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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孤兒》劇情比較複雜,由多種情節構成,策劃陰謀的場所,不用說,是在當時的晉國都城絳邑(一說是今侯馬新田,一說是今襄汾趙康)。慘案發生的地域在哪裡?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趙氏宗族居住在什麼地方。筆者認為,當時除在晉都任職的少數人外,絕大多數趙氏成員均住在他們的採邑耿城,即現在河津市山王村。其依據如下:
據《左傳》和《史記》記載:晉獻公十六年(前661)由趙夙御公車,畢萬為右乘,獻公親自出徵,一舉滅掉霍、魏、耿三國。班師回朝後,將魏(將芮城縣北半部)賜給畢萬,耿(今河津市南半部,其治在今山王村)賜給趙夙為採邑(封地),並將他們官封大夫。晉文公四年(前633),也就是晉楚城濮之戰的那一年,趙夙之孫趙衰被拜為卿,掌管國政統領三軍。文公仍命趙衰繼承原封(見《史記·晉世家》)。直到趙獻侯(趙氏第十代)元年,即公元前423年,隨著趙氏勢力的不斷北擴,便將府治由耿遷至中牟(見《史記·趙氏家》、《辭海》)。趙氏在耿共統治了238年,這一點與《河津縣誌》記載:「趙氏在耿共傳十代」是一致的。而這件事發生在趙氏第五代趙朔時期,即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說此時,趙氏的採邑非耿莫屬。
晉國當時屬於奴隸社會趙氏家族就是耿地的奴隸主。這裡除少數自由民外,絕大多數都是趙家的奴隸。奴隸社會是父死子襲,代代相傳。他們除佔有土地、奴隸之外,還有一套以族人為主的多層次管理機構,佔有大片的土地收入。也就是說趙氏在這裡形成一個權力中心,常年統治著這塊地方。這些士大夫(奴隸主)權力很大,可以在採邑建築宮殿、豢養軍隊等。平時除少數任職官員外,多數人都是有事時來朝,無事時就在採邑經營自己的事務。若遇到戰爭,就接受諸侯的命令帶上自己的軍隊參戰。對於晉國來說這種權力分配更為突出,這也是釀成後來晉國被肢解的原因之一。
中國古代奴隸社會分公、侯、伯、子、男多個等級,下一級奴隸主要向上一級奴隸主納貢交稅。晉君屬於公級,趙氏屬於侯一級。也就是說晉國國君不僅不會給他們發放薪水,他們反而要向晉君納貢。這和後來的中央集權制不同。中央集權制是由郡縣交稅收,再由中央政府向大臣們發放薪水。而奴隸社會除過納貢外則是自收自養,即用採邑的土地收入養活自己。根據以上情況分析,趙氏的族人和眷屬根本不可能住在晉都,即使有也只是少數,絕大多數人都居住在他的採邑耿城。
案件發生後,對於一戶龐大的族群來說,就當是的交通工具而言,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把他們從一百多裡外的耿城押送到晉都絳邑,或者別的什麼地方來處斬,只能是就地處決。
《史記·趙世家》載:屠岸賈帶人到「下宮」把趙氏家族殺盡斬絕。本文認為這個「下宮」就是趙氏在耿城所建的宮殿。理由有二:(1)歷史上無論哪個朝代,除過國君帝王外,所有大臣都不能在都城建築宮殿,即使宮邸建築淂再豪華,再氣派也只能成為府,不能稱為宮。(2)當時晉國大夫一級的文武大臣至少也有二、三十人,試想,晉君能讓他們在晉都建立宮殿嗎?這就像諸侯不能再周朝都城洛邑建立宮殿一樣,各家大夫也不能在晉都絳邑建立宮殿。要建宮殿,只能建在自己的採邑。所以說這個「下宮」應在耿城一帶,《禮記·文王世子》:「諸子諸孫,守下宮下室。」 鄭玄 註:「下宮,親廟也。」這兒的下宮指的就是宗廟,趙氏的宗廟當然在其採邑了。
這樣《趙氏孤兒》原發生地就清晰了:策劃陰謀是在絳邑。藏匿孤兒是在襄汾縣三公村,或者是在盂縣藏山。也有可能是先藏進三公村,後藏到藏山。三公村與藏山名字都來自這件事。三公村係指韓厥、程嬰和公孫杵臼。由於他們三人在此有功,故定名為三公村,其位置在鄉寧縣交界處的山麓。藏山顧名思義就是藏匿孤兒之山,而慘殺趙氏家族的地方,無論怎樣說都離不開當時的耿城,即河津市山王村一帶,慘殺趙氏家族的地方應為現在的北張村,據記載,現在的玉泉寺其前身為商周時期耿國宗廟,後為春秋時期趙家最早的家廟,慘案發生後,趙家被滅門,為此,趙張村易名為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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