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由中國企業評價協會發起研究提出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CEEA-CSR2.0)》(以下簡稱《準則2.0》)在京發布,未來五年中國企業評價協會將以《準則2.0》作為評價依據,開展「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評價及優秀案例分析等工作。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於2014年由中國企業評價協會在京發布,是目前在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領域的重要標準。據介紹,為適應新形勢,進一步推動準則的適用性、評價的客觀性,推動社會責任評價在引導企業參與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發揮更大程度的價值,經中國企業評價協會理事會研究決定,對《準則1.0》進行全面優化升級。協會組織國家電投、伊利集團、中青旅、騰訊、京東方、中指控股、億利集團、貝殼找房、滴滴出行、易寶支付等10餘家企業代表及高校教授組成課題組,在借鑑國內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學術界、企業界意見,充分研究和討論形成《準則2.0》。
隨著中國社會和經濟的飛速發展,全社會也越來越關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績效評估,相關評價指標呈現出逐年快速擴增、更具多元化、國際化與定量化等特徵。《準則2.0》中將部分二級指標增加三級指標,指標設定更加全面,更具有操作性。如「誠實守信」中新增「定期披露優質社會責任報告」,將企業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納入常規考察內容。「社會責任項目」細化考察項目的影響力與規模,「社會責任榮譽」重視榮譽的權威性與一定時期履行社會責任的數量;「消費者權益」增加「消費者權益滿意度」,督促企業定期開展消費者滿意度輿情監測,及時調整服務內涵;「公益慈善」中增加「對於貧困地區的扶持」,側重於依靠可持續的方式進行精準扶貧;「科技創新」中,突出「創新」核心,將「好產品」細化為「優質新品」,體現產品引導美好生活,推動社會進步的理念。
近年來,更多的企業將社會責任融入到企業自身發展規劃之中,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也不再局限於對於環境發展的影響,因此《準則2.0》將「可持續發展」指標從「能源環境」上升至「責任管理」中,並結合企業發展規劃制定的特點,將指標名稱改為「核心戰略考慮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考核企業的核心經營戰略是否充分考慮應盡的社會責任,並將可持續發展規劃納入其中。
原有單一的百強榜單測評應用,不能完全滿足時下社會公眾對評估企業社會責任績效的深度訴求。《準則2.0》指標設定更加聚焦深度應用,一是在評價形式上推陳出新,可用於指導企業案例分析及社會責任評級;二是在測評受眾上深度挖潛,較多指標關注到了央企二級公司、地方國企等重要板塊,使其社會責任貢獻得到衡量與推廣;三是在理論實踐上創新結合,在國內、國際權威標準的基礎上創新了更具實踐價值的操作方式。
同時,《準則2.0》創新性的建立企業社會責任門檻指標,將「法律道德」、「質量管理」、「誠實守信」三個一級指標納入其中,為了突出門檻類指標在企業社會責任中發揮的基礎作用,將「遵守法律法規」、「無嚴重質量事件和安全事故」、「誠信經營、公平交易、杜絕欺詐」等指標作為參與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必備條件。
為體現國有企業及大型民企在產業鏈中發揮的社會作用,《準則2.0》增加「產業輻射」一級指標,從讓渡產品價格,帶動社會發展、帶動區域生態價值增值、率先發揮產業輻射作用、產業鏈輻射深度和廣度、帶動上下遊就業等的角度考察企業對產業的整體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