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政府新聞辦、省民政廳在南昌聯合舉辦「回顧『十三五』展望『十四五』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系列首場新聞發布會,解讀《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將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從目前的縣(市、區)一級下放至鄉鎮(街道),讓救助程序更加便民。
我省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第一項重要舉措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為迅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於「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要求,根據今年4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於11月13日印發《實施意見》,著力破解社會救助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滿足困難群眾多樣化救助需求。《實施意見》的出臺,也是我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第一項重要舉措。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按照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總體思路,著力構建城鄉統籌、資源融合、分類施策的綜合救助體系。計劃到2022年,全省困難群眾基本保障更加堅實,相對貧困對象納入制度化保障軌道,分層分類的救助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穩定成熟,社會救助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救助範圍擴大,程序更加便民
按照《實施意見》,我省將根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將救助對象分為三個層次:針對絕對貧困人口,通過低保或者特困供養保障基本生活,並給予相應的專項救助;針對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等相對貧困人口,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或相應的專項救助;針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其他困難群眾,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對遭遇自然災害的給予受災人員救助。
此外,救助範圍將適度擴大,救助程序將更加便民。《實施意見》要求,對低收入、支出型貧困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中的重殘、重病患者等特殊對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並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逐步擴大至低收入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居住農業人口納入居住證所在地社會救助範圍,推進社會救助事項申請辦理向移動端延伸,放寬臨時救助戶籍地申請限制。同時,在做好常規救助的基礎上,大力推進「黨建+社會救助」,積極發展服務型救助、實物救助和防貧救助,統籌做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以及重殘對象康復救助等。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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