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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湖北武漢市民李先生在蔡甸區人民汽車城二期購買了一間商鋪。原本打算用來增值的商鋪卻被委託的出租方改建成了廁所,您說這事荒唐不荒唐。
李先生的這間商鋪不大,只有20.44平方米,售價為35萬。當初購買商鋪時,在開發商的安排下,他自願與湖北人民車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籤訂了5年的委託經營合同,由後者代為出租。在抵扣了一部分房租後,這間商鋪實際付款27萬。
前不久李先生準備出售商鋪變現時,發現了這裡被改造成了公共衛生間。李先生還以為弄錯了,趕緊把合同拿出來,看了一下規劃圖,確認是自己買的商鋪,當時無法用言語來形容自己的感受。
經過幾次交涉,委託方不僅沒有停工,還將李先生的商鋪大門砌上了磚,並將蹲便器安裝完畢。
為什麼好好的商鋪會被委託方改成廁所呢?湖北人民車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朱經理說,人民汽車城二期的所有商鋪都與他們公司籤訂了委託租賃合同。他們通過招商,將所有商鋪整體租給了一家央企,由於這家央企的人員比較多,李先生的商鋪正好緊鄰衛生間,於是他們在沒有和李先生溝通的前提下,就做主將商鋪進行了改造。
針對李先生的退房訴求,朱經理表示他已經進行了上報,由於他們公司和開發商只是關聯公司,並且開發商在這件事上沒有過錯,因此退房存在一定的難度。目前他們給出了兩條解決方案,一是恢復商鋪的原貌,二是在賠償金額分歧不大的情況下繼續租賃這間商鋪。
李先生提出20萬的賠償金額,湖北人民車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無法接受,李先生表示這是無奈之舉,他主要的訴求還是退房。
對此,律師表示改廁所的並不是開發商,因為退房的訴求開發商無法滿足。但李先生有權利要求委託方恢復商鋪的原樣,或者要求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