暖。我一定會振作起來積極改造,重新做人,爭取在監獄減刑,早日回歸社會,承擔起家庭的責任。」
汝城縣看守所秉承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切實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通過人性化管理促進在押人員悔過自新,進一步深化了監管場所文明建設,為帶動在押服刑人員認罪伏法,配合改造,儘早回歸社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來源:縣看守所
編輯:蔣文 審核:尹長徵 審定:傅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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