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留意到,當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創始人紛紛卸任法定代表人。新開辦的公司,老闆也不當法定代表人了。
法定代表人,曾是企業的"掌舵人",象徵著財富、權力等等。然而,現在為什麼越來越多的老闆都不願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
小五研究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終於明白了聰明的老闆為什麼不擔任法定代表人,原來,是有以下三大好處。
一、避免承擔法律風險
(1) 民事責任方面: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給企業造成損失,需對該損失予以賠償。另外,如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擔賠償責任。
(2) 行政責任方面:按照法律法規,企業法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刑事責任方面
對於公司從事的犯罪行為,法定代表人並不一定承擔責任,但在我國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對企業進行處罰,還可能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因此,法定代表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極大。
比較常見的罪名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職務侵佔罪、非法經營罪、金融詐騙罪、擾亂市場秩序罪等等。
因在公司運營中,很多事務都需法定代表人籤字,而籤字意味著承擔責任,且法定代表人責任重大,所以,可能會面臨一些風險。
二、避免很多瑣事
按照《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需處理很多事務性瑣事,比如貸款融資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籤字,工商變更也需要法定代表人,所以,老闆不當法人代表,也是為了方便。
三、老闆不當法定代表一樣可以控制公司運轉
對於老闆來說,自己擔任法人代表的時候,就是實職,而讓員工或其他人擔任,基本就是一個虛職。公司決策都是按照老闆的指示做。
比如京東旗下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劉強東的助理,華為的法定代表人也非任正非。雖然老闆們不是法定代表人,但卻是企業的實際控制人。
以上是小五找到的越來越多老闆不願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原因。你還想到其他什麼原因呢?歡迎在下方評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