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新《土地管理法》出現在大眾的眼前。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出臺,土地方面也出了一些新的政策。那麼,2020集體土地新規有哪些?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是多少錢一畝?
一、2020集體土地新規有哪些?
時間移到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是通過了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對土地管理法進行了系統的修改,新規允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市場。對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布局、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的用途,並且經過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食物所有權人可通過出租、出讓等方式交由單位或個人使用,改變了一個由過去農村的土地必須徵為國有才可以進入市場的問題,新規能為農民直接增加財產性的收入。同時,集體經營性建設性用地在進入市場的時候,要求必須得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才可以進入市場。
二、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是多少錢一畝?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法律條例的規定,農村土地徵收的賠償標準應當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三種補償費用構成。而且,在不同地區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這就要根據當地經濟的實際情況來定。
例如:北京延慶地區的土地補償標準是10萬元/畝;天津市的價格只有2.9萬元/畝;山西太原小店區的標準是18.1636萬元/畝;河北石家莊的是6.7038萬元/畝;遼寧瀋河的土地補償標準竟高達45萬/畝;而安徽馬鞍山卻只有5.5600萬元/畝。
除上述的地區之外,有些地區還有更細的分類。比如說湖南長沙是分三個區片的:一類區片為6.5000萬元/畝;二類區片為5.9000萬元/畝;三類區片為5.3000萬元/畝。但是與長沙相差較大的是,福建廈門的一類區片達到15.5萬元/畝;二類區片達到12.5萬元/畝;三類區片達到10.7萬元/畝。
看到以上的這些數據,可能不少人感到很詫異:為什麼同樣是土地徵收,差別會如此大呢?這個是根據每個城市的土地價格、政策規定等因素來綜合考慮的,所以具體是怎麼補償的,還要看自己所在地區的政策,不能夠一概而論的。
這裡還要提醒各位,今後看到一些土地政策補償或者土地補貼標準不要直接就放到自己所在的地方,覺得根據標準不應該是這個價格。要明白的是,國家政策放上的只是區間,並不是標準。
看完了上述的土地新規,相信大家對土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對大家處理土地問題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