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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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紅 睿軒滬 港深靈 活配置 混合型 證券投 資基金
基金 份 額發售 公告
基金管理 人:上海 東方證券 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 人: 平安 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二 ○一六 年一月 八 日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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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 )的募集申
請經中國證監會 2015 年 12 月 17 日證監許可【2015 】2963 號文準予註冊 。中國證券監督
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 「中國證監會 」 ) 對本基金的 註冊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
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 、 本基金是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 , 在基金合同生效後 三年內封閉運作, 在深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後轉 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3 、 本 基金 的管 理 人 為 上海 東 方 證 券資 產 管 理 有限 公 司 ( 以下 簡 稱 「 本 公司 」 或 「 東 證資
管」 ) , 本基金 的基金註冊登記人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 「 中登公 司 」),
基金託管人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平安銀行 」)。
4 、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為 2016 年1 月11 日至2016 年 1 月29 日 ,場內場外同時募集 。
5 、 本基金的 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 者、機
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
投資者。
6 、 基金募集 期內,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向投資人公開發
售,投資人可通過場內認購和場外認購兩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其中,場外發售機構包括 管
理人的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場內發售機構為具有基金銷售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
位。
通過場內認購的基金份額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中登」)
深圳分公司證券登記系統持有人深圳證券帳戶下, 在基金上市交易後, 投資人可以在深圳證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但在基金封閉期內不得贖回。 通過場外認購的基金份額登記在中登基金
登記系統持有人基金帳戶下, 在基金封閉期內不得贖回, 但在基金上市交易後, 可以通過跨
系統轉託管轉至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資人可通過跨系統轉託管業務實現基金份額在
兩個註冊登記系統之間的轉換。
7 、投資者 欲 通過場 外認 購本基 金, 須開立 中國 證券登 記結 算有限 責任 公司的 深圳 開放
式基金帳戶。 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的, 則不需要
再次辦理開戶手續。 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 機構和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機構網點同時為投資者
辦理場外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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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欲通過場內認購本基金, 應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 A 股帳戶或基金帳戶, 已經有
該類帳戶的投資者不須另行開立。募集期內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可同時為投資者辦理場內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場內認購需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
則。
8 、投資者有 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形成的利息歸投資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則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帳戶,利息和具體 利息折算份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
準。
9 、 通過場內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時, 每筆最低認購份額為 1,000 份, 超過1,000 份的
必須是 1,000 份的整數倍, 且單筆認購 最高不超過 99,999,000 份。
通過場外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時,各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 1,000
元(含認購費) ,實際操 作中,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以各代銷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直銷中心接受首次認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 50 萬元人民幣(含認購費) ,追加認購的最
低金額為單筆 1,000 元 人民幣 (含認購費) 。 通過 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認購業務的
不受直銷中心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的限制,認購最低金額為單筆 1,000 元 (含認購費) 。
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制 (但超過本基金募
集規模上限的除外) 。
10、 募集規 模控制
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 (含第一天) , 若當日募集時間截止後, 本基金募集總規模 (以認
購金額計, 不含募集期間利息) 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 , 基金管理人將結束募集並於次日在指
定媒體上公告。 若募集期內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未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 則對
所有有效認購申請予以確認。若募集期內任何一天當日募集時間截止後,接受的有效認購
申請總金額超過 10 億元 人民幣, 則該日為募集結束日, 該日 的所有有效認購 及該日 ( 募集
結束日)之前提交的所有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11 、 銷售機 構 (包括直銷機構 、 代銷機構)對投資者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表示對該申
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 認購申請的成功 與否應以基金注
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當日 (T 日) 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 投資者通常可在 T +2 日
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後 4 個工 作日內可以到網點列印交易確認書。
12 、 各銷售 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 、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 銷售機構諮詢。
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 4009200808 諮詢 認購事
宜。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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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募集 期間, 除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招募說明書 所列的代銷機構外,如 增加或
減少其他代銷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
14 、 基金管 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 本基金的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5 、 本發售 公告中未明確指明僅適用於「場內認購」或「場外認購」的相關內容,對
於「場內認購」 、 「場外 認購」均適用。
16 、 本公告 僅對本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詳細情況, 請詳細閱讀刊登在 2016 年 1 月8 日 《中國證券報》 和 《證券 日報》 上的 《 東方
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說明書
及本公告將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dfham.com ) ,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有關申
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7 、 風險提 示: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 作為混合型
基金,本基金預期風險與收益高於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 ,屬於較
高預期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 。本基金合同生效後三年內封閉運作,不
開放申購、贖回業務,投資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讓基金份額,
其流動性較一般的開放式基金較差。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
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
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基金的意願、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決
策。投資者在獲得基金投資收益的同時,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可能包括:
證券市場整體環境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 封閉期無法贖回和
開放期大量贖回或暴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在投資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 、
本基金特有的風險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 則,
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
負責。
本基金除了投資 A 股外,還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
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
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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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況 ....................................................... 6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 12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 13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 15
五、清算與交割 .............................................................. 16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 17
七、本次募集當事人及中介機構 ................................................ 17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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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次 募 集的 基 本情 況
(一)基金名稱、簡稱和代碼
基金名稱: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東方紅睿軒滬港深 混合
場內簡稱:東證睿軒
基金代碼:169103
(二)基金類型和運作方式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契約型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後, 前三年封閉運作, 在封閉期內不開放申購、 贖回業務,
但投資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讓基金份額。 封閉期屆滿後, 本基金
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面值
初始面值為 1.00 元人民幣 。
(五)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人、 機構投資人及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六)銷售機構
1 、場內認購
場 內 代 銷 機 構 是 指 具 有 基 金 銷 售 業 務 資 格 、 並 經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國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 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深圳交易所會
員單位, 包括 愛建證券、 安信證券、 渤海證券、 財達證券、 財富證券、 財富裡昂、 財通證券 、
長城證券、長江證券、誠浩證券、川財證券、大通證券、大同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
東北證券、東方證券、東海證券、東莞證券、東吳證券、東興證券、高華證券、方正證券、
光大證券、廣發證券、廣州證券、國都證券、國海證券、國金證券、國開證券、國聯證券、
國盛證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國元證 券、海通證券、恆泰長財、恆泰證券、紅塔證券、
宏源證券、宏信證券、華安證券、華寶證券、華創證券、華福證券、華林證券、華龍證券、
華融證券、華泰聯合、華泰證券、華西證券、華鑫證券、江海證券、金元證券、開源證券、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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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訊證券、民生證券、民族證券、南京證券、平安證券、齊魯證券、日信證券、瑞銀證券、
山西證券、 上海證券、 申銀萬國、 世紀證券、 首創證券、 太平洋證券、 天風證券、 天源證券 、
萬和證券、 萬聯證券、 西部證券、 西藏同信、 西南證券、 廈門證券、 湘財證券、 新時代證 券 、
信達證券、興業證券、銀河證券、銀泰證券、英大證券、招商證券、浙商 證券、中航證券、
中金公司、中山證券、中投證券、中天證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萬通、中信證券、
中銀證券、中郵證券、中原證券 。
2 、場外認購
(1 )直銷機 構
1 )直銷中心
名稱: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318 號 31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37 層
法定代表人:王國斌
聯繫電話: (021 )33315895
傳真: (021 )63326381
聯繫人:廉迪
客服電話:4009200808
公司網址:www.dfham.com
2 )網上交易 系統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包 括 管 理 人 公 司 網 站 (www.dfham.com ) 和 管 理 人 指 定 電 子 交 易 平 臺 。
個人投資者可登陸本公司網站 (www.dfham.com ) 和管理人指定電子交易平臺 , 在與本公司
達成網上交易的相關協議、 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 了解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
則後,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開戶認購等業務。
(2 )代銷機 構
1 )平安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號
法定代表人:孫建一
聯繫電話:021-38637673
聯繫人:張莉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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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電話:95511
公司網站:www.bank.pingan.com
2 )東方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號2 號樓22 層-29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號2 號樓21 層-29 層
法定代表人:潘鑫軍
聯繫電話: (021 )63325888
聯繫人:胡月茹
客服電話: (021 )95503
公司網站:www.dfzq.com.cn
3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號招商銀 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號招商銀 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電話: (0755 )83198888
傳真: (0755 )83195050
聯繫人:鄧炯鵬
客服電話:95555
公司網址:www.cmbchina.com
4 )中國工商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聯繫電話: (010 )66107900
傳真: (010 )66107914
聯繫人:楊菲
客戶電話:95588
公司網站:www.icbc.com.cn
上述銷售機構或網點的聯繫方式見本公告的 第七部分。
(七)基金募集期與基金合同生效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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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基金自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 面向投資者發售。 基金募集期 如需
調整,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並且募集期 最長不超過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
2 、基金合同 生效
在 本 基 金 募 集 期 屆 滿 或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據 法 律 法 規 及 招 募 說 明 書 決 定 停 止 基 金 發 售 時 ,
基 金 募 集 達 到 基 金 備 案 條 件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依 據 法 律 法 規 向 中 國 證 監 會 辦 理 基 金 備 案 手
續。自基金 管理人辦理 完畢基金備 案手續並取 得中國證監 會書面確認 之日起, 《基 金合同》
生效。
3 、基金募集 失敗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 30 日內返還投資
人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八)認購方式與費率
1 、本基金基 金份額初始面值為 1.00 元,本基金認購價格為 1.00 元/ 份。
2 、本基金場 內認購採用份額認購方式,場外認購採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3 、募集期投 資 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4 、 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主要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 銷售、 註冊登記等募集
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5 、基金份額 的認購費用及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
(1 )場外認 購費 用
本 基 金 對 通 過 基 金 管 理 人 直 銷 中 心 認 購 本 基 金 份 額 的 養 老 金 客 戶 與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投
資者實施差別的認購費率 。
養 老 金 客 戶 指 基 本 養 老 基 金 與 依 法 成 立 的 養 老 計 劃 籌 集 的 資 金 及 其 投 資 運 營 收 益 形 成
的補充養老基金, 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企業年金單
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企業年金理事會委託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以及企業年金養老金產
品。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
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範圍, 並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非養老金客
戶指除養老金客 戶外的其他投資者。
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的認購費率如下 :
認購金額(M ) 費率
M <1000 萬 0.20%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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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0 萬元 每筆 1000 元
其他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M ) 費率
M <500 萬 1.2%
500 萬≤M <1000 萬 0.8%
M≥1000 萬元 1000 元/ 筆
(2 )場內認 購費用
本基金的場內認購費率由場內代銷機構參照場外認購費率執行。
(3 )場外認 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場外認購採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認購金額= 認購金額/ (1+ 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 認購金額- 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 淨認購金額/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額= 認購利息/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總額=認購份額+利息折算的份額
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 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 認購金額- 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 淨認購金額/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額= 認購利息/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總額=認購份額+利息折算的份額
認 購 份 額 的 計 算 保 留 到 小 數 點 後 兩 位 , 小 數 點 兩 位 以 後 的 部 分 四 舍 五 入 , 由 此 誤 差 產
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到小數點後 2 位, 小數點後 2 位以後
部分捨去,捨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例一: 某投資 者 (非養老金客戶) 投資 10,000 元認購本基金, 認購費率為 1.2% , 假 定
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 5.50 元,則可認 購基金份額為:
認購總金額=10,000 元
認購淨金額=10,000/ (1 +1.2% )=9,881.42 元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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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費用=10,000-9,881.42 =118.58 元
認購份額=9,881.42/1.00 =9,881.42 份
利息折算份額=5.50/1.00 =5.50 份
認購份額總額=9,881.42 +5.50 =9,886.92 份
即:該投資者(非養老金客戶) 投資 10,000 元 認購本基金,假定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
5.50 元,可 得到 9,886.92 份基金份額 。
(4 )場內認 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場內認購採用份額認購方法 。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1 +認購費 率)×認購份額
認購費用=認購價格×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淨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
利息折算的份額=認購利息/ 認購 價格
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金額
認購費用= 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 認購價格×認購份額
利息折算的份額=認購利息/ 認購 價格其中,認購價格為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場 內 認 購 金 額 計 算 結 果 保 留 到 小 數 點 後 兩 位 , 小 數 點 後 兩 位 以 後 的 部 分 四 舍 五 入 。 利
息折算的份額保留至整數位(最小單位為 1 份 ) ,餘額計入基金財產。
例二: 某投資者場內認購本基金 10,000 份, 認購 費率為 1.2% , 假定募集期產生的利息
為 5.50 元, 則認購金額和利息折算份額為:
認購價格=1.00 元
認購金額=1.00 ×10,000 ×(1+1.2% )=10,120.00 元
認購費用=1.00 ×10,000 ×1.2%=120.00 元
淨認購金額=1.00 ×10,000=10,00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5.50/1.00=5 份 (利息折算的份額截位保留到整數位為 5 份, 其餘 0.50
份對應金額計入基金財產) 即:投資 者通過場內認購 10,000 份基金份額,需繳納認購金額
10,120.00 元 ,若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 5.50 元, 最後該投資 者實得認購份額為 10,00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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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發售 方 式及 相 關規 定
1 、本基金在 發售期內面向 投資者 發售。
2 、認購的限 額
通過場內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時,每筆最低認購份額為 1,000 份,超過 1,000 份的必
須是 1,000 份的整數倍, 且單筆認購最高不超過 99,999,000 份。
通 過 場 外 代 銷 機 構 認 購 本 基 金 時 , 各 代 銷 網 點 接 受 認 購 申 請 的 最 低 金 額 為 單 筆 1,000
元(含認購 費) ,實際操 作中,對最 低認購限額 及交易級差 以各代銷機 構的具體規 定為準 。
直銷中心 接受首次認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 50 萬元人民幣 (含認購費) , 追加認購的最低
金 額 為 單 筆 1,000 元 人 民 幣 ( 含 認 購 費 ) 。 通 過 本 公 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 包 括 直 銷 網 站
(www.dfham.com) 和管理 人指定電子交易平臺] 辦理基金認購業務的不受直銷中心單筆認購
最低金額的限制,認購最低金額為單筆 1,000 元(含認購費) 。
3 、 本基金募 集期間 , 投資者可以 多次認購本基金, 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
購金額不設限制 (但超過本基金募集規模上限的除外) , 認購 費率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
4 、投資者欲 通過場外認購本基金,須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
式基金帳戶。 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的, 則不需要
再次辦理開戶手續。 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機構網點同時為投資者
辦理場外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投資者欲通過場內認購本基金, 應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A 股帳戶或基金帳戶, 已經有該
類帳戶的投資者不須另行開立。 募集期內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可同
時為投資者辦理場內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5 、募集規模 控制
在募集期內 任何一天( 含第一天) , 若當日募集 時間截止後 ,本基金募 集總規模( 以 認
購金額計,不含募集期間利息)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將結束募集並於次日在指
定媒體上公告。若募集期內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未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則對
所有有效認購申請予以確認。 若募集期內任何一天當日募集時間截止後, 接受的有效認購申
請總金額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則該日為募集結束日,該日 的所有有效認購及該日( 募集結
束日)之前提交的 所有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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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場內 認 購的 程序
1 、業務辦理 時間:2016 年1 月11 日至2016 年1 月29 日9:30-11:30 和13:00-15:00 (周 六 、
周日、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
2 、開戶及認 購 流程:
(1 )開立深 圳證券帳戶,包括深圳人民幣普通股票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 已經開
立深圳證券帳戶 的投資者,無須另行開戶。
(2 )開立資 金帳戶 ,並在認購前向資金帳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
(3 )投資者 可通過填寫認購委託單、電話委託、磁卡委託、網上委託等方式申報認購
委託,可多次申報,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可撤銷,認購資金即被凍結。
以上 僅供投資者參考, 具體 業務辦理流程 以參與本基金場內發售的各 銷售機構網點公布
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四 、 場外 認 購的 程 序
一 、 個 人投資 者 的 開戶與 認 購 程序
(一)注意事項
個 人 投 資 者 認 購 基 金 可 以 在 上 海 東 方 證 券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銷 機 構 和 平 安 銀 行 股份
有限公司 、 東方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
指定基金代銷網點 辦理。
(二)發售機構開戶與認購辦理流程
1 、通過直銷 中心辦理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如果個人客戶認購金額在 50 萬元(含 50 萬元) 以上,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
理。
(1 ) 業務辦 理時間: 本基金份額發售日的 9 :30-15:00 (周 六、 周日、 法定節假日不
營業) 。
(2 )個人客 戶辦理開戶申請時, 應親赴直銷網點,並提供下列資料:
1 )客戶有效 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 中國護照等)原件及複印件;
2 )指定銀行 帳戶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 ) 填 妥 的 《 基 金 投 資 人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評 估 問 卷 ( 個 人 版 ) 》 、 《 開 放 式 基 金 帳 戶 類 業 務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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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個人) 》和《權 益須知》 。
註: 「指定銀 行帳戶」 是指: 在本直銷網點認購基金的客戶需指定一銀行帳戶作為客戶
贖回、 分紅等資金結算匯入帳戶。 此帳戶可為客戶在任一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 帳戶名稱必
須與客戶名稱嚴格一致。帳戶證明是指銀行存 折、借記卡或信用卡等。
(3 )認購資 金的劃撥程序:
1 ) 個人客戶 開戶後, 在辦理認購手續前, 應將足額資金通過銀行系統匯入東證資管指
定的銀行帳戶:
戶名: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盧灣支行
帳號:03492300040015591
大額支付號:103290028025
2 )匯款時, 客戶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 客戶務必在 「匯款人」 欄 中完整填寫其在東證資管直銷系統開戶登記的客戶全稱, 匯
款的帳戶必須與開戶時預留的銀行帳戶一致 ;
b. 匯款完成後 , 客戶應儘快將加蓋銀行業務受理章的匯 款單回單聯傳真至上海東方證券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4 )個人客 戶辦理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 )有效身份 證件原件及複印件、銀行卡原件及複印件 ;
2 )填妥的《 基金風險確認單》和《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
2 、通過本公 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個 人 投 資 者 可 登 陸 本 公 司 網 站 (www.dfham.com ) 和 管 理 人 指 定 電 子 交 易 平 臺 , 在 與
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的相關協議、 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 了解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
業務規則後,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開戶認購等業務。
網上交易系統在本基金募集期間 7 ×24 小時受理 客戶認購申請。
3 、其他銷售 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4 、投資者提 示
(1 ) 請有意 認購本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儘早向直銷 機構或代銷機構 網點索取開戶和認購
申請表。個人投資者也可從本公司網站 www.dfham.com 下 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必須在
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銷機構 與代銷機構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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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機 構投資 者 的 開戶與 認 購 程序
(一)注意事項
1 、機構投資 者在 認購本基金前應在註冊登記機構 開設基金帳戶。
2 、投資者不 能以現金方式認購
在直銷中心 開 戶 的 機 構 投 資 者 必 須 指 定 一 個 銀 行 帳 戶 作 為 投 資 基 金 的 唯 一 結 算 帳 戶 ,
今後投資者贖回、 分紅及無效認 (申) 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帳戶進行。 在
代 銷 網 點 認 購 的 機 構 投 資 者 應 指 定 相 應 的 代 銷 銀 行 結 算 帳 戶 或 在 券 商 處 開 立 的 資 金 帳 戶 作
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帳戶。
(二)發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1 、通過直銷 中心辦理機構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如果機構客戶認購金額在 50 萬元(含 50 萬元) 以上,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
理。
(1 ) 業務辦 理時間: 本基金份額發售日的 9 :30-15:00 (周 六、 周日、 法定節假日不
營業) 。
(2 )機構客 戶辦理開戶申請時,應由指定經辦人提供下列資料:
1 ) 加蓋單位 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 , 事業法人、 社會團體或其他
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
2)加蓋 單 位公章的 組 織機構代 碼 證、稅務 登 記證複印 件 ;
3 )加蓋單位 公章的 業務授權委託書;
4 )加蓋單位 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
5 )業務經辦 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 ;
6 )機構客戶 印鑑卡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 ;
7 ) 指定銀行 帳戶的銀行 《開戶許可證》 或 《開立銀行帳戶申請表》 原件及複印件 (或
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加蓋單 位公章 ;
8 ) 填妥的 《機 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 、 《 開放式基金帳戶業務申請表 (機構) 》、
《傳真交易協議》和《權益須知》 , 並加蓋單位公章。
註: 「指定銀 行帳戶」 是指: 在本直銷網點認購基金的客戶需指定一銀行帳戶作為客戶
贖回、 分紅等資金結算匯入帳戶。 此帳戶可為客戶在任一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 帳戶名稱必
須與客戶名稱嚴格一致。
(3 )認購資 金的劃撥程序: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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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機構客戶 開戶後, 在辦理認購手續前, 應將足額資金通過 銀行系統匯入 東證資管指
定的銀行帳戶:
戶名: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盧灣支行
帳號:03492300040015591
大額支付號:103290028025
2 )匯款時, 客戶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 客戶務必在 「匯款人」 欄 中完整填寫其在東證資管直銷系統開戶登記的客戶全稱, 匯
款的帳戶必須與開戶時預留的銀行帳戶一致;
b. 匯款完成後 , 客戶應儘快將加蓋銀行業務受理章的匯款單回單聯傳真至上海東方證券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4 )機構客 戶辦理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 )業務經辦 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 ) 填妥的 《 基金風險確認單》 和 《 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 並加 蓋預留印鑑章。
2 、其他銷售 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3 、投資者提 示
(1 ) 請機構 投資者儘早向直銷 中心櫃檯或代銷網點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 投資者也
可從本公司網站 www.dfham.com 下 載直銷業務申請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
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銷機 構與 代銷機構網點 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機構投資者請勿混用。
五 、 清算 與 交割
1 、基金募集 期間募集的資金全部被凍結在本基金募集專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投資者 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 募集期間形成的利息歸投資者所有, 如基金合
同生效, 則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帳戶,具體份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 、本基金權 益登記由註冊登記機構在 募集期結束後完成。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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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基金 的 驗資 與 基金 合 同的 生 效
1 、本基金自 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 個 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 億份,基金募
集金額不少於2 億元人民 幣且基金認購戶數不少於200 戶的條 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
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 並在10日 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 自收到驗資報告
之日起10日 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 、基金募集 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
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 《 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 次日對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
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帳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基金合同》 生效時, 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 將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
3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 )以其固 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
(2 )在基金 募集期限屆滿後30 日內 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 )如基金 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
七 、 本次 募 集當 事 人及 中 介機 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318 號 31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31、37、39 、40 層
法定代表人:王國斌
聯繫電話: (021 )63325888
傳真: (021 )63326981
聯繫人:廉迪
公司網址:www.dfham.com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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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號
法定代表人:孫建一
客服電話:95511
聯繫人:張莉
傳真:021-50979507
網址:http://bank.pingan.com
(三)銷售機構
1 、直銷機構
名稱: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318 號 31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37 層
法定代表人:王國斌
聯繫電話: (021 )33315895
傳真: (021 )63326381
聯繫人:廉迪
公司網址:www.dfham.com
2 、代銷機構
(1 )平安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號
法定代表人:孫建一
聯繫電話:021-38637673
聯繫人:張莉
客服電話:95511
公司網站:www.bank.pingan.com
(2 )東方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22 層-29 層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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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21 層-29 層
法定代表人:潘鑫軍
聯繫電話: (021 )63325888
聯繫人:胡月茹
客服電話: (021 )95503
公司網站:www.dfzq.com.cn
3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號招商銀 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號招商銀 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電話: (0755 )83198888
傳真: (0755 )83195050
聯繫人:鄧炯鵬
客服電話:95555
公司網址:www.cmbchina.com
4 )中國工商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聯繫電話: (010 )66107900
傳真: (010 )66107914
聯繫人:楊菲
客戶電話:95588
公司網站:www.ic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 並
及時公告。
(四)註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17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17 號 東方紅睿軒滬港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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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明
電話:010-58598853
傳真:010-58598907
聯繫人:任瑞新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9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 金融中心 19 層
負責人:俞衛鋒
電話: (021 )31358666
傳真: (021 )31358600
聯繫人:孫睿
經辦律師:黎明、孫睿
(六)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 61 號 4 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 61 號 4-11 樓
法人代表:朱建弟
經辦註冊會計師:朱穎、尤文杰
電話:021- 63392558
傳真:021- 63391166
聯繫人:尤文杰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