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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民俗生活
滿族的妝飾
滿清國,滿洲旗袍服裝居「國服」地位,旗袍在世界服飾史上寫下了重要篇章。滿洲吉林省是滿族的故鄉,因此,吉林省的滿族服飾保持了其鮮明的民族風格,而且深刻地影響著相鄰的各族。
1 男、女髮式
【男】清代滿族成年男子的髮式是「薙髮垂辮」,即在額角兩端向頭頂引一條直線,將直線以下前顱的頭髮全部剃去,年青人常以金、銀、珠寶製成別致的小墜角兒,繫於辮梢之上,隨辮擺動,以為美觀。滿族人將辮子視為生命之本,如在戰場陣亡,必將髮辮帶回故鄉,隆重埋葬。民國以後,滿族男子剪辮留短髮,或平頭或分頭。
【女】滿族女子在成年前,髮型與男子相似,到成年待嫁,方始蓄髮,或綰起抓髻分列前額,或只梳一根單辮垂於背後,辮梢辮根上常纏上一段大紅頭繩,前額剪成「劉海」。
已婚滿族婦女的髮型多是綰髻,綰至頭頂的叫大盤頭,額前髻叫鬅頭,還有架子頭,吉祥頭,兩把頭等。其中最典型的是兩把頭,即將頭髮束在頭頂,分成兩綹,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扁發,壓在後脖領上,顯得格外穩重、文雅。如遇喜慶,接待客人時,在這種發上戴一扇形發冠(俗稱「鈿子」),多用青素緞、青絨製成,十分典雅,俗稱「旗頭」、「京頭」。
解放前後,個別婦女的「兩把頭」逐漸簡化,已和流行髮式相近,只在民族的重要活動中,仍梳傳統的旗頭,新中國成立後,已與流行髮式無區別,唯年老婦女的頂髻至今仍有保留。
2 旗袍、馬褂、坎肩、皮大哈
旗袍。滿語「衣介」,其傳統的樣式特點是:圓領,捻襟左衽,四面開衩,束腰、窄袖(有的帶箭袖)。旗袍便於騎射,行獵時可將乾糧、用具裝進前襟。滿族有束腰帶之俗,春夏扎鏤空絲板帶,秋冬扎不鏤空絲板帶,其顏色,宗室為杏黃,覺羅(愛新覺羅皇室外支五輩之內)束紅色,其他多藍色。百姓則扎布腰帶。也有的不扎腰帶。
箭袖,滿語「哇哈」,是滿族袍褂中民族特點極其鮮明的部分,其樣式為:在袖口前面,接一個半圓形袖頭,形似馬蹄,稱「馬蹄袖」。
馬蹄袖平日挽起,出獵、作戰時放下,覆蓋手背,冬天禦寒。滿族人見到尊者長輩,要將馬蹄袖撣下行禮,稱為「放哇哈」。
滿族入關後,窄袖長袍不適合農耕,一度變成喇叭袖,後來又變成窄袖,四開衩變成兩開衩,甚至不開衩,下擺由寬大變收斂。
馬褂。其式樣為圓領、對襟,「身長齊臍,袖長及肘」,四面開衩。馬褂身袖均較短。套在長袍外面,便於騎射。清初,馬褂流行於八旗軍旅,康雍以後,民間作為禮服,並有單、夾、紗、皮、棉多種樣式。
坎肩。俗稱「背心」或「馬甲」,對襟無領,無袖。滿族多套在長袍之外,一方面禦寒,一方面也起裝飾作用。坎肩式樣很多,有琵琶襟、一字襟、巴圖魯(滿語:勇士)坎肩等名目。因坎肩穿著方便,既實用又有裝飾作用,故流傳至今。
皮大哈。是滿族皮衣俗稱。清初,滿族的皮大哈很簡單,只是將幾張大塊毛皮稍加裁剪,縫成袍褂護體,一般不褂面。清中葉以後,皮衣的製作精巧美觀,常用大塊鹿皮拼出花紋,毛朝外。還有一種缺襟皮袍,袍右前襟缺一塊,用紐扣扣上,便於騎馬,後來成為皇家親王的行袍。
3 木履 官靴 大靰鞡
滿族先民有「削木為履」的習俗。至清初,發展成一種高跟木底女鞋,稱為「旗鞋」。旗鞋,有的塗桐油,防雨、水用。木底高跟一般3至5寸,也有7、8寸的,貴族婦女穿,較普遍。老年婦女的旗鞋,多平木底,前端稍削,稱平底鞋,便於行走。旗鞋最忌素而無花,以為近兇服,一般都親手扎拉扣繡,多飾蟬蝶圖案,鞋幫鑲彩邊繡花。
滿族男子以穿靴為主。一般平民多穿尖頭靴,樣式相同,只是用料不同。官員著方頭靴。方頭靴式樣,前掐臉,靴頭繡雲頭紋或虎頭紋。薄底短筒的快靴,滿語稱「卡薩靴」,多為士兵或差役及練武功人穿。
山民農夫多穿靰鞡,靰鞡初多用獵獲的獸皮製作,後又用家畜皮(牛、馬、豬皮)製做。靰鞡用一整皮縫製而成,縫紉極密,鞋臉留下許多皺摺,四周有6個耳子,穿時常在裡面放烏拉草,在雪地長時間行走,也不凍腳,故烏拉草曾被滿族譽為關東三寶之一。
清中葉以後,滿族開始流行布鞋。男鞋素幫布底,圓方口式,女鞋多為薄底,青布或大絨鞋面,鞋頭扎有雲子卷或其他花卉圖案。
4 皮帽 草帽 氈帽
帽子滿語稱「瑪哈」。滿族不分長幼,四季都可戴帽,春夏禮帽為無簷涼帽,錐傘型。貴族用「得勒蘇草」(俗稱玉草)編成,平民用其他草本植物編成。秋冬戴暖帽,暖帽用呢、氈製成,圓形,有約2寸寬的帽簷,簷上鑲以毛皮。貴者多用貂、水獺皮,貧者多鑲青鼠、狍皮,帽頂綴紅纓。
農民夏季戴傘形草帽,秋冬戴氈帽頭。氈帽頭有大小4個帽耳,上綴毛皮,可折在裡面,可放下來防凍。
滿族婦女平日愛戴平頂帽,帽緣繃有簷,其上飾雲子卷花紋。老年婦女戴「腦包」,是一條中間寬兩頭窄的長條帶子,上鑲素邊,中間繡素花,圍在額上擋寒風,又使頭髮整齊。
5 石 骨 金銀
滿族的佩飾有珠飾、石飾、骨飾、金飾等多種,最常見的是荷包與香囊。荷包繡製得格外精巧,裡面常裝香料、煙香、小零食等物。荷包是幼童時期的重要禮品,也是相戀中的男女青年的定情信物。
5 蟒袍 補服 外褂 常服
清代吉林境內滿族官員按朝制穿戴官服與頂戴花翎。官服分蟒袍、補服、外褂、常服幾類,和帽、靴、鞋相配成套。蟒袍,三品官階以上繡九蟒四爪圖案,四品以下繡八蟒,七品以下繡五蟒,袍下擺繡雲水圖案,天藍為正色。皇族子弟四開衩,其他兩開衩。
補服是品級大小的標記,縫在外褂前後心上,上端在前二、三紐扣之間。有龍形圓補、四團補、二團補、正蟒方補、方補等多種,上繡仙鶴、錦雞、孔雀、麒麟、獅子等圖案,為官秩與文武職別的標記。外褂長至膝,常罩在蟒袍外。天青色為常服,元青色為素服,素服逢喪事時穿。外褂兩旁開衩,便於騎射。
女官服分袍、褂、氅、襯四種。蟒袍與男式相同,外褂與蟒袍齊,褂服圖案與男官服相同。氅衣其長掩足,只露高底,胯有開衩,雙挽廣袖,白質繡花,單、夾、皮、棉皆有。青年女子常喜大紅,中年婦女多用藕荷色。輩分高者用深色,老年與寡婦用寶藍色。
頂戴花翎是清代表示官秩的獨特標誌。頂戴俗稱「頂子」,是自皇帝至各級官員冠頂的鑲嵌物,多用各色寶石與素金,表示品秩。花翎是指帶「日暈」的孔雀翎,藍翎指鶡的羽毛,將花翎與藍翎扎在一起插在帽頂翎管之中,與頂子相連,故連稱「頂戴花翎」。花翎還常是朝廷給予特殊榮譽的標誌,這種飾俗是女真人佩石插翎古習的遺風。
滿族的飲食
滿族飲食習俗受狩獵生活影響很深,並帶有濃厚的北方民族特色。
1 天火肉-滿漢全席的前身
滿族的漁獵生活對飲食習俗影響很深,其表現之一就是「天火肉」。古時,滿族先民曾在林莽中集體敲石吶喊震山,憑藉風勢火威石擊弓射追剿猛獸。獵畢熄火,先用肥大的野牲九頭謝天,謝畢,把野獸刮洗清淨,放在火上烤,名曰「天火肉」,族人共享。清代滿族薩渦祭禮中的燎毛豬,實為天火肉的延續。清中葉的「滿漢全席」的基本特點就是燒烤,這種食法亦源於「天火肉」。
2 粘食
清代,滿族在傳統飲食基礎上吸收了漢、蒙古等族飲食習俗形成了新的食譜。清代,滿族以雜糧為主食,主要有黍、穄、玉米、稷,大麥、小麥、稗、蕎麥、大豆、小豆、芸豆,亦有稻。
民國時期,滿族的主食和漢族相近,但在吃法和喜好上仍有自己的特色。滿族愛吃用小米、黃米、稗子米、高粱米和玉米做成的乾飯、稀飯、水飯和粘飯。其特點是:酸、粘、酥、涼。淨水飯,俗稱涼水飯或水飯,是夏天的一種主食,即把用高粱米、小米做成的飯放在清水裡泡。吃時,再用笊籬撈出,配以幾樣鹽漬或醬漬小菜,清涼可口,消暑清火。
粘飯中較有名的是黃米粥或叫拉拉粥,用粘米加紅小豆或芸豆熬成粥後,加上紅、白糖和煉好的豬油,香甜味濃。
滿洲餑餑,滿族把饅頭、包子等麵食統稱餑餑。餑餑的式樣很多,如搓條餑餑、撒糕餑餑、炸餃子餑餑、豆面餑餑、蜂糕餑餑、葉子餑餑。其中有代表性的如下:饊子,它用東北特產的散頭高粱(粘高粱)為原料。將粘高粱米麵和面,搓拉成細條,由籠屜蒸或水煮熟後,拌滷醬成湯,入口「筋道」(有韌性)好吃。今天,東北地區的鋼絲面便是由饊子轉化而來的。
3 糕點
薩其瑪,是馳名全國的滿族糕點,其前身是搓條餑餑。搓條餑餑的做法:把蒸熟的米飯放在打糕石上用木錘反覆打成麵團,然後蘸熟黃豆面搓拉成條狀,油炸後切成塊,再灑上一層較厚的熟黃豆面即成。後來,用白糖代替了熟豆面,成了「糖纏」,更名為薩其瑪。
牛舌頭,金代稱「大軟指」,是一種油炸的粘性點心,製法與蛋糕同,只是做成「舌」形而已,外掛蜂蜜的為上品。
驢打滾,是一種油炸的細條的粘性點心,以面滾餡,故稱驢打滾,也可以外掛蜂蜜。常作為待客和婚禮的喜慶食品。此外,還有水糰子、豆擦糕、粘火燒、太陽糕、涼糕、卷糕、松糕等粘食。中午「打尖」也有吃飯糰子或打飯包的(用白菜葉包米飯醬菜)。
4 蔬菜
小菜,滿族一日三餐都有4碟小菜,俗稱壓桌碟,小菜有豆、醬、韭菜花和各種醬菜。做小菜原有:蔥、韭、蒜、生菜、香菜、水蘿蔔、黃瓜、芹菜,還有黃花菜、蕨菜、灰灰菜、明葉菜、抱頭菜、小根蒜、貓耳朵、老母豬忽達、大葉芹、小葉芹、猴腿兒、紅花根(野百合)等各種野菜,其味清香,別致。
窖藏蔬菜。秋末冬初在家院中的向陽背風處挖2米多深之地穴,上橫木桿,再蓋上土,即成菜窖,容量可大可小,內藏白菜、蘿蔔、土豆等鮮菜。窖藏蔬菜可保鮮到第二年四月,色味不變。
漬菜,滿語稱「布素皆」。其製法是:秋末用白菜去根洗淨裝到缸內,放上清水發酵而成,能儲存七八個月之久。其味微酸帶甜,脆爽清涼,可以做湯、炒菜,或做水餃餡,或下火鍋。其中酸菜白肉粉絲湯是東北地區最受歡迎的家常菜。
豆醬。用煮熟的黃豆糜做成塊,發酵後(約需4個月),放在大缸裡再加鹽水,發酵一月即成。以醬做原料,可以制出許多美味的菜餚。如菜醬、魚醬、肉醬、雞蛋醬。吉林農村,家家會做大醬(即豆醬),已成滿漢民族的傳統食品。
5 肉類菜餚
肉食在滿族菜譜中佔主導地位,其中禽獸野味佔相當比例,其主要做法為「扒」、「(左火右靠)」、「燒」、「烤」、「烀」等。「扒」、「(左火右靠)」意在燉煮肉食、蔬菜時,使湯水慢慢耗掉,使菜味濃香。
熊掌。《清稗類鈔》記載,滿族燒制熊掌,用泥土封固,後入火炙酥,敲掉泥;皮毛隨泥脫落,白肉紅絲,腴美無比。也用石灰水沸湯將熊掌剝淨,布纏煮熟而食。據云,食後口中三日留香。
晾肉。將獸肉切成薄片,放在陰乾處風乾,即成晾肉。晾肉多用野豬、狍子肉製成,後也用家豬肉製做。吃時將晾肉切成細絲,放鍋內放上少許白糖略炒後,用鮮湯沒肉,放入薑絲、蔥絲等調料,用文火燜至湯盡時,淋上香油即成,其色呈紫紅,甜鹹適度,越吃越有味。
禽席。以禽鳥肉為原料的宴席。滿族百鳥皆食,雁、鵏、山雞、沙雞、天鵝、野鴨都可入席,其中烤老鵏、烤大雁、炸鐵雀都是名餚。
壇燜肉。用醃好的豬肉塊裝入壇裡,放入高湯沒過肉,加料酒、鹽、白糖,並在壇口放一小碗,內放少許小米和水,將壇中水澆開後,文火燜燒,至壇口碗內小米成粥狀即成。壇燜肉原汁原味,肥而不膩,濃香酥爛,深受老年人與兒童喜愛。
烤鹿肉。將鮮嫩的鹿肉直接放火裡烤吃。鹿肉在滿族中直到清末還是一種常用肉類,有鹿餡餃子,氽清燴鹿尾,燒鹿脯等菜餚。新中國建立後,鹿肉已成珍品。
烤小油豬。用泥土將乳豬整個包住,放在柴火裡燒一夜,直至泥土成黑色,用木槌敲開,那時小乳豬滾圓焦黃,把蹄摘下,將下水掏空,把蔥、蒜等調味品放入肚中,直蒸到調料味道都進入肉中,才算完成,其味鮮美酥軟。
燎毛豬。也稱燒皮。原是滿族祭祀中崇祭火神的祭品,後成為滿族的一種特殊風味食品。其做法是豬開膛後,摘去內臟,不煺毛,從豬腿扒開,把整個皮肉扒下來,剩下骨頭,去頭,用9根柞木桿撐開,放在篝火上燔燎,直至毛焦皮冒油,再從火上移開,把皮颳得焦黃,洗淨了再放鍋裡煮,煮到只剩瘦肉再吃。
手把肉。將豬煺毛或扒皮,切成大塊,水煮至酥爛,用手拿而食。
白肉血腸。原是祭祀中的供品。白肉滿語叫「阿木孫」肉,也叫「努爾哈赤黃金肉」。白肉,把剛宰殺的新鮮豬肉放在清水中燉煮而成。血腸用豬腸灌血而成。白肉血腸已是吉林省各族人民喜愛的食品。
烤肉、燻肉、醬肉。烤肉是滿族狩獵時代的野味,把獵物用篝火烤熟後,用刀割吃,別有風味。後來,用爐灶烤肉,就更為普遍了。以後發展成燻肉,味道更加鮮美。醬肉,清初稱為胾肉,即醬制的大塊肉。製法:把肉煮熟後,加上鹽、醬。這種肉不僅味美,而且便於攜帶,容易保存。
皮凍。將刮淨油脂的豬皮放水熬煮,直到豬皮融化,放鹽或調料,置器內等其凝固,切成小塊食用。皮凍分「清凍」、「渾凍」二種,是下酒的美餚。
火鍋類。火鍋是滿族之名饌,其中代表性的有:雀火鍋、天上鍋、水中鍋、地上鍋、野意火鍋、白肉火鍋等。
雀火鍋--用原始的陶製小鍋煮山雀,味道鮮美。
天上鍋--即飛禽鍋,以飛龍為上品。
水中鍋--即鮮魚鍋,古時常用一種石制方形鍋,下部加火煮燒,魚放進去時,往往還是活的,所以其味也佳美。
地上鍋--即用走獸肉製作的火鍋,配上木耳、蘑菇等山珍,別具一格。
野意火鍋--是入了清宮膳單的滿族火鍋,煮一切肉脯、雞、魚,其味無不鮮美」。
漬菜白肉火鍋--這種火鍋容積大,裝的東西多,為各類火鍋之冠。其吃法是,將冷凍的肉刨成薄片放入滾開鍋中即熟。再配以酸菜、粉絲、凍豆腐、大海米、海蟹,並對上口蘑湯、雞湯,吃時將肉片蘸以醬油、韭菜花、腐乳,味道鮮美,腴而不膩。
6 飲料
滿族喜歡白酒與家釀的米爾酒(用小米釀成),農村滿族用野玫瑰花葉、黃芪、韃子香(一種山杜鵑花)葉曬乾泡飲,十分清香。還用柳芽焙茶,可敗火。常喝的飲料還有蜂蜜水、山楂水、糖李子水、糊米水等。城鎮的滿族常喝花茶或綠茶。
滿族的傳統食品,是其在長期的漁獵生活中產生的,清末民初,隨著農耕的發展,與漢族的混居,與漢族食俗有明顯的趨同性。近年,城鎮的滿族已與漢族食品無明顯差別,農村的滿族仍保留了食粘食,常用四碟壓桌小菜等傳統習俗。
滿族的居室
清中葉以後的滿族住宅,一般有四方形的寬敞院落,其中坐北向南的房子多為正房,通常為三間,或五間,每間長4米左右,中間開門,進門為堂屋,內置鍋、灶、飲食用具。
1 鬥室
清初滿族的居室,一般是坐北朝南,凡客舍,無論三楹五楹,均在東邊開門,形如口袋,故稱口袋房,又因形似鬥形,又稱為鬥室。房內布局:進門是夥房,又稱外屋,從夥房西牆開門則為臥室,又稱裡屋,大小或一楹、二楹、三楹不等,有的夥房東西牆都開門,成對稱布局,稱「對面屋」。
2 四合院
清中葉以後的滿族住宅,一般有四方形的寬敞院落,其中坐北向南的房子多為正房,通常為三間,或五間,每間長4米左右,中間開門,進門為堂屋,內置鍋、灶、飲食用具。西間為大,稱上屋,一般由家中長輩居住,東屋多晚輩人居住。院子的左右築有東西廂房,西廂房多為碾磨房和放零雜物品的倉庫;東廂房一般存糧,人口多的也住人。有東西廂房的人家,再砌牆修大院,前有門樓,則為四合院。
3 影壁和神杆
清末民初,一般的滿族人家,一進大門,橫築一段牆叫影壁。富貴人家,在影壁上塑有日出雲海,龍鳳呈祥傳統圖案。
在影壁後,豎一根長至九尺,碗口粗細的木桿子。杆上端貫一錫鬥,或木鬥、或草把。此杆稱為「索羅杆」,俗稱「千年棍」。
4 火炕、煙道及院落
滿族的火炕由來已久,早在金代初期即有記載:女真人「穿土為床,溫火其下,而寢食起居其上」。清代滿族(包括漢族)火炕繼承了金代女真人的居住風格,並有所發展。滿族老宅,煙囪建於屋側。早期多用空心整木,後來也用木板圍成。煙筒底部有窩風巢,以回擋逆風,使煙道通暢,又不易倒坍。
5 臥室的布局
最大的特點是環室三面築火炕,這種炕也叫萬字炕(「卐」字炕)。一般南、北炕為大炕,東端接夥房灶,西炕窄,下通煙道。西炕上一般不擺設雜物,尤其不能掛帶人物的圖畫照片。
暖閣。有的滿族人家把臥室隔為兩間,北間靠炕頭部分叫暖閣,老人多睡在這暖和、安靜的暖閣裡。
產房。滿族婦女生產時,擇一房作產房,或蓋起一個簡單房(撮羅子)當產房,等嬰兒滿月後再回原住室。靠西側的暖閣不許作產房,因為西牆上有祖宗板,在產期,堂屋裡祭供馬神的神偶或代表女神佛朵媽媽的柳枝,都要用黃布遮蓋起來。
照明。往昔滿族住宅的照明也別具一格,有熊油燈、魚油燈、面燈、糠燈,及近代的煤油燈,至冬季則有冰雪燈、冰蠟燈等。
6 建房習俗
往昔,滿族建房有「以西為貴,以近水為吉,以依山為富」之說。落成的正房,以西屋為大,稱為上屋,上屋內的西炕更是敬祭神祖的聖潔場所,並須先蓋西廂房,再蓋東廂房。
滿族蓋房,先立房架,後砌牆,再安門窗。親朋好友聞訊而來為之祝賀,將所贈送的紅布、紅綢,披在房梁上。上最後一根大梁時,要燃放鞭炮,房主往大梁上澆酒,祭天祭神,唱《上梁歌》:
澆梁頭,澆梁頭,
祖祖輩輩出王侯;
澆梁腰,澆梁腰,
祖祖輩輩吃犒勞。
今天,《上梁歌》的內容更改了,但建房喜慶的風俗仍被保留。
滿族的交通習俗
清初,滿族以弓馬著稱於天下,所以騎馬是滿族的主要交通方式。農耕發展起來以後,鄉間的土道,官修的驛道,發展了滿族的馬牛車輛。解放後,滿族通常用的交通工具已和漢族一樣。只在松花江上遊的滿族聚居地,還留有昔日迎親用的土轎車、馬爬犁等。
1 雀路 獵道
滿族先民在綿延千裡的茫茫林海裡狩獵,辨方向、明路線是其安全往返的首要條件。獵人發現白色的鳥屎,便會欣喜萬分。鳥在滿族先民的觀念中,是能凌空飛翔,曉徹天神意圖的靈禽,白鳥屎是「雀書」,不僅是吉祥的預兆,也是指路辨向的路標。實際上,鳥的飛行是有規律的,獵人是根據其活動規律找到了「雀路」。
獵人還可以根據野獸的蹤跡尋找獵道。這種獵道俗稱「溜子」。他們在林中踏出獵道,便在這段獵道上做出路標,如在某棵樹的顯要部位砍掉一塊樹皮,露出的白茬就是一個易識的路標。眾多的路標指明了獵道。
2 便道 驛道
由於生產和生活交往的需要,農村很早便開闢出人行便道。滿族農民一般遠道運輸都用畜力車。滿族多族聚而居,可以依賴穆昆(宗族)、噶珊(部落)的集體力量來修道。有腰道、茅草道、大道之分。滿族又有「毀道瞎雙眼」的禁忌,因此,滿族村屯之間的交通四通八達。
3 交通工具
狗車。滿語稱「烏得氣」,或稱「臺裡臺氣」。「以木為之,其制輕簡,形如船,長一丈,闊二尺許,以數狗拽之」,「可於冰上雪中行之」。吉林省松花江畔的滿族多有此俗。
木馬。滿族稱「恰爾奇克」,即今之雪橇,俗稱滑雪板。木馬,形如彈弓,長4尺,寬4寸,一左一右,繫於兩足,激而行之雪中冰上,可及奔馬。清初,木馬多用木棍製作,後逐漸改用金屬製造,稱雪橇。
爬犁。滿語稱「法喇」,用兩根一丈多長的硬雜木桿,前端用火揻成方形,高高翹起。杆上架一副車架子,寬3尺餘,長7尺左右,有轅有底,無軟轂,靠兩根雜木桿在冰雪地上滑行。《柳邊記略》載:「爬犁,土人曰『法喇』,以木為之,犁而有架,車而無輪。」吉林省的爬犁幾易其名,如狗車、冰車、雪橇等。爬犁用牛、馬拉,或用幾個狗一起拖拉,行於雪原,或馳於河道冰上,拉人載貨,輕捷簡便。《吉林匯徵》記:「並有作車棚於耙犁上,設旁門,套鹿皮圍,謂之暖耙犁。」這種爬犁現在已相當罕見,但一般的馬、牛爬犁仍常用。
馬。滿族不僅男子善騎,女子也執鞭馳馬,不異於男子。十餘歲兒童,亦能佩弓箭馳逐。清人楊賓有詩曰:「經過婦女多騎馬,遊戲兒童能射鵰。」記的就是清初滿族的風俗。80年代,永吉一帶山區的滿族仍保留此俗。
勒勒車。這是一種木製的帶兩個大輪的車。適於在草地上行走,俗稱「草上飛」,其「輪不求甚圓,轅不求甚直,軸徑如椽,而載重至遠,不資轂輠,惟山路崎嶇,防損折,初以斧鑿隨之。」
鐵瓦車。是車的一種改進,其車輪較小,外包一道鐵圈,並在車輪上加上鉚釘,比勒勒車更加結實耐用。
花軲轆大車。分兩輪和四輪兩種,四輪車可分運木材、運貨和載人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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