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的基本經驗

2020-12-17 中國社會科學網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推進,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為維護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和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總結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的基本經驗,對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政治制度的自信,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堅持黨對選舉制度建設的領導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堅持黨的領導是人大代表選舉制度不斷發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證。

2020年修訂的《選舉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對選舉制度建設的領導,最主要體現在選舉法規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方面。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和黨的有關部門多次研究選舉制度建設的有關問題,根據形勢的發展、實踐的要求和人民的願望,提出修改選舉法律的建議及意見,批轉下發有關選舉工作的請示、意見和通知等,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

《選舉法》歷次修改涉及的重要問題,都以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名義向中央請示報告,是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進行的,充分體現並發揮了黨在選舉制度建設中的重要領導作用。例如,2020年選舉法修訂時,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適當增加基層人大代表數量」的要求,選舉法將「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代表名額基數」從120名增設至140名,人口不足5萬的,代表總名額從少於120名增加至少於140名;「鄉、民族鄉、鎮的代表名額基數」從40名增加至45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總名額從少於40名增加至少於45名。

 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具體實際出發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

改革開放以來,在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過程中,一條重要的經驗就是: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根據我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狀況發展和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例如,在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上,農村和城市人口分配比例從最初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就是基於城鄉人口結構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作出的調整,實現了城鄉人口選舉權的完全平等。又如,在選舉程序方面,基於我國人民群眾民主意識不斷增強的客觀實際,將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的規定從最初的「可以」改為「應當」,增強了選民對代表的監督。除此之外,在選民投票方式、鄉鎮人大代表總額等方面的規定,也根據實際變化作了相應調整。

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價值觀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和核心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選舉是人民當家作主、參與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主要渠道和途徑,選舉制度是實現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選舉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始終把實現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作為價值目標和實踐追求。這一點在選舉法的制定和修改過程中得到了充分體現:一是在選舉法及修改草案的調研起草過程中,通過網絡、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充分了解、吸收和體現人民的意願和要求。二是在選舉法及修改草案的審議和表決過程中,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法定程序,集體討論、集體決定,在充分審議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三是選舉法的具體內容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價值原則,如縣級人大實行直接選舉、一律實行無記名投票等方面的規定,保證了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發展和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始終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保證選舉制度體現人民群眾的意願,增強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主人翁感。一是在選舉法制定及其修改、表決的過程中,恪守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依據法定權限、遵循法定程序進行,經過充分的審議,最後變成國家意志。二是在組織和開展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中,包括選區劃分、選民登記、代表候選人提名推薦、正式代表候選人確定、投票選舉等各個環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法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對擾亂、破壞選舉的行為依法嚴懲,保證人大代表選舉結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三是對人大代表選舉制度進行積極探索和創新的過程,是在我國憲法和現行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規定,並通過國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方式總結實踐經驗。

 堅持與時俱進和循序漸進

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內容,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和完善。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始終堅持與時俱進,與社會經濟政治發展同步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成果上升為法律規定,這已經成為我國加強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的重要經驗。同時,在推進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建設中,我們始終堅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的原則,緊密結合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充分考慮到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階段和民主法治的進程,分階段分步驟有針對性進行修改,一項一項地推進。如果條件成熟、認識一致,便作統一的規定;如果尚不具備解決條件或認識不一致,則繼續探索,暫不作規定。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偉大曆程,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日益展現出巨大的優越性,推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嚴重破壞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統籌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強化選舉監督,使選舉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在踏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偉大徵程中,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一定會更加民主、科學、有效,選舉程序和選舉辦法一定會更加合理、規範、完善,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落實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鍾金燕

精彩推薦:

進入新發展階段 構建新發展格局

繁榮中國學術 發展中國理論 傳播中國思想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司法應用與制度保障

歡迎關注中國社會科學網微信公眾號 cssn_cn,獲取更多學術資訊。

相關焦點

  • 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數量 選舉法修改融入浙江經驗
    他說,選舉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基礎性法律,與代表法、組織法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等,共同構成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性法律制度體系。我國於1953年制定了選舉法,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召開。選舉法的出臺要早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成立,這是在毛主席親自關心下,為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而制定的法律。1979年重新修訂選舉法,此後又進行了六次修改。
  • 都江堰市新設鎮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穩步有序推進!
    為確保選舉工作穩步有序推進,市人大常委會於1月9日提出指導意見,明確1月21日公布選民名單,2月2日公布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名單,因受疫情影響,公布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推遲到3月11日,選舉日推遲到3月19日,將在選舉日當天完成鎮人大代表選舉投票工作。
  • 霑益:「代表制度」投票選舉人大代表有幾種方式?選舉結果如何確定?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在直接選舉中,有三種投票方式,即設立投票站、召開選舉大會和設立流動票箱。選舉委員會應當根據各選區選民分布狀況,按照方便選民投票的原則來確定具體投票方式。投票選舉在直接選舉時,由選舉委員會主持;在間接選舉時,由各該級人大主席團主持。
  •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最重要的基本政治制度
    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是規範和體現我國政治生活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我國政治發展方向的基本制度,其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這是因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最重要的基本政治制度、政權組織形式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實現形式,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的重要內容,是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重要途徑。第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和政權組織形式,是由這個國家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歷史條件決定的。
  • 王晨談選舉法修改
    他說,選舉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基礎性法律,與代表法、組織法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等,共同構成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性法律制度體系。我國於1953年制定了選舉法,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召開。選舉法的出臺要早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成立,這是在毛主席親自關心下,為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而制定的法律。
  • 王晨談選舉法修改 - 人大立法--法制網
    他說,選舉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基礎性法律,與代表法、組織法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等,共同構成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性法律制度體系。我國於1953年制定了選舉法,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召開。選舉法的出臺要早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成立,這是在毛主席親自關心下,為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而制定的法律。1979年重新修訂選舉法,此後又進行了六次修改。
  • 我市部分鄉鎮街道舉行市十屆人大代表選舉大會
    12月24日,庫爾勒市11個鄉鎮街道分別舉行人大代表選舉大會,選舉13名市十屆人大代表。 此次選舉按照庫爾勒市選舉委員會要求,在新城街道、建設街道、西尼爾鎮、和什力克鄉等11個選區進行。
  • 關於我國的選舉制度你了解多少?
    在山西各地市以及省直、三支一扶考試當中,有關我國選舉制度內容的考查是比較常見的。對於這個知識點的考查,難度中等,考查對知識點的記憶和理解。這部分知識通常會以單選或多選題的形式來考查,一般而言只要能夠熟記相關知識點,這一類題目就能做對。那麼,關於這一內容你是否已經掌握了呢?
  • 36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產生,澳門選出新一屆12名人大代表
    星島環球網消息: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今日
  • 我國修改選舉法擬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數量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丁小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草案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 我市選舉的省人大代表開展集中視察
    12月3日,我市選舉的省人大代表開展集中視察,並召開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兵,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董曉健等8名省人大代表參加視察。座談會上,郭兵一行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表示充分肯定。
  • 石獅市鎮兩級人大代表選舉依序展開
    圖為桿頭村選舉現場­  「大家都非常重視人大代表選舉,也十分珍惜這份權利。」11月17日上午,寶蓋鎮桿頭村施大爺投下選票後說,人大換屆選舉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所以,很多人早早地就來到投票站投票。針對往屆選舉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各鎮辦提前研判、提前準備,主要領導親自帶隊深入各選區,與黨員、村民代表召開多場座談會,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 奮力譜寫青海人大代表工作新篇章
    省委書記、省長確定每年帶頭督辦領辦一件代表建議、每年至少走訪慰問一次人大代表、年內主動進「兩室」參加一次選舉單位組織的代表活動的「三個一」代表工作機制,為我省各級領導幹部樹了榜樣、作了示範,形成了「頭雁效應」。
  • 一組閃光數字 彰顯全國人大代表工作
    與專題調研相聯繫,去年底今年初,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任務,全國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規定還進行了視察工作或有關調研工作,重點了解本地區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執行情況以及「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況,為開好今年的人代會做準備。全國人大代表小組的組織活動也有了新的進展,創造了一些好的經驗。
  • 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法治頭條)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對過去五年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成就進行了權威總結,「堅持人民當家作主」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  十九大報告特別指出,「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 東坡區圓滿完成10個區劃調整鎮人大代表選舉工作
    四川在線眉山訊(廖奎 記者 樊邦平)1月5日,眉山市東坡區尚義鎮、思蒙鎮、太和鎮、崇禮鎮、富牛鎮、三蘇鎮、復興鎮、多悅鎮、萬勝鎮、秦家鎮10個行政區劃調整鎮分別召開選舉大會,圓滿完成新一屆鎮人大代表選舉工作。
  • 東方與西方最大的制度區別不是多黨制與一黨制的區別而是選舉制度
    西方國家的制度最大的優勢不是多黨制而是它的選舉制度,換句話說選舉制度才是西方最具優勢的制度。多黨制不但算不得優勢反而還是一種制約它的劣勢,大家都知道一根筷子很容易折斷多了就折不斷的道理。權利分散有好處但也有很大的弊端,關鍵還是要看誰來做主。
  •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有關問題
    昨天閉幕的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又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負責人,就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 美國特殊的選舉人制度
    美國選舉人制度是這樣的模式,各個州根據人口數量產生若干選舉人票,然後就是贏家通吃的原則——只要一個美國總統候選人選票數超過另一人,那麼該州所有選舉人票都歸這個候選人所有。最後美國大選其實拼的是選舉人票的多少。這種特殊的選舉人制度就有可能導致某個候選人總體得票更少,但是卻獲得更多的選舉人票而贏得大選——其基本邏輯是這樣,假設甲州有10張選舉人票,最後有100萬選民投票,川普獲得51萬張選票,那麼川普就獲得甲州所有10張選票。
  • 關於印發王漢斌同志有關縣級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選舉工作的幾個法律...
    三、有些地方在政社分開工作中,以大隊建鄉,鄉的數量大量增加,按「選舉法」』第十條規定,人口特少的鄉至少應分配一名縣人大代表,這樣代表名額過多,要突破原來內部規定的縣人大代表的名額總數怎麼辦?         一九七九年通過的「選舉法」規定,人口特少的人民公社也應有一名縣人大代表。一九八二年根據憲法修改「選舉法」時,將條文中的「人民公社」一律改為「鄉、民族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