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以色列農民是如何生活的?在當時有何社會地位?

2021-01-08 每天讀文史

引言

早期以色列的自由農民顯然大部分都是生活在所有的城市團體之外,關於他們以及他們的社會與政治組織,我們從史料上得不到任何訊息。這個現象本身是典型的。

因為缺乏關於自由農民的詳細史料來源,人們相信羅馬早期除了城市貴族之外只有被保護民,而晚期只有大地主與奴隸,埃及則只有官員與不自由勞動者或國王領地上的農人,至於斯巴達,不管願意不願意,人們總是受制於這樣的想法:那兒只有斯巴達人和隸農。

同樣的,古代以色列的自由農民也湮沒於史料無言的幽深暗影裡:我們幾乎一概不得而知,除了他們的存在及其初期的權力地位。底波拉之歌毫無疑問地顯示出這點,歌中稱頌以色列農民階層在底波拉和巴拉(Barak)的領導下戰勝了西西拉(Sisera)所領導的迦南城市聯盟。至於他們的生活狀況則幽晦難明。尤其不得而知的,是他們的政治組織。

▲以色列古城

加諸農民領導人身上的各種相互矛盾的古老稱號,例如底波拉之歌裡所表現的,絲毫未透露出關於其政治團體內部結構的任何訊息。同樣也沒能告訴我們關於社會分化的方式與程度,而這顯然是存在於山區農民裡的。以千人為單位的軍事編組,似乎早就有的底波拉之歌裡提到的全以色列能夠徵戰的四萬人的概數,算是個暗示。進一步的情形就不得而知了。經濟方面的事情也一樣。我們找不到共同耕作體的確切線索。有人把某些文案做此解釋,並且以現今的一些事情做比附,譬如在巴勒斯坦的某些地方,有些或許是由佃農晉升上來的地主時而進行著土地分割的事。只不過,這是東方的蘇丹制下的亦即政治制約下的事情,全然得不出以色列早期農耕時代的任何消息。

據記載,耶利米動身到他的「民」(「am)那兒去取得自己的份地,這倒是個重要的引證點,不過意義並不明確,而且應當作這麼解釋:大氏族依情況而處分其所有地,不管是對永久性的氏族共有地做周期性的重新分割,或者是對某氏族成員無人繼承的地做出處置。總之,耶利米並不是「農民」。《彌迦書》的一個段落裡,將共同體(Rahel)裡的女性持分稱為chelob(繩),這只不過意味著持分地唯有在安居落戶之際以準繩來測量而已,並不是什麼周期性重分配的證據。「安息年」是否能和一段共同耕作的過往扯上什麼關聯,我們後面會加以討論,不過,話說在前頭,這是很成問題的。

▲以色列女性

至於其他方面,自由農民的狀態只能間接加以推論。底波拉之歌顯示,古代以色列的誓約聯盟無非就是農民團體,並且將農民與迦南城市聯盟的騎士並置於對立的局面,且讚揚他們「像吉伯林姆那樣」勇於徵戰。在歷史時代,誓約聯盟從來就不止是農民團體,這也是可以確定的事。到了後來的列王時代,軍隊裡就不再提到「農民」,或者至少農民並不是戰事的擔綱者。極有可能是,經濟的變遷與軍事技術的變化,在此和其他任何地方一樣,扮演了同等的角色。

隨著軍隊自行武裝原則的通行,武裝配備趨向巨額花費的轉變過程,阻隔了那些經濟上無法負擔的小土地所有者通往具備完全戰鬥能力的軍事團體的門路;尤其是,小地主在經濟上的「餘裕」根本比不上那些依靠租稅年金過活的土地領主。吉伯海耳之所以抬頭躍居於自由戰士民眾(「am)之上,無疑是奠基於此種情況,而且,儘管細節上無法證明,我們也不得不這麼推想:在經濟上具有武備戰鬥能力的戰士階層,因而也就是構成以色列在政治上具有完全資格的那一小部分人,隨著武裝花費的節節升高,人數也愈來愈少。在俘囚期之後所編纂的《歷代志》裡,確是把吉伯林姆與布內海耳視同於所有那些「帶盾與劍」和「射箭」者,或者簡單說「弓箭手」。

不過,《歷代志》(在政治觀點上)是站在虔誠的平民這一邊的,並且按他們的資料來做解釋。根據較古老的傳說,吉伯林姆是以槍為武器,(尤其是)身披甲冑,顯然是戰車戰士,與農民步兵成對比,後者的武器配備,依底波拉之歌所示的同樣也是槍與盾,不過往往只有投石器而已,基本上是輕裝備,特別是沒有甲冑。便雅憫(當時的)農民部族戰士在《士師記》裡被說是「拿刀的」。完全的戰士除了必須負擔騎士裝備的費用之外,還必須有經濟上的餘裕以接受戰士的訓練。在西方,此種情況導致相應的身份階層的出現。

▲以色列女兵

在以色列,當迦南的大城市被編列到誓約共同體裡之後,最後也循著相類似的軌跡發展。史料上確實從來未曾提及一個真正世俗貴族的特殊身份階層。具完全資格的氏族相互間是平等的,國王顯然可以和任何一個自由的以色列人通婚。不過,並不是所有自由的氏族都是政治上平權的。由於經濟上的武備能力-一切政治權力的前提條件,也由於某些省城的君侯氏族基於其世襲性卡理斯瑪而來的政治與社會優越地位,造成政治權力上的強烈差別。王制之前的時代,傳說裡往往以騎驢的氏族成員人數來標示某個氏族的重要性。

到了《列王紀下》的時代,以「阿姆哈阿列次」(「amhaarez)一詞來指稱國王、祭司與官員之外的政治重要人物,是其特色。有時候,此一稱謂只是單純的意指「全國百姓」,而不是單指「鄉間草民」。不過,在某些章節裡,這個詞彙卻顯然是別有所指。它指的是一群人,其中的某些人(數目似乎不多)當時是由國王特派的一名軍官來施以軍事訓練:尼布甲尼撒在耶路撒冷便發現到六十個這樣的人,並且把他們俘虜到巴比倫去。他們與後來的先知們敵對,也對抗耶利米之建議臣服於巴比倫,後來成為俘囚歸還者所組成的耶路撒冷教團國家的敵對者。情節如出一轍的是,「布內海耳」及其領導者撒列哈哈雅林姆(sarehachayalim,軍長,起而對抗尼布甲尼撒從先知群中揀選出來的總督基大利(Gedaliah),並將之擊殺。

▲耶路撒冷老城

被俘虜而去的阿姆哈阿列次和被留滯在耶路撒冷的單純「農夫」並不能等同視之。他們毋寧是屬於撒列哈哈雅林姆那一黨人。若用來意指「平民」(pleb)的話,會附加特別的但書。有鑑於前述關於阿姆哈阿列次接受軍事訓練的報告,我們很可以選擇做此設想:當時國王在政治上無權的平民當中強制性地選拔一些人出來並加以訓練,因而這個平民階層便被委以這樣的稱號。不過,從他們參加國王的歡呼贊同儀式和參與反革命運動的事看來,卻是此種設想的反證。

或者,我們也可以選擇將他們視為:重點是,在其農村追隨者支持下,與當時反對地方性農耕祭奠(lndlicheKulte)的耶和華信仰清教徒為敵的、民族主義的「豪強」(dienationale「Squirearch-ie」),這樣的阿姆哈阿列次是在俘囚期之後出現的。然而,在俘囚期之前,完全的武裝能力,也就是政治權,首先是落在城市定居的氏族身上的。先知的史料以如此典型的方式對舉出「大人物」(貴族)與「民眾」,所以前者想必是意指在法律上不是但事實上卻是閉鎖的圈子。俘囚期前的氏族名簿,在《耶利米書》裡似乎早已作為前提存在(至少就耶路撒冷而言),而名簿顯然只包括這個圈子的氏族,並且無疑是用來當作世俗貴族登錄負有兵役義務的吉伯林姆名單。

「海耳」除了意指「資產」之外,也是「軍隊」和(戰鬥)「能力」的意思。因此,先知時代的「高貴人」指的也就是那些氏族,他們提供身披甲冑全副武裝且訓練有素的戰士,並因而掌控了國家政策的決定權,既然法庭與官職全都落在他們手裡。隨著農民愈來愈被排除在軍隊之外,顯然氏族制也就在農民之間解體。這最能夠解釋為何當以斯拉聚集居住在耶路撒冷的民眾時,出現那麼多未具氏族系譜而僅以出生地登載名單的人:氏族名簿包括的僅是武裝戰鬥力具足的氏族,在羅馬來說就是「克拉西斯」(clas-sis,擔任重裝步兵的有產市民階級)。

▲路撒冷民眾

不屬於這些完全資格氏族的自由人,被某些著名的學者(例如邁爾)視同於史料上的「格耳」(ger)或「託沙布」(toschab),亦即未具市民權的城居者(Beisasse)、寄居者(Metke)。只是,事情最不可能是這樣。因為,依其資產規模而不具騎士戰鬥力的以色列農民,即使參加底波拉的軍隊和掃羅的召集軍,也無法獲得古代時格耳林姆(gerim,ger的複數形式)所固有的禮儀上的特殊地位(未受割禮!)。舉凡提到「細民」而與「貴人」相對舉之處(在先知書裡,尤其是《耶利米書》),前者無非是受到貴族欺壓的以色列同胞,並且是正確的生活樣式與虔誠信仰的擔綱者。

經濟上不具完全戰鬥力的以色列自由農民所處的地位,本質上正如我們在整個古代所見到的agroikoi(農村居民)、perioikoi(城市周邊從屬地的居民)和plebeji(平民階層)以及我們可以從赫希歐德那兒相當清楚得知的情形。他們的人身是自由的,所欠缺的是積極的政治權利,尤其是不得參與裁判官職(不管是法律上,或是事實上)。城市貴族便是在此利基上逕行其高利貸剝削,將他們壓榨成債務奴隸,並歪曲法律而濫權威制。對此的控訴,通貫於整個舊約裡。

▲耶路撒冷街道

以色列所發生的這種經濟的階級分殊化,毋寧是整個古代早期的城市共通的現象,尤以債務奴隸為其典型。在傳說裡,所有的卡理斯瑪君侯,打從耶弗他、掃羅(《撒母耳記上》,做非利士人奴隸的希伯來人)、尤其是從大衛(《撒母耳記上》)一直到猶大·馬喀比,身邊的扈從和傭兵都看得到他們的身影。

結語

在與迦南的城市貴族戰車騎士徵戰時,曾經是以色列誓約共同體軍隊核心的自由農民,隨著以色列大氏族逐漸移往城市居住以及戰爭技術逐漸趨向戰車陣仗發展,如今也愈來愈成為自己的民族裡的平民了。反之,寄居者,格耳或託沙布,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們的狀況必須結合俘囚期之前與之後的史料才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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