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2020-12-16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江蘇的李先生打來電話說,妻子前幾天被公司辭退了,想了解一些法律上的規定。

李先生的妻子是所在公司的保潔員,疫情期間因為執行公司領導的通知,沒同意員工進入辦公區域,被投訴。後來公司做出了處理,要和妻子解除合同,隨後妻子收到被辭退的通知,公司告知其不用再去上班了。夫妻倆覺得很不公平,想爭取補償,但妻子籤的是勞務合同,所以想知道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二者有沒有不同,需不需要區別對待? 解除勞務合同是否有經濟補償?

▲ 圖片來源於網絡 如有問題請聯繫刪除

解答李先生的疑問,首先可以明確的一點是,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二者是不同的。接下來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具體看一下二者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勞動合同的一方必須是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須是法人等用人單位。

勞務合同的主體則具有廣泛性。

二、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具有從屬性。訂立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員工,用人單位有權指派勞動者完成勞動合同規定的屬於勞動者勞動職能範圍內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勞動力使用具有支配權,從這一點上來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上從屬於用人單位。

勞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從屬性,雙方始終屬於平等民事主體的關係。

三、標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標的是勞動者的勞動,只要勞動者有勞動行為,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勞務合同的標的側重於勞務行為的結果,勞務合同一般是依據勞務結果支付勞務報酬。

▲ 圖片來源於網絡 如有問題請聯繫刪除

四、工作方式和風險承擔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從事勞動一般是利用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並在用人單位的組織和指揮下從事勞動,其勞動風險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在勞務合同中,勞務提供者一般是利用自己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務活動,根據雙方的約定來承擔風險(大多數情況下由勞務提供者自行承擔風險)。

五、報酬的結算和支付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以及勞動合同中的合法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合同報酬的結算和支付方式依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

六、法律幹預強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內容具有極強的法定性,國家法律幹預強度很大。無論是勞動合同的某些內容的強制必備性,還是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準性,如用人單位必須遵守《最低工資規定》等都體現出國家法律對人權保護與勞動者生存等問題的高度關注。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國家的幹預性也是非常強大的。

勞務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對勞務報酬等各項條款均可自行協商,法律很少幹預。勞務合同在履行中也很少有國家幹預的情況。

七、法律適用不同

勞動合同屬於勞動法調整,是獨立的合同種類。

勞務合同屬民事合同的一種,由民法和合同法調整。

八、處理程序不同

勞動爭議糾紛一般採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勞動爭議糾紛不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處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務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無須經過仲裁,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看出,李先生妻子的情況,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是勞務關係,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務合同,將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說勞務合同條款裡有關於補償金或者違約金的具體規定,可參考勞務合同的約定進行。如果李先生的妻子認為公司與其解除勞務合同違背合同約定,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

以上便是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不同,建議大家籤訂合同時做出區分,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撰稿人:龍豔

相關焦點

  • 勞務派遣用工與勞動合同用工有什麼區別?
    在現如今的就業市場內,有不少企業在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其中大型的央企、國企。很多人一聽「勞務派遣」這四個字,心裡就只打顫:上班不應該籤訂勞動合同嗎?莫不是什麼騙局?首先需要說明的是,不論是勞務派遣用工還是勞動合同用工,都是合法的用工形式,只是二者的地位不同。
  •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到底有什麼異同?
    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的區分一直是困擾大家的一點,簡單點說勞務關係是單一的沒什麼具體的權利義務的劃分,對於勞動關係而言是一種權利義務對等的一種工作形態。接下來小編和大家說一說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關係和一般勞動合同關係的異同:
  • 勞動法第四講:勞動合同(一)勞動合同的概念及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一、什麼是勞動合同?1、勞動合同的概念: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二、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什麼區別?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而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如勞務派遣;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如理髮服務;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如用工單位聘用退休人員做保安。(2)雙方當事人關係不同。
  • 勞務派遣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一分鐘就懂!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問題大家不是很了解,因此比較好奇,比如說勞務派遣和合同工,不少人都很疑惑:勞務派遣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小豆為大家介紹一下。勞務派遣:指由勞動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然後將勞動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單位上班,企業需要支付勞務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務費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之間。合同工:合同工指勞動者與用工企業籤訂勞動合同,與用工企業存在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 籤訂勞務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勞動合同責任
    我從事法律行業多年以來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勞動者拿著一份合同要求我們起訴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並要求公司向其賠償,但當我拿著合同一看,卻發現合同根本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雖然《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只是一字之差,但性質卻是天差地別。
  • 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兩者有什麼不同?
    對於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共同點,最直接的理解就是,兩者的結果都是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法律關係消滅,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解除。那麼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兩者有什麼不同?
  • 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工有什麼區別,在事業單位可以轉正使用編制嗎
    事業單位的工人,有三種類型,使用編制的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還有勞務派遣工。事業單位人員雖然不止這三類,但這三類最為典型:1、事業單位使用編制的合同工: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管理,雖然沒有完全規範,但已經開始了。
  • 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有什麼區別?其法律意義如何?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勞動合同的終止,都是勞動合同所確定的法律關係消滅。在生活中並不會特意區分。但當這兩個詞放在勞動法中,卻會產生極大的不同。弄錯的話就會產生不同的法律責任。所以在現實操作中,很多人把二者混為一談,經常混淆使用,因而留下了勞動糾紛隱患。所以,有必要加以區別。一、什麼是勞動合同解除(一)、什麼是勞動合同解除?
  • 普法故事丨勞務合同≠勞動合同 法官教你來辨別
    勞務合同中雙方地位均等,勞務報酬雙方自行協商,僱主不負有辦理社會保險的義務;勞動合同未履行不僅產生民事責任,還可能有行政責任,勞務合同未履行產生的僅為民事責任。個人在與單位形成僱傭關係時應注意自己是否實際成為用工單位的一員,受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制約。
  • 楊俊欣:跟員工籤勞務合同代替勞動合同,老闆能省一堆麻煩事嗎?
    勞動問題是企業最普遍最常見的問題,沒有之一。確有老闆突發奇想:以勞務合同代替勞動合同!這樣以來,只要約定工作內容和勞務報酬,其他勞動用工問題一掃而光,神不神奇?的確,員工管理的方方面面複雜而瑣碎,從籤訂合同、工資獎金加班費的計算發放、社保、考勤、績效管理到個稅、培訓、解約補償;如果勞動合同漏籤,還有面臨每月雙薪的懲罰;連續兩次籤訂固定期限合同之後,還要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擔心員工不聽話都開除不了。有沒有什麼辦法省去這些麻煩呢?以勞務合同代替勞動合同?想的美!
  • 涉外勞動合同糾紛應注意什麼?
    勞動力的跨國流動已經成為一種國際現象,隨著我國勞務輸出的不斷發展擴大,涉外勞務糾紛也越來越多。法妞網友諮詢:涉外勞動合同糾紛應注意什麼?戴新進律師補充:中國的勞動法律和實際勞動關係與國外的情況還是很大的區別。
  • 勞務派遣崗位不符合「三性」,勞動合同是不是無效?
    這裡有酒有僱事,還有為你護航的詩和遠方。關注公眾號「講僱事」,乘風破浪~勞務派遣崗位不符合「三性」,勞動合同是不是無效?大家對勞務派遣不陌生,但對勞務派遣的「三性」印象可能已經不深了。「三性」是什麼來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 勞動合同用工、勞務派遣用工?建築安裝企業有哪些合規的用工模式?
    可以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生育保險,也可以個人繳納;勞動者已在一家單位繳納的,不得在另一家單位重複繳納,對勞動者有套取社保或退還繳費的風險;勞動者享受用工單位的工傷保障和其他福利。 社保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 勞動合同用工、勞務派遣用工?建築安裝企業有哪些合規的用工模式
    3)除可不繳納社保、不需支付終止用工的經濟補償外,用工單位所需承擔的用工主體責任,與全日制用工沒有區別。A.可以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生育保險,也可以個人繳納;勞動者已在一家單位繳納的,不得在另一家單位重複繳納,對勞動者有套取社保或退還繳費的風險;勞動者享受用工單位的工傷保障和其他福利。社保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 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兩者之間有區別,畢業生籤勞動合同要慎重
    特別是處理三方協議這事,絞勁腦汁,四年下來,到大四上學期才知道有三方協議需要籤訂,可突然而至的就業緊張感,在拖延影響下,就想大四下學期再把這件事給解決掉。沒想到的是,大四下學期到了,卻不能一下子就解決,雖初步了解三方協議,可還是不明就裡,有不少疑問,三方協議是勞動合同嗎?它們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 學習分享《2020版勞動合同範本:通用版+勞務派遣版》(收藏)
    企事業單位必須要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以前,各單位籤訂勞動合同,版本五花八門。近年來,主管部門對這項工作越來越重視,合同也越來越規範。現在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福利來了。
  • 國企中正式工、合同工和勞務工到底有什麼區別?
    所謂正式工,應該是指合同制員工,即:與國企之間籤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再縮小一點就是指,與國企籤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在民間通俗稱呼裡,認為與國企籤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才是正式工,其他形式用工都是「臨時工」吧。 上世紀九十年代,國企實行用工制度改革,打破過去的幹部和工人兩種身份,就是俗稱的要破除身份界限、打破鐵飯碗。
  • 籤勞務合同能規避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聰明反被聰明誤
    工作半年後,學校食堂負責人通知周大千,該職位被取消勞務合同終止了。周大千對學校做法不服,以要求確認勞動關係,要求學校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提起了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審理後裁定:「確認周大千與學校有勞動關係,並裁定該學校應就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向周大千支付賠償金。」學校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
  • 簡說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概念及區別
    【以案說法】2017年12月,某藥業公司和某勞務派遣公司就用工事項籤訂了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由勞務派遣公司向該藥業公司提供20名勞動用工,並且雙方就社保、合同解除等事項進行了明確約定。【評析】一、什麼是勞務派遣?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模式,與傳統的用工方式有明顯的區別。勞務派遣最大的特點就是勞動關係與用工關係相分離,表現為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有勞動關係但無用工關係,與用工單位有用工關係但無勞動關係。
  • 勞務派遣與職業介紹有區別嗎?
    大家都知道,勞務派遣可以為企業提供招聘、培訓、社保辦理、薪酬管理等業務,它也是可以為求職者提供公司的,而職業介紹也是可以為求職者提供崗位服務工作的,那麼,二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嗎?是否是一樣的呢?下面小編就來給各位介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