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廣大醫務人員不顧自身安危,奮戰在抗疫第一線,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們是新時代最可愛的人。但日常生活中也存在個別患者及家屬毆打、辱罵醫務人員,故意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嚴重損害醫務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人格尊嚴等權利。近日,珠海市鬥門區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涉醫犯罪案件,被告因刺傷醫生被判處14個月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阿華(化名)和母親因病先後住進了珠海市鬥門區某醫院,阿華在骨二科,母親在骨一科。母親出院後的第二天中午,還在住院的阿華因不滿骨一科李醫生對其母親的治療,便打算到醫生辦公室找李醫生洩憤。當經過護士站時,阿華拿走了護理推車上的一把剪刀,不顧護士勸阻,走進醫生辦公室後用剪刀刺向李醫生,劃傷其右手掌背。受傷的李醫生往辦公室外跑,阿華追趕過程中遇到前來查看情況的王醫生,隨即持剪刀衝向王醫生,王醫生被迫躲進會議室。阿華繼而在會議室外大聲恐嚇,並持剪刀比劃,用腳踢會議室的門。數分鐘後,阿華被母親拉回病房。當天下午,阿華在病房內被公安民警抓獲。經鑑定,李醫生右手背皮膚淺劃傷,損傷程度未達輕微傷。之後,鬥門檢察院以被告人阿華犯尋釁滋事罪向鬥門法院提起公訴。
鬥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阿華持兇器隨意毆打、追逐、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最終,法院根據被告人阿華的犯罪事實、性質、後果及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阿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一審判決後,阿華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審理過程中,阿華申請撤回上訴。珠海中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終審裁定準許上訴人阿華撤回上訴。目前,上述裁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醫學是複雜的生命科學,診療方案是醫生基於醫學知識作出的專業判斷,患者對治療效果要理性對待,多一份理解和寬容,不能簡單地因診療時間較短、治療效果未達到預期就推斷醫生的診治態度不認真,更不能僅因自認為治療效果不佳就遷怒於醫生甚至報復行兇。鬥門法院將依法審理各類涉醫犯罪案件,依法懲處侵犯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維護良好的公共衛生秩序。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陳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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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蔡冬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