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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滿族,有自己獨具特色的風俗習慣。而滿族食俗,則是構成這些風俗習慣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滿族的民族生活和思想的一種反映,並與民族的歷史緊密相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表現了民族的特性。
一 寧古塔地區的食俗
自古以來,寧古塔地區就是滿族先世聚居之處。明、清時代,這裡民風淳樸,民族的習俗禮儀色彩濃重。康熙以前,這裡的富人以食稗子米為貴。貧人習食慄,因「慄」與「力」同音,有多食慄長力氣之說。但無論富人和窮人,都沒有飲茶的習慣。日常的主食主要有黃米麵做的打糕,也有各種餅餌,這些餅餌沒有固定的名稱,但製作得都很精美可口。富人們食這些糕餅時,往往習慣於塗抹一些蜂蜜佐食。這裡人們常飲燒酒,俗稱湯子酒。這種燒酒一般家庭都可自制。也喜飲黃酒,黃酒是店鋪裡出售的。在菜食方面,主要食各種野味(如各類野獸肉、山菜等)和高麗江(今鴨綠江)的水產品。當時,「寧古塔俗尚黃茲湯,每飲用匙」。這種黃羹湯,家家都能製作,是當地頗為流行的一種風味食品。食鹽由隔江的朝鮮商人供應。當時,運鹽因路途甚遠,故鹽價很貴。
寧古塔人的食具無陶器,用一磁碗,並將磁碗視為重寶。日常所用器皿,皆為木製的,如桶賽、匕箸、盆盂等。食米麵製品時用調羹,食碗菜時用著。木匙,滿語日「差非」,長四寸許,銳上豐下,制時先以木削細,再用火燎,並以火使之彎曲,可代替著使用,才嚕瓦,滿語日「服寺裡」,其形狀如盆口,直徑二尺許,口大底小,並有稜形小孔以通風,使穀米裝入其中便於儲存,木碗,滿語曰「摩母羅」,形如孟似缽,是盛菜盛飯的主要食具,瓦蹲,滿語日「猛故戮」,是貯存米酒(蘆酒)的器具,高約六、七寸,腹大口小短項,以土燒制,被視為貴重用品。
清代,寧古塔地區不論貧富人家,皆於庭前立木一根,稱為「索羅竿」(神竿),以此敬之為神,以徵兆吉事。是時,擇其上等肥豬,購買時從不爭價,宰割、治淨後,置於竿下,並請善誦者在竿下念誦欲求的吉事或患病康復的願望,家主向神竿跪拜。然後將治淨的一些零星腸、肉懸於索羅竿頂,將豬肉、豬頭、蹄、腿、肝、肚、腸等放入水鍋中煮熟,豬腸內灌入豬血製成血腸,也用鍋煮熟。遂請親友進屋坐於炕上,炕上不擺桌,鋪一油單,將煮熟的豬類食品置於油單上,.每人一盤,由客人執小刀自片而食。到了規定時日,若欲求的吉事或患病康復的願望末能如願,則將立於庭前的木竿拔去,棄之郊外,視其未顯靈也。爾後,再擇喜慶之日,重在庭中立木一根。這種立索羅竿的習俗,雖然帶有某些迷信色彩,但也表現了滿族人的淳樸好客和追求美好事物的善良願望。
在寧古塔地區,每家逢大喜大慶之日,必設大宴會。宴時,客坐南炕,主人先送煙,次獻乳茶,日奶子茶。再注酒於爵,承以盤。客年長者,主輒長跪,以一手進之,客受而飲,不答禮,飲畢而起。客年稍長,則亦跪而飲:飲畢,客坐,主乃起。客年若少於主,則主立而酌客,客跪而飲,飲畢,起而坐。婦女出酌客,亦然。惟婦女多跪而不起,非一爵可已也。食時,不食他物,飲已,設油布於前,日「劃單」,即以防穢也。進特牲,以刀割而食之。食已,盡賜客奴,奴叩頭,席地坐,對主食,不避。」這種大宴會的規模大小,多以主人的身份、地位和經濟條件適度舉辦。
二 婚、喪中的食俗
滿族婚事的禮儀是十分講究的,在婚娶的進程中有許多繁瑣的定規,如看門戶、裝煙禮、放定、聘禮、下大茶、換盅、送日子、開剪等。而婚娶中的食俗則是這些禮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男女通親、定禮後,男方要籌備聘禮,其中有食品,俗稱「雙豬雙酒」和「單豬單酒」。還有送雙只羊的,羊毛須染紅。又妥蒸每個一斤重的印有大紅喜字的饅頭,饅頭中有棗兒、慄子,取其「早生貴子」之意(須備百、數十不等)。女方收下食物後,饅頭分給親友,將豬、羊飼養起來,或,在市場賣了忌宰食,因是辦喜事的聘禮,不能殺生。在作裝新鋪蓋時,須將桂圓、棗兒在、慄子、落花生縫被褥的四個特角裡,借這四種喜果兒的諧音,寄託人們的吉祥祝願。婚宴時,要請廚師來家備宴,在庭前院內搭棚子,以供廚師備宴,稱吉棚,冬日搭暖棚,夏日搭涼布棚又有布棚和席棚之分。入洞房後,新郎、新娘要喝交杯酒、吃合喜面(又稱長壽麵)。由男家預備(多用刀切的面)。吃時,由張羅喜房的將面置於子孫碗裡,再用子孫筷子餵著新郎、新娘吃。新郎、新娘只是象徵性地吃一點。男方娶親時,要給女方送一桌豐美精製的謝親席,餚撰裝在大食盒裡,由人抬著送去。這是婚娶中必有的一種儀式,為的是養女兒的人家心安。辦喜事的那天,男方還要給媒人家送去一桌謝親席,送法與給女方相同。新郎、新娘拜完天地,.還要吃拉拉麵,也叫吃「克食」「克食」為滿語,意思是吃撤下來的祭神祭祖的供品。吃時,要在洞房炕前擺張桌,上供烏赤(羊腿),娶親太太單腿打幹兒,跪在新郎旁邊,送親太太單腿打千少,跪在新娘旁邊,娶親太太餵新郎三口拉拉麵:送親太太餵新娘三口拉拉麵,此儀式即畢。供在桌上的羊腿,過後要送給娶親太太和迎親太太。吃子孫悖悖由女家預備(比煮餃子略小一些),做時,須用生面胚做成皮子,夾起子孫悖悖,捏成盒子形狀,為兩個,取其夫妻相合之意。夾子孫悖悖也有規矩,一個盒子夾八個,一個盒子夾七個,叫做「七子八婚」。子孫悖悖裝在子孫碗裡,娶親太太和送親太太每人端著一碗,餵給新郎、新娘吃。在新娘婚後未下地勞動之前,新郎和新娘要同吃一桌飯,叫團圓飯。吃時,請幾位全福人(夫妻全在者)在旁張羅著。新郎、新娘每夾一口菜,幾位全福人就要說一句吉利話。如夾一塊魚,就說「富貴有餘」,如夾一個蓮子,就說「連生貴子」:如夾一塊白色的菜,就說「白頭到老」,如夾一塊方形的菜,就說「四世同堂」。用象聲或諧音祝願新郎、新娘婚姻美滿。在新娘過門後,女家還要在親友中請葬位全福人,在新娘婚後下地勞動時,來到男家赴宴,稱「吃酒」。來客必須是雙數,男家的人也要陪席。是時,先上酒席,後上「果子席」。換席時,人勿須動,只將灑席連桌面抬走,再將擺著果席的桌面抬來,抬時不能晃你,這種儀式叫「吃席看果」。這時,新郎還要給來吃酒的堂客磕頭行禮,堂客也要送給新郎禮品。
滿族喪葬中的食俗也是與其他民族不同的。這些食俗,是經過漫長的歷史歲月逐漸形成的。辦喪事時,要在院前搭設廚房。上等人家講究用燕菜席、魚翅席,中等人家辦海參席、雞鴨席:一般人家辦六六席、八八席。有酒的稱酒席,有果子的稱果子席。早年間還有用八珍席的(指野味八珍)。但沒有用燒烤或白煮的方法做菜的,因這些是生子滿月時用的。靈桌上,要擺放蒸瑚食(又稱定瑚食)。所謂蒸瑚食,即用江米麵捏成的小人,有八仙、戲人,或冠袍帶履的文官,或頂盔撰甲的武將。又孝子(長子)還要給亡人供飯(即朝夕奠,孝子跪在靈桌前手捧銅盤,茶房將菜端來,置銅盤中,孝子雙手往上前方一舉,茶房遂即將茶端出,供於靈桌上。然後茶房再將制好的餚撰依次放在銅盤中,孝子依次舉盤,茶房再一一將銅盤中的餚撰擺於靈桌上。辦喪事時,還要請和尚放焰口。和尚放完焰口後,喪家要請他們吃頓飯,俗稱喝湯。早年祭亡人時,還有「燒飯」的風俗,「所有祭祀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祭物中有許多食品,也有衣服、用具等。在出殯前,喪家要供悖悖桌子,是給死者準備的食物。悖悖有花糕、七星餅子等。桌子_L擺的悖悖以節計算,取單數,如三節、五節、七節、九節、十一節,最多是十三節,最普遍的是三節,俗稱「官三節」。供桌上還要放鮮果、鮮花或紙花。悖悖的盛具上,常寫「滿筵」二字。給亡者擺供的飯菜,叫祭席,「或喪家自備,或親友所送。親友送的祭席,一般由市肆酒樓飯店備辦:有時還用素席。
上述婚、喪中的食俗,都是在清代盛行的。如今,這類習俗已發生了根本變革,如男方不大擺宴席請客,女方不收財禮,喪葬時習慣於火葬等。而一些封建迷信、有礙於社會公益的儀式,已成為歷史的陳跡。
三 祭祀中的食俗
在清代,祭祀被定為國俗。無論是民間,或是宮廷,每年都有繁瑣的祭祀活動。這些祭祀活動,雖然帶有封建迷信色彩,已被滿族人民所廢棄,但在當時也表現了對祖先孝敬、緬懷的心情和寄希望於神靈,企圖擺脫貧窮和苦難,求得生活幸福及民族的興旺、發展,反映了一個古老民族質樸的心理。祭祀中的祭品都是食品,這些食品在祭祀活動的制約和影響下,其加工方式和烹飪方法已經成為一種固定的體系,是經過了起碼數百年的承襲,這對滿族的食俗和整個民族的烹飪,都將起到十分深刻的影響。
努爾哈赤建都盛京後,「即恭建堂子以祀天,又於寢宮正殿恭建神位以祀佛、菩薩、神及諸祀位。嗣雖建立壇、廟,分神、天、佛暨神,而舊俗未敢或改,與祭祀之禮業行。」這說明滿族當時的信仰是混雜而融合的。但表現在祭祀的犧牲上,規定則是一致的,祭祀中主要以豬為犧牲,豬要求毛色純黑而無雜毛,而且要膘肥肉厚,「俱用整豬全備者,稍有缺殘,即斥而不用。是以祭祀之犧牲供獻神位,不稍留剩,即瞻與蹄甲亦取置碟內,陳於旁案。」滿族人自古就有「善畜豬喜食其肉」的習俗,人死後都要殺豬從葬,用上好無缺的肥豬做祭祀的犧牲,無非是表示祭祀人的虔誠,以致將豬肉稱為「福肉」,並以此來取吉獲福。其實這種「福肉」就是用清水煮的白肉,不加任何調料,成品塊大色白,新鮮而香。
隨著社會的變革和發展,到了清朝後期,滿族人在祭天祭神中的「食肉大典」也有了一定的變化。如光緒年間的進士何剛德在他所著的《春明夢餘錄》一書中,記載滿族人祭神食肉的情況是這樣的:滿族人祭神時,要下請帖,稱為「請食神」。祭祀時,將豬治淨、去皮、蒸熟。天黎明時,將所請的客人召集在堂中。炕上要設方桌,方桌上整齊地擺上糖、蒜泥、韭菜未等佐調,桌中間置一大盤,盤中盛滿蒸熟切好的白肉片。白肉片隨吃隱添,不計盤數,以客人食飽為度。在白肉片的旁邊,還有白煮的豬蹄、豬腸等,但不配鹽醬。最後還要上白肉末一盤,白肉湯一碗,是配吃飯用的。吃飯一般吃老米飯。在食肉中,客人們食的愈飽,主人愈是高興,被認為是取吉利。客人們食完肉後,也不向主人道謝,如道謝則犯了主人之忌。這種「食肉大典」,一般是滿族富貴人家才能操辦得起的。
滿族民間的祭祀活動較為簡約,但也很講究。這些祭祀中的食俗,也是形成、促進和發展滿族烹飪的一個重要因素。
大祭 不論門戶,每家每年一次,冬月底選吉日舉行。主要是祭祖,兄弟分家自立祖像,或是因病許願等。大祭前均須食素,不準食肉飲酒。大祭要分三日舉行。要祭全羊和全豬。祭全羊在上午舉行,即將一隻完備無缺的羊宰殺,治淨後,執刀分解煮子鍋內,至熟取出,按原樣將羊拼成一個整休,但須將羊的左蹄含在羊的嘴裡。祭主這時要率眾行禮,並換酒三次,然後撤下,祭祀的眾人食羊肉、飲酒。午後祭豬的作法與羊類同。但食豬肉時,耍將達子香火捻滅,燈盞、火盆藏避,在場人一律不準出聲,靜聽祭主朗讀祭語,助祭者以筷子敲碗口或喊出「哇哇」之聲以應和,這是在請佛託媽媽,請家中(或族中)老人先嘗煮熟的豬肉,其他人坐於炕上,鋪上油布,放上豬肉,以林米乾飯就食。並將部分碎肉置索羅竿頂端的錫碗內,讓烏鴉吃。吃肉剩下的骨頭給狗吃。肉食不完可送親友。這種食肉的方式稱「食背燈肉」。
豬祭 滿族人的祭豬分三種:一種用於祭山神,二種用於祭素羅竿,三種即祭太平豬,用於因病許願。領牲時,祭主灌酒於豬耳內,豬嚎叫,被視為福音。領牲後,將豬解成八大件,即頭、脊、兩肋和四腿部分。煮熟後,按部位拼成豬的整體,豬頭向西,豬嘴含左蹄,並以豬油蒙豬頭,然後供祖像前,並將豬身各部位的肉各切下一片,連同煮熟的三片血腸同置一碗內,注滿肉湯,再放入新筷子一雙,置炕沿上。這時,祭主在前,並按行輩排列,免冠向碗叩頭三遍。禮畢,家中長輩從碗中夾出蘭片肉擲向空中,意思是給天神嘗之,然後自嘗,隨後分給眾人。此種食肉的方式稱為阿瑪尊肉,即受作。然後將供前肉撤下再煮,至爛後置炕上油布中,眾人圍而食之,食時可佐鹽水。食肉時講究食淨,認為是大吉,如剩下,則視其為賤,連同骨頭等倒在外牆壁北邊。
春秋祭 即春祭和秋祭。春祭的目的是祈求一年平安無事,家業興旺。秋祭的目的是感謝天神和祖先給予的恩賜,請天神和祖先嘗新。春祭時主要用豆做豆腐上供,秋祭時主要用新谷做打糕餑餑上供,也有做粘米芝麻餑餑的,因此有「上場豆腐了場糕」的俗稱。
餑餑祭 的是保佑全家平安無恙,或因病災許願。供食主要是各種傳統的滿洲餑餑。這些餑餑,要根據季節而做。擺完悖悖後,全家人叩頭二遍,然後將檬子疊起、包封,再將香碟請回原位。撤下餑餑後,將餑餑擺在炕上,全家圍而食之。食時,佐以菜湯。晚上還要請下祖宗板,以下進程與前同。此餑餑也可用於祭山神。
此外還有雞祭、田苗祭等,就不一一贅述了。可以說,這些祭祀中的食俗,是促進祭品向菜餚化演進發展的重要基素。比如大祭中食全羊,即是後來「全羊席」的初胎。《黑龍江外記》載:「滿洲宴客,舊尚手把肉,或全羊。」「手把肉」指以刀自豁白肉而食,是由滿族的祭品發展起來的,食全羊也是滿族大祭中的一種進食方式,後來發展成為筵宴中的一種專類筵席。
四 清宮中的滿族食俗
就清宮中的食風而言,它的基調當是滿族的固有食俗。但應該看到,清宮食風也受中原古俗的影響。滿族入關後,長期與漢族共同生活在歷史悠久、文化發達的中原封建社會中,不能不潛移默化地受到漢族文化和風俗的影響,這就使清宮中的滿族食俗逐漸發生某些變化,原始的宗教色彩逐漸減退,祈求吉祥如意、富貴福壽的食俗,日益濃重。清宮的食風,也與民俗和地區有很大的聯繫性,如食臘八粥、元宵、端午粽子、中秋月講等,無論清宮或是民間,都有此風尚。儘管如此,清宮中的滿族食俗仍然有很明顯的痕跡。這是因為,第一,清宮中的滿族統治者的飲食習慣是在東北地區形成的,這種習慣的進食意念並不因為移居北京而有所改變,第二,將祭祀定為國俗的清朝政權,其省牲、受昨、酒禮、供獻等皆尊循祖制,因此,滿族傳統食品及製作加工方法,是這些活動中離不開的,第三,東北地區每年向清宮進獻的膳食貢品,無論從次數上、量數上、經濟價值上,都遠遠超過了其他省份,居全國首位。另外,東北地區的山珍海錯,營養成份高,滋補功用大,可制高檔名撰,清宮統治者不會忘記從中尋求美味,第四,清宮御膳房裡的主要廚師,多為滿族人, 這在餚撰的製作上,必然要休現出較明顯的滿族傳統烹飪特色。
清宮中的滿族食俗,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光祿寺舉辦的「滿席」 滿席自一等至六等。」一等席,用面定額一百二十斤,席上有玉露霜方酥夾餡各四盤,白蜜印子、雞蛋印子各一盤,黃、白點子鬆餅各二盤,合圖狀大悖悖六盤,小悖悖二盤,紅、白澈子三盤,乾果十二盤,鮮果六盤,磚鹽一碟:其陳設計高一尺五寸:每桌銀價八兩,一般用於皇帝、皇后死後的隨筵。二等席:用麵粉額一百斤,席上有玉露霜二盤,綠印子、雞蛋印子各一盤,方酥翻餡餅各四盤,白蜜印子、黃白點於鬆餅各二盤,悖悖以下與一等席同:其陳設計高一尺四寸,每桌銀價七兩二錢三分四釐:一般用於皇貴妃死後的隨筵。三等席,用面定額亦為一百斤,席上無黃、白點子鬆餅,另有四色印子四盤,福祿馬四盤,鴛鴦瓜子四盤、其它與一等席同:其陳設計高一尺三寸:每桌銀價五兩四錢四分,一般用於貴妃、妃殯死後的隨筵。四等席:用面定拼六十斤,方酥以下,大體與三等席同:其陳設計高一尺二寸,每桌銀價四兩四錢三分:主要用於元旦、萬壽稱、皇帝大婚、大軍凱旋、公主或郡主成婚等筵宴以及貴人死後的隨筵等。五等席:用面定額四十斤,方酥以下,大體與四等席同:其陳設計高一尺一寸,每桌銀價三兩三錢三分,用於賜宴朝鮮進貢的正副使臣、西藏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貢使、除夕賜下嫁外藩的公主及蒙古王公、臺古等的撰宴。六等席:用面定額二十斤,無方酥夾餡、四色印子、雞蛋印子,餘與五等席同:其陳設計高一尺,每桌銀價二兩二錢六分,用於賜宴經筵講書、衍聖公來朝及越南、琉球、逼羅(今泰國)、緬甸、蘇祿(今菲律賓的蘇祿群島)、南掌(今寮國)等國來朝進貢的使巨。
「漢席自一等至三等」,又有上席、中席之分,其品種主要是各類葷素菜餚。以至後來人們視清宮中的「滿席」和「漢席」所具備的特色向有「滿點漢菜」之稱。
(二)皇帝的除夕家宴 這種筵宴,在清宮中具有傳統性,每年除夕必要舉行一次。這是一種規模雖然不大,但卻非常講究的筵宴。按照滿族習俗,這天,帝、後等要分別到官內各處拈香禮佛、設供祭祖。晚上,除夕家宴一般便在保和殿、乾清宮舉行。家宴上備辦的烹飪原料主要是滿族傳統食物。如在清宮的膳食檔案中,記有乾隆四十九年舉辦除夕筵宴中所用物料的數額,其中乾隆皇帝御用的一桌酒宴所用的物料數額為:豬肉六十五斤,肥鴨一隻,菜鴨三隻,肥雞三隻,菜雞七隻,豬肘子三個,豬肚二個,小肚子八個,野豬肉二十五斤,關東鵝五隻,羊肉二十斤,鹿肉十五斤,野雞六隻,魚二十斤,鹿尾四個,大小豬腸各三根。另外,制點心用白面五斤四兩,白糖六兩。這些物料,大體上都是「關東」所產,反映出滿族的固有食俗。尤其是在年除夕的環境下,品嘗故鄉風味,這反映皇家在進食上的心理意識。
(三)清宮中的祭祀舊制 清宮中的祭祀活動是滿族的固有習俗,其祭祀禮儀和祭品供獻均循於先祖舊制,「坤寧宮每日祭神及春秋立竿大祭,皆以昔年盛京清寧宮舊制。」在清宮中,每年的祭祀活動是很頻繁的,除坤寧宮每日祭神及春秋大祭外,還有如新年大祭、四季祭、太陽祭、佛堂祭、天壇大祭、太陰祭、祭祖、祭田苗神、祭馬等等。這些祭祀中的祭品供獻,不僅體現了滿族的傳統食俗,也與清宮御膳有著密切的關係。僅以「坤寧宮食肉大典」和「祭萬曆太后的老汁白肉」為例,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坤寧宮大祭時,皇帝親率皇子和諸大臣俊於祭所,茶膳房尚膳正布席,大臣進羹飯,后妃等竣於宮中。春、秋大祭時,坤寧宮立竿祭神,禮成,例有皇子以下及王公大臣食肉。官內西南隅,為供神所。皇帝西向坐,皇子以下及諸王公大巨叩首謝,皆向西席地引茵而坐。人酒一厄,肉一盤,湯飯各一盂。食肉時,各以自帶佩刀割食皇帝食肉畢,侍食諸巨方置碗匙。如肉未食盡,可賜衛們食之。如有在告臣或退休居住京師的大臣,亦踢昨,或賜神糕。坤寧宮每日常祀時用豬二隻,豬章京掌之。晚間背燈祭時,背燈肉交御膳房散給散秩大巨及侍衛們分食。每日祭神食肉的常制是:食肉者至宮門外,取一氈墊入,置坐處,叩頭畢,席地坐,人各肉一盤,飯一孟,鹽一碟,食畢而出。坤寧宮的食肉之典,既是滿族的祭祀禮俗,也是滿族的進食習慣。豬肉是滿族人聶喜食的食品之一,在清宮中也是主要的副食品。在皇帝的御膳中,以豬肉製成的餚撰佔有一定的比重,其中必有盤肉,這種盤肉即是按祭祀時煮肉之法作成,再以刀片之盛盤的:再有背燈肉、背燈肉片湯、烹白肉、豬肉片、白肉片、攢盤肉等,也是皇帝御膳中經常有的品種,這都與清宮中祭神食肉的習俗有關。
祭萬曆太后所煮白肉的老汁,史籍中稱有二百年之久,雖誇大之言,但湯汁濃香味醇卻是事實.煮成的白肉由大門侍衛們享之。食肉時不設匕著,各用身帶佩刀割之而食,食時亦不準用鹽醬。但侍衛們食肉時往往賴以取巧,用厚硬的高麗紙為刃,將肉切成小塊,用好醬油蘸之而食:又在在將肉切好藏之衣嫋中,食時,一片一片地取出置碗內,蘸煮肉汁食之。
祭萬厲太后所用白肉何以為大門侍衛們所享呢?因每日子正三刻,東華門啟扉時,首先入門者是一乘布圍騾車,車上載活豬二口,車轅處坐一老嘔,驅車直入內東華門,循牆而行。車後,是奏事處官員提圓紗燈隨之,再後,則是各部院衙門的遞奏官和各省摺棄,以及趨朝各官,皆借奏事處燈光以行。每年三百六十五日,均按此規進門,每日用活豬二口,專一老巫主其事。大概是顧及仃衛們關啟門扉的辛苦吧,所以此祭萬曆媽媽的白肉由門衛們所享。
此外,祭品供獻中的素菜、葷素高頭、餑餑、點心、千鮮果品、千菜等,撤供後也常常成為宮內的日常膳食。這些祭品供獻的製作方法,以及宮內人們時常得到分享祭品而形成的食習潰,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清宮御膳。祭祀時所供物料的嚴格規定,對清宮御膳的投料標準化更有制約性作用,以致皇帝用騰時,所用餚撰的用料數量、口味、盛器等,都有固定的標準,不能隨意改變。
清代的滿族食俗是多方面的,也是豐富多彩的。清朝入關前,在遼東地區還有吃「乏克」(即包兒飯)、蘸食、潰酸菜等食俗:入關以後,清宮中又有講究用鹽的份例,也有茶宴、千臾宴(主菜是火鍋)、娶親宴等。滿族的這些食俗,是隨著環境的變化、禮儀的不同而有所新的吸收和發展,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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