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的十幾年間,大家會發現一種現象,那就是房子的樓層建設越來越高?這種現象其實是一種普遍的現象。畢竟對於房地產開發商來說,花同樣的錢拿地。想要多賺錢,就只能將房子蓋得越來越多,那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將房子越蓋越高!
這對於房地產商來說可以賺到更多的錢,而對於普通的業主或者買房人來說,高層住宅也有效拓寬了視野,在採光和通風方面也是非常好的,因此有很多業主傾向於買這類房子。
公開數據顯示到2017年底,我國有23萬棟的高層住宅,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高速發展到2020年,這個數字或許令人瞠目結舌。
高層住宅雖然有一定的優點,但同樣缺點也非常明顯。高層住宅也出現了很多嚴重的問題,包括房屋的老化,管道的老化,供水壓力的不足,高層拋物等等問題。甚至連日常的電梯故障都有可能導致生活便利性的降低,對於住戶來說是有非常大的隱患,而且告訴住宅的維修成本也相對較高。
高層住宅最大的隱患就是安全的隱患,畢竟對於高層住宅來說,消防的問題很難解決。目前國內最大的消防雲梯,達到高度也就50米,僅相當於16層樓的高度,一旦高層住宅發生火災等意外事件,逃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因此朱國鍾專家(北大教授)曾表示:高層住宅的生活不便利性,可能會使高層住宅最終淪為「貧民窟」。畢竟在當前人們追求生活質量的情況下,高層住宅的缺點越來越明顯。
不僅如此,我國也出臺了相關的規定製度,預計不再建高樓。新的高層住宅或將全面消失?
新的規定要求,對於超過250米的樓房建築進行嚴格的審批限制;而對於100米以上的建築,也要進行相應的審批制度。當然對於其中的消防要求要更加注重。
通過新規可以看出從2021年起,超過100米的高層住宅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而100米的高度也就是33層的高層住宅的高度。
當然在新規中還指出了,對於中小城市的樓層高度也要進行嚴格的限制,建議縣城等城市以多層樓房為主。
談到多層樓房我們就比較常見,一般是4~6層或者7~9層的住宅。而根據《住宅建築設計規範》相關的規定,7層或7層以上的住宅就要加裝電梯,這也是從居民生活便利性程度考慮。
不過在「棚改」進程收官「舊改」接棒推進的過程中,很多6層或6層以上的住宅已經開始加裝電梯。但北京曾出臺了新的規定,將加裝電梯的樓層高度最低限設置成了4層,要求4成以上的新建住宅必須裝有電梯。
電梯其實在生活中具有非常好的實用性,上下樓的時候,老人孕婦小孩等都可以通過電梯減輕爬樓的難度;而對於購買重物或者搬家的人群來說,電梯也是非常的適用。整體上說4層地上加裝電梯,其實是一件非常好的有利的事情。
不過,在加裝過電梯的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的疑惑,住在不同樓層的人有不同的想法。1、2樓的人大多處於反對狀態,而高樓層的人則比較傾向於安裝電梯。
1樓2樓反對家裝電機的理由其實很明確,一方面是影響了生活環境,另一方面則是可能會帶來樓房價格結構的改變。但是在新的政策出臺之後,很多地方出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1樓2樓的住戶也可以得到一筆補償。
隨著舊改進程的不斷推進加裝電梯的進程,也在不斷的推廣,很多些老小區,都加裝了電梯,改善了綠化,修改了停車位,增進了生活的便利性。
新規出臺:明年起4樓以上裝電梯,不再建高樓,高層住宅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