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了一下幾份業界合同,發現不少行業沉痾。——水哥
常言道「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謠言的傳播速度更是超乎想像。也不知怎的,合同這個本來很專業的事兒,這幾天忽然到處都有人拿著條款指手畫腳、高談闊論,儼然個個專家。沒錯,說的就是所謂閱文「新合同」。
今天水哥把閱文近幾年的合同及行業內多家合同進行了橫縱向對比,總結了三個關鍵信息:1. 沒有所謂「新合同」,都是舊問題;2. 部分條款存在問題,但也有不少問題系誤讀和誇大;3. 多家合同進行橫向對比,行業多年的沉痾顯現,亟待優化。接下來,我們一起來對照合同,看看到底是不是這麼回事。
一、沒有「新合同「 都是舊問題
先拿出兩份合同,分別是閱文16年啟用的標準分成合同以及19年啟用的合同(網上的流傳版本),就一些大家熱議的部分,展開對比。
(閱文2016年啟用的合同)
(閱文2019年啟用的合同)
這就是被口水淹死的部分合同條款,從縱向時間來看,16年版本和19年版本雖描述略有區別,但整體歸納起來三個要點:全版權授權、獨家授權、作品最長保護期限授權。其實這些核心要點,多年來一直都差不多,沒有太多變化。
可見,在過往的閱文合同中,已經將著作權的人身權利之外的著作財產權全部獨家授權於甲方(即閱文),根本不是近期「新合同」的條款。當然,筆者也覺得這些條款過於一刀切,沒有留給作家自主把握和選擇的空間。
再來看下一個焦點問題,分成。16年版合同中作家報酬模塊非常清晰的講述了整體收入的構成: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網站自有渠道按單章訂閱電子銷售分成;甲方網站自有渠道其它銷售模式收益;甲方網站自有渠道外其它電子渠道及其他著作財產權推廣收益等。
(閱文2016年啟用的合同)
19年版合同中也就互動閱讀體驗、翻譯作品、音頻改編、同人作品等不同類型定義了相應的分成比例。當然每個模塊的具體分成比例多少以及授權的選擇權是否在作家手中還有待商榷。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條款在的16年和19年的閱文合同版本均有提及,由此可以斷定「新合同「不新。所以說,所謂的「騰訊資本入侵」、新管理層推出的「新合同「等都是多年積怨的宣洩口,閱文新管理團隊成為了不折不扣的背鍋俠。
二、錯誤解讀,誰在製造恐慌
有網友吶喊「我們拼了命寫作,最終只能五五分成,還是要去掉相應訂閱成本後的淨收益,要是淨收益為負,是不是還要倒貼錢……」這麼看,似乎又是一個剝削的典型案例,先不著急,不妨對照完合同細則再做評述。
(閱文2016年啟用的合同)
(閱文2019年啟用的合同)
閱文16年版本的合同規定,「甲方網站自有渠道按單章訂閱電子銷售分成:乙方將獲得相當於甲方網站自有渠道電子訂閱銷售淨收益50%的銷售分成。「並在詳細的介紹中明確,當「所獲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不限於渠道費用、運營費用等)後收益為負數或零元時,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成費用給乙方。」這一描述,19年的版合同上也保持了一致。
從以上條款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合同中對於作家的收入已經做了明確的規定,並且平臺方還自行承擔了不小的風險——收益為負。平臺雖然和作家是並肩前進的戰友,但並不是慈善機構,一部好的作品出街,既要作品本身的質量過硬,也離不開平臺的運作賦能。平臺要匹配相應的人工和渠道費用,用於作品的篩選、推廣、文案提煉、美工、投放等流程,以及背後的平臺搭建和用戶獲取等,都會產生相應的成本。我們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刊物印刷時代,用於封面設計、印刷、裝訂、版號、報刊亭投放、宣傳物料製作等流程中產生的成本,這些複雜的流程均由平臺來專業完成,作者則聚焦好作品的創作,這麼一來,對於分潤的理解就透徹多了。
再則,條款中提及,「當扣除成本後的收益為負數或者零元時,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成費用給乙方。」足以見得平臺方面對風險時的態度,也並未向作家去伸手要錢補貼虧損。至於網上所謠傳「倒貼錢」的說法,至此也就站不住腳了。當然,這只是錯誤解讀中的一個案例,就不過多展開了,網上還有不少謠言和闢謠帖,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關注。
不可否認的是,合同本身有不少待完善的空間,引起了作家的反感。但是事件能夠在短時間發酵的這麼大,背後到底有多少其他力量的推動,在此不多加揣測。
三、多家合同對比,行業沉痾顯現
閱文合同的縱向對比說完了,再來橫著比比。文學平臺也不只有一家,版權合同家家都籤,不巧得很,剛好咱手頭也有幾份。水哥從各位作家朋友處搜集了一番,其中包含掌閱、字節、米讀、趣閱等近10家網文平臺的合同。接下來,隱去了這些品牌,我們來做橫向市場的比較。
A家的合同
B家的合同
C家的合同
授權條款相關的還有很多,就不一一羅列了。各家條款的表述大同小異,但中心思想都一樣:全版權、獨家授權。授權時間上,有個別平臺換了個很鬼的說法,20年加到期不通知自動續約。20年,到期不通知自動續約,感覺和其他家並無實質區別。
這裡順帶說一句,為什麼各家平臺都想要爭取更多的著作財產權。其實僅僅在平臺上付費閱讀,一個信息網絡傳播權就夠了,但一部文學作品要得到最大價值的開發,往動漫、遊戲、影視等方向走,勢必需要涉及複製、發行、改編、攝製、表演等權利許可,如果還想出海,翻譯權則不少了。這些個一加起來,就變成全版權許可了。再來從作家角度思考,一手握著人身權,一手握著著作財產權固然是最安心的,但畢竟作家在創作之外掌握眾多資源能將IP充分開發變現的並不多。由此看來,若能將著作財產權充分和平臺共享,利用平臺的資源尋找開發機會,獲得價值最大化,也不失為一種選擇。作家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授權方案,也是後期閱文在作家懇談會提出的核心內容之一。
除了授權條款,還有別的,繼續看。這是直接要免費閱讀的。
閱文被罵到天上去了,可也沒直接說免費閱讀啊。
再看一款「續寫「的。
續寫或根據原作品進行再創作,本質是對原作品的改編,應當得到原作者的許可,並依法支付報酬。但根據這一條,作品不符合平颱風格,就要下架或要求作者修改,作者拒絕修改的,平臺有權續寫或再創作,且權利全部歸平臺所有。吃人不吐骨頭的感覺有沒有?這是哪家平臺,你出來,說說你們家是什麼「風格「?拿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風格」說事,把作品的文字改編權拿過來,還不付費。這是哪家的法律和道理?
還有更狠的。
眾所周知,著作權17項權能前4項為人身權,即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剩餘後面部分是財產權。人身權法定,作者有權行使,亦可選擇放棄。任何第三方沒有權利通過一個條款的約定,將侵害作者人身權的行為「視為」不侵害。
前面再狠,好歹把人身權都留給作者了,這家,要不要這麼絕,人身權也不放過。這樣公然違法好嗎?
再來一個搶錢的。
著作權人許可或轉讓權利,有權依法獲得報酬,這是《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二款白字黑字寫著的。對小說進行改編,用了作者的改編權,然後公然約定「甲方無權要求分得收益「,打劫打得如此理直氣壯,還能說什麼呢。
越看越生氣、越看越心驚的感覺有木有?原來閱文合同之外,別有一番滋味,部分作家所噴的閱文,雖然也有不少值得商榷和待優化的條款,可見閱文合同並不是孤例,甚至相比其他平臺也不算最苛刻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麼大面積的、普遍性的、不那麼合理的合同條款,是日積月累的行業沉痾痼疾,這次事件能鬧的這麼大和行業問題的普遍性也不無關係,只是閱文新管理團隊成為眾人攻擊的靶子。
四、轉折點初現 新管理層能否把握機遇
其實換個角度想,這次事件,對網絡文學界、對作家群體、對平臺而言,未曾不是好事。瘡疤揭開來,作家有機會暢所欲言痛陳積弊爭取權利,若平臺能夠廣泛聽取意見,坦誠面對過往的問題,就有可能將危機轉化為機會。
此次事件中的背鍋俠閱文新管理團隊面對突如其來的挑戰所展開一系列動作,讓整個行業看到了新的希望。閱文新管理團隊上任的第一天,「免費模式將替代付費模式」的謠言就爆發了出來,「新合同」的說法也隨之而出。閱文新管理團隊面對謠言以及作家普遍關心的合同問題,迅速進行了公開說明,指出:1. 當前大家討論的合同是閱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並非新合同;2. 針對舊合同的批評和意見,我們非常重視並將重新審視,將會與作家們廣泛溝通,對於不合理條款,會做出相應修改;3. 必須要鞏固和保持付費模式,並對創新模式進行探索。這些重要信息讓作家們稍安了心,也對新管理團隊有了更多的期待。
但這並未結束,隨著事件的升級,「五五斷更節「風波愈演愈烈,這背後除了多年的行業沉痾外,也不乏某些力量的可以煽動和造謠、推動。新管理團隊面對這些舊問題,並沒有選擇迴避問責任,而是及時溝通,及時發聲,並在第一時間舉辦了作家懇談會。在5月6日的閱文和作家懇談會上,閱文新任CEO程武及其新管理團隊解答了諸多疑惑,打消了作家的不安,釋放改革方案思路。水哥也總結了懇談會的一些關鍵信息:1. 程武和侯曉楠認為,作家是閱文平臺的根基。內容生態不只是閱文的,更是屬於作家的。2. 2019年啟用的合同是多年來的歷史遺留問題,也是一個商業規則的問題,不合理之處應該也必須修改;3.對於包括改編版權等各種衍生權利在內的著作財產權,將會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為作者的授權匹配對應的權益。會考慮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把選擇權交給作家。
懇談會後,閱文新管理團隊承諾將在一個月內推出新版合同。作家終於擁有了「後浪」最寶貴的選擇權,行業也可能走向良性互動。很多作家都在懇談會後公開表示了對於懇談會所釋放的信息的肯定以及對未來的期待。
不破不立,有態度有舉措的程武新團隊,雖無奈背鍋,卻堅定改革,若干年後回首,也許大家會意識到,今日之事件,或將成為網文產業發展的裡程碑,網文新紀元的起始點。
至此,程武能否順利完成從行業積弊的背鍋俠到新網文時代的改革者轉變,我相信整個行業都抱著更好的期待。
文末附上懇談會的十問十答,感興趣的細細品味。
來源 百度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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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kj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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