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主任等高層管理人員會被判刑嗎?一傳銷犯罪辯護研究2

2020-12-14 張春刑辯律師

張毅: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張春:經濟犯罪案件辯護、廣強律師事務所經濟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核心律師

同樣有諮詢者問:在公司擔任主管會被判刑嗎?

本律師回答依然是:不一定。

上一篇文章本律師從達到立案標準角度,通過實務不起訴案例分析了達到立案標準不會被起訴的情形,本篇文章就從涉案人員的職務身份角度進行分析,即:涉嫌傳銷犯罪的公司主管、主任等中高層管理人員會被判刑嗎?

如果公司已經涉嫌傳銷犯罪,那麼基本的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標準已經達到,剩下的就是是否屬於組織者、領導者的身份認定。

對於組織者、領導者的身份認定,並不在於擔任了何種職務,主要是看這個職務的職權是什麼,是否屬於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的發起人、決策人、操縱人,以及在傳銷活動中擔負策劃、指揮、布置、協調等重要職責,或者在傳銷活動實施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員。

因此筆者認為,平臺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如董事長、經理、講師、主管等人員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雖然擔任一定的職位,但若從事的只是一般的勞務工資,或者擔任高管的事件較短,也會被認定為一般的工作人員,不是組織、領導者,對公司的發展起不到關鍵的作用,即使屬於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但是符合法定條件的,也可能會不被起訴。

案例說話:

1.擔任資金主管,但工作內容系一般工作人員不起訴

湘安檢刑不訴[2014]42號:

「錢某某為資金主管,主要負責會員費的收取,獎金的發放。錢某某系****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員,在其中並未參與組織、領導活動,其行為不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錢某某不起訴。」

2.擔任「理事級」、不起訴

莒南檢刑不訴[2020]24號:

「現陳某某級別為「理事級」,發展下線會員層級8層,下線會員人數562人,非法獲利1900617元。2018年10月29日,陳某某主動到莒南縣公安局投案自首並上交非法所得11萬元。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兩次,本院仍然認為莒南縣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陳某某系「魯易購大眾電商創業項目」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陳某某不起訴。」

3.擔任行政主管,入職時間短、沒有起關鍵作用不起訴

北檢刑不訴[2019]111號:

「第三,高某某客觀上入職時間較晚,在**公司任職時間較短,在**公司會員層級中的下線會員較少。現有證據證明高某某在**公司任行政主管的時間是2018年7月初至8月初,並非傳銷活動的發起、策劃人員;其在傳銷層級中的下線會員僅有四名,通過參與傳銷活動獲取的非法利益較少,不能認定其對傳銷組織的發展、擴大起到其他關鍵作用。綜上所述,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高某某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本案不符合起訴條件。」

4.擔任能力總管,通知團隊成員參加會議,對會議進行上傳下達

寧浦檢訴刑不訴[2017]23號: 「朱某某自2016 年7 月擔任其所在團隊的能力總管,其主要職責為配合大總管陳某甲召開團隊內部會議,通知團隊成員參加會議,對會議進行上傳下達。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認定的被不起訴人朱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朱某某不起訴。」

5.擔任主任不起訴

廣區檢刑不訴[2016]43號:

「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廣安市公安局廣安區分局認定張某某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不起訴人z張某某在案發前幾天才升任「主任」且未給新人講過課。,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6.擔任高級經理不起訴

長嶽檢刑刑不訴[2015]87號:

「被不起訴人林某甲系林某乙的直接下線,其是林某乙團隊核心人物,具體事務由林某乙操作。至案發,被不起訴人林某甲已達高級經理職位。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認定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甲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林某甲不起訴。」

7.地區負責人不起訴

湘辰檢公刑不訴[2017]10號:「以自己的名義給**公司交納30000元差價款,將自己的會員級別升級為一星商務股東後順利取得成立服務網點的資格,成為該傳銷組織在懷化的負責人,向金智慧公司報單發展下線。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一星、二星和金牌三級會員達305人,其中金牌會員208人,非法所得308560元。被不起訴人武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從犯情節,可以免除刑罰。決定對武某某不起訴。」

綜上,行為人即使在公司擔任一定的職位,實務中也有可能不起訴。

那麼是否是否在公司擔任高層管理人員,可以從公司的任職報告、會議記錄、員工的工牌及證人證言等證據綜合認定。

另外即使是公司的高管,但如果升任的時間較短、或者僅從事一般的勞務工作也不能認定為組織、領導者。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僅對組織、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一般的勞務工作人員僅是違法不構成犯罪。

以上內容系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毅律師;經濟犯罪案件辯護、廣強律師事務所經濟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核心律師張春,結合實務辦案經驗及案例對公司主管、主任等高層管理人員會被判刑?的整理和分析。希望對當事人及家屬提供有用的幫助。

相關焦點

  • 趙某涉傳銷罪案無罪辯護的一審辯護詞
    2、兩高一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下列人員可以認定為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一)在傳銷活動中起發起、策劃、操縱作用的人員;(二)在傳銷活動中承擔管理、協調等職責的人員;(三)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四)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
  • 曾傑律師:傳銷犯罪的判定,主要看兩個方面—傳銷模式和欺騙方法
    作者:曾傑律師,金融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所高級合伙人暨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盧捷培,廣強律所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研究員>關於傳銷類刑事案件,根據2013年《「兩高一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傳銷犯罪的評判,可以大致分為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觀察涉案平臺的組織架構,營銷模式是否屬於層級化的金字塔結構,是否會有傳遞性的層級性返利,是否會要求繳納入門費或資格費等等。
  • 打著「連鎖銷售」的旗號在廣西開展傳銷活動 「出局老總」獲刑
    經審理查明,廣西岑溪市華納貿易有限公司「連鎖銷售」傳銷活動,該「連鎖銷售」以拉人頭的方式給已加入人員提成,實行「五級三晉制」,成員分為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高級業務員即「老總」五級。一個人最多投資11份3.68萬元,名下滿55人或者投資達到600份即可成為「老總」,獲得72萬元報酬並出局。
  •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怎麼判刑判幾年?定罪量刑標準辯護研究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怎麼認定如何判刑?判幾年?判多少年? ddos網絡攻擊導致網站癱瘓被抓進看守所怎麼判刑 量刑標準。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能不能取保候審判緩刑的條件,開發流氓軟體惡意程序被抓怎麼定罪判刑?
  • 以培訓為名實施傳銷等犯罪 深圳一惡勢力團夥被判刑
    &nbsp&nbsp&nbsp&nbsp原標題:以培訓為名實施傳銷等犯罪 深圳一惡勢力團夥被判刑&nbsp&nbsp&nbsp&nbsp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7月2日訊
  • 這六種「公司」,是傳銷組織的慣用形式!普頓也不例外
    作者:王科棟律師,北京合弘威宇律所事務所刑民交叉部主辦律師,專注於職務犯罪、企業家經濟、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辯護。與辯護團隊辦理了多起重大職務犯罪(廳級)、重大金融經濟犯罪(涉案百億)和企業家經濟糾紛系列案件。
  • E趣商城涉嫌傳銷犯罪,頭目等高層被查處!
    來源:防騙大數據 7月3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發布關於查處廣州立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的通告顯示,經查,廣州立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經營模式(公司運營「E趣商城APP」)涉嫌傳銷犯罪,天河警方已於2020年6月18
  • 「尚朋高科」網絡傳銷案告破 杭州一男子被處罰
    「尚朋高科」電商網站規定,活躍的電商推廣人發展一定人數的活躍的電商推廣人,購買產品到達1000sv值起,能成為專員及以上層級,具體層級分別為專員1級、專員2級、專員3級、專員4級,主管1級、主管2級、主管3級、主管4級、主管5級、經理等,專員對應月獎勵分別為600元、1500元、2280元、3200元,主管1級月獎勵5460元,主管5級月獎勵12760元。
  • 買賣USDT違法嗎?做數字貨幣交易被抓怎麼判刑?構成什麼犯罪?
    標題:買賣BTC、usdt違法嗎?做比特幣、泰達幣等虛擬數字貨幣交易涉嫌詐騙、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怎麼判刑?判幾年?倒賣買賣或幫助別人交易數字貨幣構成犯罪嗎?被抓怎麼判刑判幾年?Usdt搬磚套利違法犯罪嗎?正文:在幣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等數字貨幣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風險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錢甚至觸犯刑法。
  • 黃夢奇:幣圈人的九四 數字貨幣平臺是如何被用來犯罪的
    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數字貨幣被用來實施了多種犯罪,本文,筆者以將以火幣為例,為大家揭開,數字貨幣都被用來實施哪些犯罪。2020年3月13日,筆者在「無訟」上以「火幣+刑事」為條件共檢索出39份文書,在此基礎上製作此份報告。研究發現,犯罪行為人常利用火幣網實施盜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詐騙等犯罪活動。
  • 雲南一「暴力傳銷」涉惡犯罪集團被端,21人被判刑,最高無期
    ,形成傳銷組織,該組織在傳銷活動中以介紹工作、談男女朋友等藉口,誘騙他人進入傳銷窩點後,以開會交手機、充電等為由控制被害人的手機,並對不願意配合的被害人實施威脅、壓制等暴力手段以迫使被害人留在傳銷窩點,繼而通過限制活動範圍、安排人員陪同起居生活、監聽通話、威脅、毆打等方式非法拘禁、看守被害人。
  • 「雲聯惠」傳銷深圳代理公司投資人獲刑
    會員可以享受消費返還,金鑽以上級別的會員還可以獲得下線無限層級的「嘉獎」積分獎勵,以積分按照一定比例計算、兌換現金作為報酬給付參與人員。2015年1月4日,何某輝經何某(已判刑)推薦成為「雲聯惠」會員。為了獲得更高收益,何某輝向平臺充值999元升級為鉑鑽會員。
  • 權健傳銷案宣判,注意這些情形屬於傳銷!
    近日較為關注的權健傳銷一案宣判了,法庭審理後,認定權健公司及主要負責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已經依法對其作出了刑事處罰。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注意身邊哪些行為就是傳銷行為,才能保護我們的財產不被侵犯,下面了解下具體情況吧!
  • 23名年輕人來揚州「追夢」,誰知信賴的公司竟是傳銷組織
    靠著這張「大餅」,以及每日「成功學」思想的灌輸,潛伏在揚州兩年的「某公司經理」章強,在江都忽悠來了23名年輕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江都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將章強及其手下兩個主任悉數抓獲,並成功端掉其手下兩處傳銷窩點。
  • B2B優選:公職人員犯罪辯護律師收費
    公職人員犯罪辯護律師收費  案發當天21時許,鄧某基到已建起三層高的毛坯房查看時,房屋突地轟然坍塌了一半,倒塌的天花板將鄧某發砸傷,在房屋內扇灰的鄧某生則被壓在坍塌的瓦礫底下,造成一死一傷。  經鑑定,該房屋結構布置存在嚴重缺陷,且無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和構造措施,承重牆體無法承受上部不斷增加的荷載產生的效應,終導致牆體發生瞬間失穩倒塌,引致樓面整體塌落。
  • 中建城建公司2019年第一期高層管理人員領導力提升培訓班成功舉辦
    2019年4月19日-20日,中建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第一期中高層管理人員領導力提升培訓班在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求是樓440報告廳舉行。中建城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分公司和事業部領導、總部部門副職及以上人員等80餘人參加了本次培訓。
  • 刑事辯護律師:被刑事拘留了會不會被判刑?應該怎麼辦?
    一、被刑事拘留了會不會被判刑?(一)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一般來說,涉嫌觸犯刑法,有刑事犯罪行為,會被處以刑事拘留。哪些罪名為刑事犯罪:常見的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搶劫罪、盜竊罪、聚眾賭博罪、運輸毒品罪、販賣毒品罪、製造毒品罪等。
  • 北京刑事律師: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確定
    辦理案件過程中,經過梳理案情,我們認為檢察院的部分指控不能成立,即不應認定賈某屬於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 賈某的下屬李某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接受其他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審查案卷以及會見,了解到李某曾經向其告知,且在相應的文件上有賈某的籤字。2.
  • 不認定為犯罪集團成員的兩個辯護思路
    近期,我們處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涉及到被告人是否構成共同犯罪的問題。在該案中,解決此問題的前提是該被告人是否系犯罪集團成員,因為犯罪集團是共同犯罪的一種特殊形式,如果被認定為犯罪集團成員,必定構成共同犯罪。在準備該案辯護工作的過程中,我們通過梳理目前的一些案例,總結了不認定為犯罪集團成員的兩個辯護思路。
  • 論「團隊計酬」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計酬根據問題
    一、團隊計酬,並不那麼好用「團隊計酬」,是不少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公司為自己經營模式進行辯護的理由,主要觀點往往是:產品質量好,還擁有多項專利;被認為是傳銷組織的會員的被告人也說產品好用,才決定做這項產品;市場定價,價格並沒有虛高、沒有超出價值;有退換貨機制;沒有消費者投訴。還有的觀點是,我們是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