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快到期了,公司通知我不再續籤....」近日,尹小姐在工作上遇到煩惱,今年公司效益不太好,恰逢自己合同又快到期,此時公司通知她不再續約。尹小姐原本打算結束合同再繼續找工作,可朋友告知,像她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公司補償。尹小姐也糾結,向公司要求賠償是否合法。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約
6月11日,記者聯繫上尹小瓊,今年33歲,在石橋鋪仁悅天地附近一家建材公司做後勤。說起最近工作上的遭遇,小瓊滿是愁容,「今年特殊時期,公司效益一直不太好,四月份復工後,不斷有同事離職。」她沒想到自己也很快會失去工作。
尹小瓊告訴記者,自己和公司籤的勞動合同7月份到期,「今年4月份復工後眼見公司遲遲不續籤,我就跟經理提了這事,當時承諾我會儘快續籤,但此後毫無音訊。」漸漸讓小瓊感到不妙。
6月初,公司人事部同事找到尹小瓊,「他們說我合同還有一個月到期,到期後公司不再和我續約,讓我合同到期自動離職。」小瓊一聽有點懵,自己勤勤懇懇工作了三年,公司說趕人就趕人,一點人情味也沒有。
朋友建議她申請公司補償
小瓊說,儘管公司這麼做有些無情,但奈何自己合同的確到期了,她也沒再多說什麼。此後,她一邊工作一邊在網上投簡歷求職。
前幾天,小瓊跟一位從事法務工作的朋友聚餐。「像你這種情況,是公司提出不再續籤的,依法公司應該支付你補償,起碼也得補償3個月工資。」朋友告訴小瓊,她所在公司可能是有意迴避補償,矇混員工。
「公司不續籤還可以申請補償,我也是第一次聽說。」小瓊說,自己工作了快十年,換過多份工作,還從沒遇到公司不續籤的情況,自己也想弄明白怎麼辦。
律師:
尹小姐可以申請公司補償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籤,可以申請補償嗎?6月11日,記者就此諮詢了重慶捷訊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胡芮,他表示,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籤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用人單位不續籤,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二、如果是員工不續籤,又要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籤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籤的,則單位還是要進行經濟補償。
「根據尹小姐的情況來看,是公司主動提出不續籤,即使合同到期,或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都應該予以補償。」陳敏表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具體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按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按此計算,尹小姐應該獲得三個月的經濟補償。」
延伸:
勞動合同這些權益你知道嗎
此外,律師表示,不管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還是不定時工作制的上班族,一旦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都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此外,在合同籤訂上往往時限不同,但勞動者享受的權益大致相同,離職經濟補償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與合同期限長短無關。但有些隱形權益往往會被人忽略。
第一,勞動合同應在工作1個月內籤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離職時,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員工開寫離職證明,如果不給開,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員工從用人單位離職後,不能從事同行業工作或者入職後要求保密等,只要籤署相關協議,用人單位須支付相關津貼,競業津貼、保密津貼。
第五,用人單位發出入職通知後,又反悔不錄用的,若造成求職者經濟損失,求職者可以申訴對方補償。
都市熱報-廂遇記者 郎建榮
編輯:田剛
校審:周圓
總值班:嚴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