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孫子兵法》謀攻篇
原文為: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1. 用兵的最高境界是用謀略戰勝敵人,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其次是進行外交鬥爭以瓦解敵人的聯盟,再次是戰勝敵人的軍隊,下策是攻佔敵人的城池。
2.孫子認為,善於用兵的將帥,使敵人屈服,不必使用武力,佔領敵人的城市,不必依靠攻擊;消滅敵國,不必長期戰爭;最好用保全的方式爭取勝利。這樣戰力不受損失,卻能獲得輝煌的戰果,這就是運用謀略取勝的戰爭法則。
3. 「伐謀」,是伐掉對手的計謀,伐掉他的念想,從根兒上把他的念頭伐掉了。讓對手發現條件不具備,風險很大,勝算不多,放棄自己的計劃。 「伐交」,則是破壞他的外交,打散他的盟友。蘇秦張儀,合縱連橫,就是伐交。「伐兵」,熱戰,臨敵對陣,兵刃相接,或致之來而與戰。
英譯
Thus the highest form of generalship is to balk the enemy's plans; the next best is to prevent the junction of the enemy's forces; the next in order is to attack the enemy's army in the field; and the worst policy of all is to besiege walled cities.
2021.2.13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