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把臘月二十三稱之為「小年」,從那一天開始,村民們就開始忙碌起來了。可以說每一天都有該幹的事情,比如二十四就是掃塵日,二十六就是殺豬割肉的日子,俗話說:「臘月二十六 ,殺豬割年肉」,但是現在網上流傳不允許殺豬了,最高可罰款一萬元,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在農村,一般臘月二十六都是逢集的日子,平時蕭條的小鎮在這一天也會熱鬧起來,村民們也都會前去購買年貨。但是在以前,農村人都會在這一天,把自己家餵養了一年的豬殺掉,然後把豬肉賣掉一部分,剩下一部分供全家人過年食用。
其實很多地方在臘月二十六都有殺豬的習俗。記得小時候,每逢過年之前,村民們就會在村邊的打麥場支起一個大鐵鍋,早早的燒開一大鍋熱水,然後就開始殺豬了。孩子們最喜歡圍著看,運氣好的話,還能得到一個豬膀胱,吹上氣以後就可以當球踢了。
以前的普通老百姓生活都比較苦,而且家裡人也比較多,往往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一年四季基本上吃不到肉。於是孩子們最期待的就是過年,在臘月二十六那一天,人們就會煮一大鍋肉,滿村都飄著豬肉的香味,被稱為「年肉」。
總感覺那時候的豬肉比山珍海味都好吃,豬肉煮熟後直接撕下一條肉,沾一點鹽巴就可以吃了。這也是很多人記憶中的年味之一。因為肉本事就代表著富裕的意思,即便是現在,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很多農村人依然會在臘月二十六燉豬肉。
要知道「臘月二十六,殺豬割年肉」的傳統可是歷史悠久,但是在《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屠宰生豬行為的通知中說道:從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之間,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
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中還指出,對不法的單位可以處以十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以五千以上一萬以下罰款。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小商販宰殺注水豬或注藥豬,如果發現就會處以最高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目的就是為了讓老百姓吃上安全的豬肉,這也是網上所說的不允許私自宰殺年豬的來源。
不過從規定中也可以看出來,如果是自己家養的豬,自己宰殺是可以的,但是豬肉是不可以進行出售的,如果出售的話,就屬於私自宰殺的行為。但是大家都知道,農村人一般都是一年才養一兩頭豬,這種豬長了一年,一般都是比較大的,一家人根本吃不完。
農村的那種豬,都是村民們用平時的剩菜剩飯養大的,一年到頭少說也有二百斤以上,在農村,誰家過年能吃掉一百多斤豬肉呢?就算能吃掉那麼多肉也沒有幾個人捨得吃,所以只能把豬賣掉,買一點豬肉來過年了。
或許在以後,二十六殺年豬的習俗也就慢慢消失了。記得之前就不讓燒柴火了,其實很多人都感覺到如今的年味淡了,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很多習俗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