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多數老闆不當法定代表人,原來是有3大好處

2020-12-16 51帳房

大家是否留意到,當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創始人紛紛卸任法定代表人。新開辦的公司,老闆也不當法定代表人了。

法定代表人,曾是企業的"掌舵人",象徵著財富、權力等等。然而,現在為什麼越來越多的老闆都不願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

小五研究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終於明白了聰明的老闆為什麼不擔任法定代表人,原來,是有以下三大好處。

一、避免承擔法律風險

(1) 民事責任方面: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給企業造成損失,需對該損失予以賠償。另外,如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擔賠償責任。

(2) 行政責任方面:按照法律法規,企業法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刑事責任方面

對於公司從事的犯罪行為,法定代表人並不一定承擔責任,但在我國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對企業進行處罰,還可能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因此,法定代表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極大。

比較常見的罪名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職務侵佔罪、非法經營罪、金融詐騙罪、擾亂市場秩序罪等等。

因在公司運營中,很多事務都需法定代表人籤字,而籤字意味著承擔責任,且法定代表人責任重大,所以,可能會面臨一些風險。

二、避免很多瑣事

按照《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需處理很多事務性瑣事,比如貸款融資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籤字,工商變更也需要法定代表人,所以,老闆不當法人代表,也是為了方便。

三、老闆不當法定代表一樣可以控制公司運轉

對於老闆來說,自己擔任法人代表的時候,就是實職,而讓員工或其他人擔任,基本就是一個虛職。公司決策都是按照老闆的指示做。

比如京東旗下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劉強東的助理,華為的法定代表人也非任正非。雖然老闆們不是法定代表人,但卻是企業的實際控制人。

以上是小五找到的越來越多老闆不願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原因。你還想到其他什麼原因呢?歡迎在下方評論分享。

相關焦點

  • 為什麼越來越多老闆不當法定代表人?
    聽說在一個總裁班的課程上,老師問道:你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自己嗎?很多人都搖頭。甚至有人還說,我老婆才是法定代表人,我自己不當。一說到法定代表人這個稱謂,大家都覺得是高危職業,還是不當為好。1.為什麼不當法定代表人老闆們不願意當法定代表人,可能是基於以下一些原因:(1) 身份的限制有些人自己開了公司,但是可能不太方便將身份公開,於是在整個過程中,就不會使用自己的名字進行任何的登記。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也是另請他人來當。
  • 為什麼老闆讓我當法定代表人?@盞燈私人律師
    並不持有公司股權,也不是公司管理人員,被要求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不該當呢?老闆不做法定代表人一則可以低調不露富,二則可以減少麻煩和應酬。同時,老闆也怕公司經營不善虧損帶來不利。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當然的對外代表機關,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的民事法律行為都由公司承擔,公司有事第一個找的就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發生債務時,公司外部債權人維權時是不會知道法定代表人並非公司老闆或實權人物的,所以公司外部債權人通過法律程序維權起訴公司後,被限制高消費,徵信影響等的都將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
  • 為什麼許多私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寫的是老闆老婆而不是老闆本人?
    其實大部分私營的公司,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還是本人,只有少部分的會指定親屬擔任。誰做法定代表人,對於整個公司的債權債務和風險其實影響不大。有些公司作此安排,僅僅是因為方便做事的原則。其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天事還挺多的。例如做個年審,稅務審計,可能都需要法定代表人到場,而且還要持有各種證件。那麼公司老闆還要負責具體經營業務,要出差,要辦事兒,有時候不一定有那麼多時間去辦理這種行政事務。讓自己家裡人去擔當法定代表人角色,可以有效將自己的時間精簡出來。這有可能就是最簡單的目的。
  • 為什麼現在很多老闆不當法定代表人?職場老油條道出原因,很現實
    但欣喜答應後曉莉的親戚朋友卻直言曉莉被騙了,因為法人的職位確實不太合適,作為員工在職場還是要做好本職工作的,不要再在公司的相關事務上摻和,因為有些時候如果公司違法,那麼法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很多網友也在勸告曉莉不要答應,並且應該儘快拒絕,而不是在老闆的威逼之下選擇妥協。
  • 為什麼越來越多老闆不當法定代表人?職場老油條道出原因,很現實
    前不久,在職場論壇中筆者看到有位女大學生曉莉分享了自己的真實工作經歷,在入職公司不到30天後,曉莉竟然被老闆要求當法人,因為老闆要更換營業執照的法人名額,對此曉莉覺得這是千裡難逢的好時機,如果能夠幫領導完成任務,那麼自己在公司裡就能夠成為領導的心腹,進而升職加薪。
  • 法定代表人到底該誰當?老闆?實際控制人?總經理?董事長?
    作為大股東,A有沒有辦法?很多人會想,既然公章和營業執照丟了,可以去申請補辦掛失。可是到工商局去申請補辦掛失公章和營業執照的時候需要法定代表人本人親自到場籤字。你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給別人的時候等於把公司的很多的命脈交給了他。這個時候你跟C的關係鬧掰之後,C不配合你你連營業執照都換不了。我們有什麼方法能解決呢?
  • 小職員的他被老闆委以重用,讓他當法定代表人,這背後有啥陰謀?
    周芳趕緊聯繫了法官,原來李峰所在的公司欠客戶十萬元貨款遲遲未付,客戶只好起訴,判決之後,公司還是拒不支付,人家只好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將法定代表人李峰找來談話,之後將他列入了限制高消費的黑名單,並且對他做出了十五天的司法拘留的處罰。
  • 裝修公司關門 變更法定代表人就能逃避債務嗎?
    再一看,這家公司規模大、還挺正規,當時又有優惠活動,上門當天,他就和對方籤了合同,還交了8萬多元。找好了裝修公司,他以為能就此高枕無憂了,等到一年後收房時再聯繫這家公司,他才意識到裝修首筆款交得太早了,也才注意到當時設計師「天花亂墜」的承諾,比如,承諾中端價格享高端裝修等內容,大部分都沒寫進合同裡。陳先生說:「我收了房子就給設計師打電話,設計師說已經離職了。
  • 單位是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不被限制高消費了?
    法定代表人不被限高了?最近接到很多老闆諮詢,問我:聽說2020年關於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的法律有變化,被執行人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允許被列入失信名單、被限制高消費了,是不是這樣?因為諮詢的人太多了,我就整理了一下資料,今天統一作答吧。
  • 陳杰卸任途牛信息法定代表人
    來源:新京報網原標題:陳杰卸任途牛信息法定代表人 新京報訊(記者 張澤炎)3月10日,新京報記者獲悉,途牛(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途牛信息」)發生工商變更,陳杰卸任法定代表人,朱春曄接任。記者注意到,這並非途牛信息第一次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查查顯示,2019年4月19日,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從途牛旅遊網聯合創始人及CEO於敦德變更為陳杰。企查查顯示,途牛信息成立於2011年,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疑似實際控制人為全資大股東途牛旅遊(香港)有限公司。
  • 財小融:自然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區別是什麼?
    雖然大家都明白, 這是在詢問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習慣成自然,萬一書寫正式文件的時候,混淆了個中含義,恐怕就會引起大笑話。 所以今天,財小融就帶大家分分清自然人、法人、法人代表。 首先,是自然人。自然人就是生物學意義上的人類。開心了會笑,挨打了會疼。每個自然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並且需要承擔對應的義務。
  • 法人、法人代表與法定代表人的區別,別再說錯了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
  • 韻達副董事長陳立英出任「韻達快運」主體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
    快遞生態圈主要目標群:(投資人 私募基金 券商機構 各地方政府決策者 快遞監管部門 快遞經營者 媒體從業者 快遞上下遊經營者 加盟網點老闆 年薪30萬以上快遞物流從業者 ) 添加公眾號之前請閱讀提示,是否屬於該目標群 摘要|韻達快運經營主體上海韻達運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韻達股份副董事長、副總裁出任陳立英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
  • 京東數科人事變動:劉強東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圖片來源於網絡)2月27日,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月26日,京東數科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劉強東卸任法定代表人,並退出董事長一職,由京東數科CEO陳生強接任法定代表人,餘睿接任董事長。對此,京東方面對此回應稱,屬於正常變化調整。
  • 法定代表人真籤字、蓋假章,合同效力如何?
    那麼,針對此類「法定代表人真籤字、蓋假章」的案件,法定代表人所籤訂的合同效力究竟如何認定?本案中《供貨合同》對於A公司有無約束力?揚遠律師今日為您解讀。律師分析根據《民法總則》第61條規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 公司回應:只是法定代表人變更
    今日(7月5日)下午,有微博爆料稱,深圳市萬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加科技)的創始人劉作虎已經退出了一加。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注意到,7月3日,一加科技的工商信息的確發生了變更。其中,原總經理、執行董事劉作虎退出,楊潤宇成為新總經理、執行董事。
  •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老闆不喜歡當法人代表?
    昨天有朋友問我,為什麼越來越多的老闆不喜歡當法人代表?說實話這個問題有點意思,仔細想一下,好像現在很多老闆的確不喜歡自己當法定代表人,其實原因很簡單,法定代表人本身不是一種職務,沒有實際的權力(原因下一段說),但有很多法律責任和義務。
  • 《民法典》解讀62: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三章法人,第一節一般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 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公司主動履行欠款
    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公司主動履行欠款 2020-10-27 17:2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北海市委編辦舉辦2020年度市直(第3期)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班
    2020年11月4日至6日,北海市委編辦在市委黨校舉辦2020年度市直(第3期)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班。本期培訓班與2020年度區直(第34期)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班一同舉辦,系我辦與自治區黨委編辦首次聯合辦班,屬廣西區內首創。48名市直事業單位新任法定代表人與50餘名區直事業單位新任法定代表人共聚一堂,進行履新相關能力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