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2011年4月30日刊登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有關安排的公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烽火通信」)已將《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修訂稿)》(以下簡稱「《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涉及的53.6125萬份股票期權統一行權,行權結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主要內容及調整、核查和實施情況
1、激勵對象的範圍
烽火通信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範圍具體包括: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員工共計149人,後因部分激勵對象辭職,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將激勵對象調整為140人。
2、激勵方式
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來源為烽火通信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3、股票期權數量
2009年4月8日,烽火通信200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236萬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行權有效期內以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一股烽火通信股票的權利;後因部分激勵對象辭職,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將股票期權總數調整為224.1萬份。
4、行權價格
根據烽火通信200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17.76元/股。201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之行權價格調整的議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由17.76元調整為17.46元。
5、激勵對象行權的條件
除法定條件外,根據《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公司各年具體業績考核的指標如下:
年份行權業績指標1行權業績指標2
2010淨資產收益率≥8.2%不低於同行業當年平均業績(或75分位值)水平的較高者(同行業對標企業樣本按照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選取通信設備製造業[行業代碼G8101]全部上市公司)
2011淨資產收益率≥10%
2012淨資產收益率≥10%
2013淨資產收益率≥10%
行權有效期開始上一年度(2010年)經審計確認的淨利潤增長率≥20%,並且不低於同行業平均業績(或75分位值)水平的較高者(同行業對標企業樣本按照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選取通信設備製造業[行業代碼G8101]全部上市公司)。
上述所有的收益性指標,必須是:第一,扣除了非經常性損益;第二,重大資產注入等外延式增長行為導致的業績變化,在注入當年不計算在業績考核中,在注入次年,應以注入當年的業績基數來計算增長率。
激勵對象考核條件:根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績效考核辦法》,激勵對象行權必須滿足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的要求。
二、首期股票期權激勵方案審批及信息披露情況
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政策規定擬定,並按規定履行了相應的決策程序:
1、2007年12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2、2007年12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通過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激勵對象的決議》。
3、根據國務院國資委及中國證監會的反饋意見,公司修訂了《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形成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修訂稿)》(以下簡稱「《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無異議;2009 年2 月12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4、2009 年4月8日,公司召開200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5、2009 年4 月29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授予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股票期權的議案》,除因李進延、邊繼輝離職失去激勵對象資格外,其餘147名激勵對象授予條件均已滿足,同意授予童國華等147名激勵對象股票期權,共計234.4萬份。
6、2009 年4 月29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確定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授權日的議案》,確定《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授權日為2009 年4 月29日。
7、201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的議案》,由於翟啟華等七人已辭職,根據《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其已不具備《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資格,公司董事會同意取消上述七人的激勵對象資格並註銷其合計獲授的10.3萬份股票期權,調整後的《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人數為140名,本次調整後,公司的股票期權總數變更為224.1萬份。
8、201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之行權價格調整的議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由17.76 元調整為17.46元。
上述內容均同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
三、本次行權的激勵對象、行權數量和行權出資款驗資情況
1、激勵對象和行權數量
按照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為全部股票期權額度的25%。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的激勵對象共140人,其中110人考核分數達到90分以上(A檔),可以100%行權,26人考核分數達到80分不滿90分(B檔),可以80%行權,4人考核分數達到70分不滿80分(C檔),可以50%行權。行權數量合計為53.6125萬份,行權價格為17.46元/股。
具體行權情況如下:
序號姓名職務獲授期權數量(萬份)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萬份)
1童國華董事長3.90.975
2魯國慶副董事長3.50.875
3呂衛平副董事長3.50.875
4徐 傑董事3.50.875
5何書平董事、總裁兼黨委書記3.90.975
6李廣成副總裁兼國際公司總經理3.80.95
7姚明遠副總裁3.80.95
8熊向峰副總裁3.80.95
9楊壯副總裁3.80.95
10戈俊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2.00.5
11何建明副總裁3.00.75
12羅昆初副總裁1.90.475
13王彥亮副總裁2.60.65
高管合計13人4310.75
14-140 關鍵管理技術崗位合計127人181.142.8625
總計140人224.153.6125
經核查,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此次行權前六個月內未買賣公司股票。
2、行權出資款驗資情況
根據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利安達驗字[2011]第1023號驗資報告,本次激勵對象行權的認購資金淨額9,360,742.50元全部出資到位,其中股本536,125.00元,資本公積8,824,617.50元。公司原註冊資本為人民幣441,800,000.00元,實收資本為(股本)為441,800,000.00元。本次行權後,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幣536,125.00元,變更後的股本為人民幣442,336,125.00 元。
本次股權激勵向行權對象定向發行新增股份536,125股,已於2011年6月15日在中國結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股份變動登記手續。
本次行權股份上市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如下表:
股本
變更前本次增加額變更後
數量(股)佔註冊資本總額比例數量(股)佔註冊資本總額比例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441,800,000100%536,125442,336,125100%
合計441,800,000100%536,125442,336,125100%
四、本次行權後的股份性質、後續安排及行權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行權股份共536,125份,其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行權股份總數為107,500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董事、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變動管理制度》的規定,上述107,500份股份,除總量的25%即26,875股可在六個月後流通外,其餘75%的股份共80,625股自動鎖定。除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外,其餘的激勵對象行權後持有的公司股份減持不受上述比例和時間的限制。
本次行權股份的上市時間為2011年6月22日。
五、行權後新增股份對公司最近一期每股收益的影響
根據公司2010年年度財務報告,按行權前股份數441,800,000股計算的每股收益為0.854元,按按行權後股份數442,336,125股計算的每股收益為0.853元;根據公司2011年一季度財務報告,按行權前股份數441,800,000股計算的每股收益為0.1443元,按按行權後股份數442,336,125股計算的每股收益為0.1441元。行權新增股份對公司每股收益的影響較小。
六、本次行權募集資金的投向及管理
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共募集資金9,360,742.50元,已存儲於公司專用帳戶,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七、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2、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利安達驗字[2011]第1023號《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 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