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哈爾濱6月16日綜合報導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日前,國務院國資委原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姜林奎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依法向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林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姜林奎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姜林奎簡歷
姜林奎,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山東招遠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1月,任哈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總經理,哈藥集團三精製藥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1年11月,任哈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哈藥集團三精製藥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4年10月,任哈藥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1年10月,任哈爾濱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2年4月,任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
2019年6月免職。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