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從創建至今,已經過去了72年,在經歷了上古時代的籃球比賽之後,聯盟以及籃球比賽本身的規則都在不斷的完善,然而有一些規則卻是完全針對某些球員而改進的。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四位迫使NBA修改籃球規則的球員。
巴克利被稱為「空中飛豬」,他的背身單打,一度是防守人的噩夢。沒什麼花樣,就是用他的大臀部靠著你,一步一步往籃下推進,這一招看似乏味,卻很是無解,誰都防不住,所以最後聯盟為了限制他,不得不制定背打不能超過五秒的規則!

還有大鯊魚奧尼爾橫空出世後,聯盟發現籃球規則已經嚴重滯後於人類進化的速度。於是在奧尼爾對籃球規則的推動力下,聯盟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了聯防戰術的運用、禁區三秒違例。聯盟還特別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將判罰一罰一擲。進攻隊員在做完扣籃動作後,不可以在籃筐上懸掛超過3秒。

華萊士曾在2000-2001賽季拿到41次技術犯規,創造了所有體育聯盟的紀錄。其中他11天內6次技術犯規,7次被驅逐出場。為了讓球員尊重規則和維護裁判權威,NBA規定,球員如果在比賽中因判罰和裁判糾纏或是對裁判出言不遜、做出侮辱性手勢,都會被判一次技術犯規。這就是現在被稱為「零忍耐」的NBA技術判罰規則,而它還有另一個名稱就是「拉希德·華萊士規則」 。

籃球皇帝張伯倫在他整個職業生涯中都是NBA中最具統治力的球員之一,他的優勢相比於其他球員來說太過明顯,據說張大帥可以在罰球線起跳扣籃,所以改變罰球規則。他在禁區內擁有太強大的殺傷力了,幾乎可以說是一邊倒的情況,為了限制張伯倫在禁區內的殺傷力,平衡比賽局勢,聯盟不得不擴大禁區的範圍,從12英尺到16英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