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推進,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為維護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和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總結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的基本經驗,對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政治制度的自信,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堅持黨對選舉制度建設的領導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堅持黨的領導是人大代表選舉制度不斷發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證。
2020年修訂的《選舉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對選舉制度建設的領導,最主要體現在選舉法規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方面。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和黨的有關部門多次研究選舉制度建設的有關問題,根據形勢的發展、實踐的要求和人民的願望,提出修改選舉法律的建議及意見,批轉下發有關選舉工作的請示、意見和通知等,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
《選舉法》歷次修改涉及的重要問題,都以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名義向中央請示報告,是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進行的,充分體現並發揮了黨在選舉制度建設中的重要領導作用。例如,2020年選舉法修訂時,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適當增加基層人大代表數量」的要求,選舉法將「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代表名額基數」從120名增設至140名,人口不足5萬的,代表總名額從少於120名增加至少於140名;「鄉、民族鄉、鎮的代表名額基數」從40名增加至45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總名額從少於40名增加至少於45名。
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具體實際出發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
改革開放以來,在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過程中,一條重要的經驗就是: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根據我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狀況發展和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例如,在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上,農村和城市人口分配比例從最初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就是基於城鄉人口結構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作出的調整,實現了城鄉人口選舉權的完全平等。又如,在選舉程序方面,基於我國人民群眾民主意識不斷增強的客觀實際,將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的規定從最初的「可以」改為「應當」,增強了選民對代表的監督。除此之外,在選民投票方式、鄉鎮人大代表總額等方面的規定,也根據實際變化作了相應調整。
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價值觀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和核心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選舉是人民當家作主、參與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主要渠道和途徑,選舉制度是實現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選舉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始終把實現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作為價值目標和實踐追求。這一點在選舉法的制定和修改過程中得到了充分體現:一是在選舉法及修改草案的調研起草過程中,通過網絡、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充分了解、吸收和體現人民的意願和要求。二是在選舉法及修改草案的審議和表決過程中,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法定程序,集體討論、集體決定,在充分審議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三是選舉法的具體內容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價值原則,如縣級人大實行直接選舉、一律實行無記名投票等方面的規定,保證了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發展和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始終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保證選舉制度體現人民群眾的意願,增強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主人翁感。一是在選舉法制定及其修改、表決的過程中,恪守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依據法定權限、遵循法定程序進行,經過充分的審議,最後變成國家意志。二是在組織和開展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中,包括選區劃分、選民登記、代表候選人提名推薦、正式代表候選人確定、投票選舉等各個環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法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對擾亂、破壞選舉的行為依法嚴懲,保證人大代表選舉結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三是對人大代表選舉制度進行積極探索和創新的過程,是在我國憲法和現行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規定,並通過國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方式總結實踐經驗。
堅持與時俱進和循序漸進
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內容,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和完善。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始終堅持與時俱進,與社會經濟政治發展同步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成果上升為法律規定,這已經成為我國加強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的重要經驗。同時,在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中,我們始終堅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的原則,緊密結合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充分考慮到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階段和民主法治的進程,分階段分步驟有針對性進行修改,一項一項地推進。如果條件成熟、認識一致,便作統一的規定;如果尚不具備解決條件或認識不一致,則繼續探索,暫不作規定。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偉大曆程,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日益展現出巨大的優越性,推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嚴重破壞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統籌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強化選舉監督,使選舉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在踏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偉大徵程中,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一定會更加民主、科學、有效,選舉程序和選舉辦法一定會更加合理、規範、完善,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落實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鍾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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