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案:
細心的觀者可能發現,咦?之前好像有講過艋舺哦!
Bingo!沒錯啦,還是那位迷途小書僮,上次給我們講了艋舺的歷史,這次接著講講艋舺的哪些故事呢?
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小弟讀過兩年書,塵世中一個迷途小書童。
臺灣宜蘭縣人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能進廚房搞炸雞,能開怪手,堆高機。
而立之年後,想為往聖繼絕學,但難為萬世開太平〜
諸惡莫作,廣結善緣,以退休後浪跡天涯講學為期許。
歷任超商小店員,汽車公司PDI,現為公務員。
學歷:臺灣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兩岸研究組)
學術表現:
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最佳論文獎
中興大學臺商研究中心論文發表
宜蘭縣政府業務研究獎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室
臺灣高等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引言
艋舺風流不夜天,呼朋引伴到江邊。
紅中翠袖頻添酒,無限風情牡蠣船。
這是1930年代,艋舺鼎盛時期,當時遊廓外淡水河邊的遊船上的雅士,曾經詩詠艋舺繁華的景象。
電影艋舺上映後除了帶動一陣對於萬華的觀光熱潮外,也引發若干大學生、研究生對此地的興趣,而以艋舺這個老舊小區、老事物為論文主題。相關的報導和論文多聚焦在「寺廟」、「廟會」、「夜市」等較靜態、單純的題材。然而在那一段「艋舺」這個舊地名被復古炒熱的日子,發現了到此一遊的旅人、遊客,總是依照電影製造出的景觀,或是臺北市文化局印發的導覽數據,來匆匆去匆匆的走馬看花。即便是電影當中男主角與女主角相識相戀的地方、角頭老大被狙殺的妓戶窄巷場景被呈現,但人潮明顯不如吃吃喝喝的景區,而政府的導覽資料也刻意閃避這些區域。顯然艋舺的情色文化仍然被視為禁忌而被刻意架空或忽略。
(一)剝開艋舺情色的歷史面貌
1、 清朝中葉,艋舺的發展已是淡水河右岸重要港埠,同時也是昔日淡北娼妓文化發源地之雙重角色。
2、日據時代公娼制度,專區管理屬性建立。
3、國府遷臺後,「寶鬥裡妓女戶」承襲公娼制度並完成幾次社會轉型期的階段性任務等功能。如果從廣義的史觀角度來看,在在顯示萬華在情色產業供應煉上重要地位。
電影艋舺把暴力美化了,事實上他和情色一樣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居住萬華的民眾,甚至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因為一條街上就有幾個角頭,小街的巷內又是不同角頭的分布,情色也是。除了專區群聚的妓女外,也有漂浮不定的流鶯。
電影「艋舺」劇照,有關紅燈戶場景
電影「艋舺」搭建出的妓戶場景
(二)妓樓文化-消退的歷史印記
1、 艋舺私娼寮的發源地
道光年間,艋舺因淡水河河運興盛,街市形成,商業繁榮而人口匯聚,娼妓隨之在此登陸。當時的「蕃薯市」南邊有一個名為「凹肚仔」的地方就是私娼寮群聚的地方,據考究是艋舺情色行業的發源地。
2、「萬華遊廓」~日據時期公娼制度的劃定
1898年,臺灣公娼制度確立,日本殖民地政府為了集中管理情色產業,施行公娼制,規定日籍、韓籍與臺籍妓女必須接受定期檢查並嚴格取締私娼另規劃萬華(艋舺)地區史上第一個特定風化區,又稱之「遊廓」,當時專供日本人玩樂遊憩。
3、國民政府延續的紅燈區
1949年國府遷臺,臺北市有執照的公娼戶,在臺北市政府的規劃之下,集中於兩處,分別是昔日延平區(現在是大同區)的歸綏街(這是大稻埕區塊)、與龍山區的「寶鬥裡」。當時「寶鬥裡妓女戶」專區約為日據時期「萬華遊廓」面積的五分之一。其中「八間仔」,也就是電影艋舺作為場景的那條妓戶窄巷。
4、公娼制度廢除
2011年3月26日公娼正式廢除。經歷百年的的臺北市公娼制度就此走入歷史,艋舺跨越三個朝代的娼館文化也從此消失。
(三)今日艋舺情色產業的樣貌
公娼制度廢除後,萬華(艋舺)是否就能如願掃除了情色產業?在地人開玩笑的說:「現在已經沒有公娼,因為全部變私娼」
1、「阿公店」: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粉味餐廳。
一種有女陪侍,而且是「阿嬤級」(高齡女子)陪侍喝茶喝酒的店家,消費者也多為年紀較長的老伯伯、阿公,故原本玩笑的形容,變成了約定成俗的消費場地名稱。由於消費與高檔酒家(有女陪侍)相對低廉,可以殺時間又有人作陪聊天,所以是上了年紀的社會中下層男子的消費方式,也是阿公店的原貌。近幾年來部分業者引進中國大陸籍(或是假結婚的陸配)與越南籍年輕辣妹搶攻市場,年齡多在20~35歲之間,作風更為大膽開放,因此對於市場上原有的工作者造成嚴重排擠效應,甚至有周刊曾經還以「逾五百名中國女子攻陷萬華」的聳動報導。不過個人的觀察,大陸的女性工作者漸漸減少,越南籍則所佔比例增加。
2、流鶯:無殼寄生的私娼
在地人對這些流鶯有一種說法叫做:「站壁仔」。這是一種形容這些流鶯往往倚靠在牆壁、牆邊攬客的景象而來的名詞。這些性工作者沒有僱主,也沒有可以依附的娼寮,個體戶營生,四處流動,以街巷旁的商店、住家騎樓下不特定駐點,佇足倚背、以牆柱憑靠,供路過嫖客品評挑選,類似國外的阻街女郎,但是流鶯是不拉客的(不觸法)。不過這些流鶯背後有著暴力黑幫掌控的情形嚴重。
(四)情色文化下的寫實萬華生活
1、 汙名人生~住民的原罪?
特種營業者、黑道、民意代表、警方的共生關係。
「妓戶專區」這種臺灣其它地方少有的「合法怪物」,一旦與你我為鄰時,它對於你我以及周遭區域的民眾生活,勢必產生直接的影響。
柯得隆先生,艋舺在地人,萬華地區的文史工作者之一
2、 流鶯大樓的亂象:流鶯租用民宅情形使得一般住戶變成弱勢。
3、性工作者的「職業道德」?
(五)淺談情色產業專區的省思與挑戰~代結語
1、大法官會議666號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之罰娼不罰嫖規定,違憲!
2、性產業專區的可能性:該不該設?該設在哪裡?
時間:5月28日(周六)20:00
方式:書場|微信群(聲音+文字+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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