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職場業
首先說,國企中已經沒有正式工概念,主要有合同制員工、勞務派遣制員工、業務外包製員工等幾種用工形式。所謂正式工,應該是指合同制員工,即:與國企之間籤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再縮小一點就是指,與國企籤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在民間通俗稱呼裡,認為與國企籤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才是正式工,其他形式用工都是「臨時工」吧。
上世紀九十年代,國企實行用工制度改革,打破過去的幹部和工人兩種身份,就是俗稱的要破除身份界限、打破鐵飯碗。無論過去的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統統改籤勞動合同,開始交社保。當年的一直沒有交社保的老職工,執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老職工的工齡相當於繳納社保年限,新員工則從入職起繳納社保。所以,上世紀九十年代後,就執行合同制了,但是民間懷念過去的「職工身份」,習慣自稱正式工。
現實中,現在還是有「身份」的,存在於人事檔案裡。比如說,以前的以工代幹、工轉幹、幹轉工等身份依然保留在檔案裡,等你退休的時候,就知道它的威力了。
工人是男60退休,一線工人或者特殊作業工人,可能提前到55甚至50歲就可以辦退休。女工人是55歲可以退休,一線工人或者特殊作業工人,可以提前到50歲或45歲退休。
幹部身份的男人60歲退休,女幹部55周歲退休,有的國企執行地方政策,女幹部(有職稱、有職務)的可以延長到60歲退休。那麼,你原來的工人身份轉為幹部身份,能不能早退休或晚退休,都要根據你的檔案和政策進行界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國企員工還是有身份區別的。
2000年以前的國企,還有許多用工身份,比如,幹部、工人、協議工、集體工、大集體工、季節工、臨時工等等。2000年後,逐步規範到只有三種用工模式:合同制員工、勞務派遣制員工、業務外包製員工。它們之間的區別,那就大了:
一是正式工(合同制員工),屬於企業的「自己人」。與企業籤訂勞動合同,一般都是正規招聘、部隊轉業、地方派來的員工。這部分員工才是企業的「主人」,按照勞動法享受企業的所有福利待遇,包括工資、獎金、社保、福利,以及培訓教育、文體活動、慰問、救助等其他待遇。有的大國企還有政策房、補充醫療、子女教育等福利。
二是勞務派遣制員工,不是企業的員工,但在企業工作,相當於「外人」常駐企業打工。勞務工是與勞務公司籤訂勞動合同,被勞務公司派駐到企業工作。企業給勞務公司支付勞務費(其中要約定工資、社保、管理費等)。但具體怎麼發,有勞務公司發放。勞務公司出於獲取利益最大化,可能要減少勞務工的薪酬和福利。
三是業務外包製員工,不是企業的員工,雖然在企業工作,但與企業沒有任何關係。比如,國企把自己的食堂作為一項業務,其中包含著用工、管理、設備、服務等業務進行打包,比如一年1000萬元,整體外包給外包公司。員工招聘、薪酬和管理,均由外包公司負責,與國企沒有任何關係。在國企眼裡,食堂整個運行就是一個打包外包的業務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