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野馬
你可能想到
在草原奔馳的駿馬
或者是福特旗下著名的野馬車型
但你可能不會想到
四川野馬汽車公司
是的,
中國除了比亞迪、長安、長城、吉利
這些著名的汽車公司,
其實還有像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這樣的地方車企。
雖然全國知名度不高,不太為人所知,
但是「野馬牌」汽車,
涵蓋了乘用車、新能源汽車
8大系列、40餘車型!
既然重名了,
那麼野馬汽車與福特野馬
就有了一段愛恨交織的故事!
四川(野馬)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野馬汽車,前身是四川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金頂」牌客車系列、「野馬」、「白鹿」牌輕型越野車和客貨兩用車在國內闖出一片名堂,而「野馬」牌越野車還是國家「公檢法」系統專用車輛。
其實野馬汽車的規模也不小,90年代在西部地區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也是四川的汽車老字號了。目前有8大系列、40多車型,銷售網絡覆蓋全國30多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一級銷售網點150家,二級銷售網點300餘家,售後服務網點超過300家。關鍵是,野馬汽車早在1986年即已申請註冊了『野馬』商標,並後續申請註冊了多件野馬圖形或文字的商標。
而福特雖然早在1962年就研發了野馬的第一輛概念車——Mustang I概念車,但是福特野馬的商標註冊時間卻在2006年6月26日。
眾所周知,福特Mustang的名稱正是為了紀念二戰中富有傳奇色彩的美軍P-51型Mustang戰鬥機,福特Mustang入華後將中文名定為福特野馬也廣為流傳。
如今提起野馬汽車,大多數消費者都會想到福特野馬,這對於早就進行商標註冊的野馬汽車來說,的確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尤其是當消費者開著福特野馬去到野馬汽車公司的售後維修服務點的時候,這烏龍簡直令人哭笑不得!目前四川野馬汽車提起了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
根據《商標法》第十五條規定: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係或者其他關係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福特汽車當時與野馬汽車就商標轉讓和共享的問題曾進行對話,可惜最後因費用等問題沒有達成協議,而福特註冊福特野馬的商標也成功了,這才為今日的商標糾紛埋下伏筆。
就註冊時間而言,野馬汽車的確是早於福特汽車的,但最後的判決結果將會如何,還不得而知。據買車君了解,野馬汽車還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告上了法庭。
野馬是個好名字,才引來兩大汽車公司的搶奪。不禁令買車君想起汽車界取名這件事,真的不容易。
汽車車型那麼多,遇見幾個車還以為是兄弟呢。朗逸和軒逸,速騰和奔騰,傻傻分不清楚。還有江鈴、江淮、鈴木,五菱、三菱,豐田、本田,世界那麼大,中文字那麼多,為何這些車企都選了相近的名字?當然了,比車型名字更可惡的是汽車設計相似。比如「出曬名」的的眾泰……
不過,取名再難也不能重名。畢竟《商標法》表示,重名可是不能註冊的哦,親!
欲知野馬究竟歸屬什麼車?請聽下回分解,再見!更多車名想要吐槽,快給買車君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