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軟體ETF :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嘉實中證軟體服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實中證軟體服務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份額發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實中證軟體服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
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3653號文註冊。中
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註冊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
或者保證。
2、本基金類別為股票型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為交易型開放式。
基金簡稱:嘉實中證軟體服務ETF;場內簡稱:軟體ETF;基金代碼:159852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
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中國銀行」),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
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
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於2021年1月25日公開發售。投資者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
2種方式。其中,網上現金認購的發售日期為2021年1月25日,網下現金認購的發售日期
為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目前暫不開通網下股票認購業務。如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
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在發售期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
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認購的情況及市場情況適當調整發售時間,但
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並及時公告。
6、網上現金認購是指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上系統以現金進行的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是指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發售代理
機構使用證券交易所網上系統以外的系統以現金進行的認購。
7、投資者網上現金和網下現金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深圳證券帳戶,深圳證券帳戶是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帳戶或基金帳戶。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帳戶只能進行基金的現金認購
和二級市場交易,如投資者需要參與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則應開立A股帳戶。
8、本基金認購費用或認購佣金比率不超過認購份額的0.8%。
9、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的投資者,單一
帳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者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
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
認購份額須在5萬份以上(含5萬份)。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
10、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11、網上現金認購可多次申報,不可撤單,申報一經確認,認購資金即被凍結。網下現
金認購申請提交後不得撤銷。
12、 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
進行認購。
13、投資者應保證用於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4、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
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結算機構的確認結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為準。對於認購申請
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15、本公告僅對「嘉實中證軟體服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
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嘉實中證軟體服務交易型
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
網站(www.jsfund.cn)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髮售相關事宜。
16、各發售代理機構辦理認購業務的營業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
各發售代理機構諮詢。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本公司擁有對本基
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18、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 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10)85712266,
或者全國統一客戶熱線400-600-8800(免長途話費)諮詢購買事宜。
19、基金募集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確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名單,報深圳證券
交易所,經有關部門認可後,由基金管理人公告。本基金上市後,未登記在申購贖回代理券
商的投資者只能進行本基金的二級市場買賣,如投資者需進行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交易,須轉
託管到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代理券商。
20、風險提示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中
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證券市場整體環境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
險、大量贖回或暴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投資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同
時由於本基金是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特定風險還包括:標的指數的風險,基金
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基金交易價格與份額淨值發生偏離的風險、參考
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等等。本基金進行被動式
指數化投資,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力爭日均跟蹤偏離
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2%,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2%。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主要為標的指數成份
股和備選成份股。
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和基金產品資料
概要,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
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
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資者保證最低收益或投資
本金不受損失。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嘉實中證軟體服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場內簡稱:軟體ETF;基金代碼:159852
(二)基金類別、運作方式、標的指數
1、基金的類別:股票型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的運作方式:交易型開放式
3、基金的標的指數:中證軟體服務指數
(三)基金存續期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的募集對象
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
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
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五)募集規模上限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六)基金的認購份額面值、認購價格
本基金以人民幣發售,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按初始面值發售。
(七)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網上現金髮售代理機構
本基金網上現金髮售代理機構詳見本發售公告「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之「(三)銷售機構」的「1、網上現金髮售代理機構」部分。
2、網下現金髮售代理機構
無。
3、網下現金髮售直銷機構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額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時間段,
最長不超過3個月。
2、本基金於2021年1月25日進行發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募集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並及時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 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
募集金額不少於2 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200 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法
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並在10 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
驗資報告之日起10 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
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滿,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按
照規定在辦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後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九) 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網上現金認購及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
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
(十) 募集期間的資金與費用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帳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一)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採取份額認購的方式。
(二)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高於0.8%,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認購份額(M)
認購費率
M<50萬份
0.8%
50萬份≤M<100萬份
0.5%
M≥100萬份
按筆收取,1000元/筆
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
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本
基金,認購費率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三)認購費用計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佣金、
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佣金=認購價格×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佣金=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1+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利息折算的份額=利息/認購價格
總認購份額=認購份額+利息折算的份額
認購佣金由發售代理機構向投資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佣金。利息折算
的基金份額保留至整數位,小數部分捨去,捨去部分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人通過某發售代理機構以網上現金認購方式認購10,000份本基金份額,假
設該發售代理機構確認的認購費率為0.80%,該筆認購金額產生利息10元,則投資人需支
付的認購佣金和需準備的認購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佣金=1.00×10,000×0.80%=80.00元
認購金額=1.00×10,000×(1+0.80%)=10,08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10/1.00=10.00份
總認購份額=10,000+10.00=10,010.00份
即投資人需準備10,080.00元資金,方可認購到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額。則投資者
可得到10,010.00份本基金份額。
2、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認購金額的計算:同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
網上現金認購的認購金額的計算。
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費用、認購金
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認購份額×基金份額發售面值×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費用=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份額×基金份額發售面值×(1+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利息折算的份額=利息/認購價格
總認購份額=認購份額+利息折算的份額
認購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資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費用。利息折算的
份額保留至整數位,小數部分捨去,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
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網下現金認購的利息和具體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
例:某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以網下現金認購方式認購100,000份本基金,認購費率為
0.80%,利息為10元,則投資人需支付的認購費用和需準備的認購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1.00×100,000×0.80%=800.00元
認購金額=1.00×100,000×(1+0.80%)=100,8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10/1.00=10.00份
投資人實際可得份額=100,000+10=100,010.00份
即,投資人需準備100,800.00元資金方可認購到100,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額,但其
最終實際所得的基金份額為100,010.00份。
三、投資者開戶
(一)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
1、已有深圳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
2、尚無深圳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的投資者,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深圳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
帳戶的開戶手續。有關開設深圳A股帳戶和證券投資基金帳戶的具體程序和辦法,請到各開
戶網點詳細諮詢有關規定。
(二)帳戶使用注意事項
1、證券投資基金帳戶只能進行基金的現金認購及二級市場交易,如投資者需要參與基
金的申購、贖回,則應使用深圳A股帳戶。
2、已購買過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登記機構的基金的投資者,其擁有的嘉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帳戶不能用於認購本基金。
四、網上現金認購的程序
(一)業務辦理時間:2021年1月25日(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上午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如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做出調整,基金
管理人將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二)認購限額:
網上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單一帳戶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並須
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投資人可多次認購,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法律法規或監管
要求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認購手續:
1、開立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
2、在認購前向資金帳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者可通過填寫認購委託單、電話委託、磁卡委託、網上委託等方式申報認購委
託,可多次申報,不可撤單,申報一經確認,認購資金即被凍結。
五、網下現金認購的程序
(一)業務辦理時間:2021年1月25日(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9:30-17:
00。
(二)認購限額
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
份額須在5萬份以上(含5萬份),投資人可多次認購,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
(三)認購手續
投資者須先開立深圳A股帳戶或深圳證券投資基金帳戶,然後向本公司直銷網點提供下
列資料辦理基金的認購手續:
1、個人投資者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機構投資者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
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給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
的複印件;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
3、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帳戶卡或深圳證券投資基金帳戶卡(原件和複印件);
4、個人投資者籤署《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機構投資者籤署《基金投資
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機構版)》;
5、投資者填寫認購委託單,機構投資者還須加蓋預留印鑑;
6、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複印件。
(四)在認購當日16: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銷專戶:
1、
中國銀行帳戶: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帳號:778350006680
2、中國
工商銀行帳戶: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
工商銀行北京市東城支行營業室
帳號:0200080729027303686
投資者匯款時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註明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
3、
興業銀行帳戶:
戶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
帳號:326660100100558565
(五)注意事項:
1、投資者在認購時不能使用嘉實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帳戶,而需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A
股帳戶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卡。
2、若個人投資者的認購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6:30之前未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
資金專戶,則當日提交的申請順延受理。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實際到帳日
為準。
3、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
網點清算帳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清算與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現金認購資金應當存入專門帳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投資者現金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所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歸投資者所有,在
本基金募集結束後,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帳戶。網上現金認購利息折算的份額以登
記結算機構的記錄為準,網下現金認購利息折算的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
(二)本基金權益登記由登記結算機構在基金募集結束後完成過戶登記。
七、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 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
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 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200 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
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並在10 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
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二)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
監會書面確認之日,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
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帳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
人不得動用。
(三)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針對投資者以現金交納的認購資金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
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
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二期27樓09-14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1號北京國際俱樂部C座寫字樓12A層
法定代表人:經雷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10)65215588
傳真:(010)65185678
聯繫人:胡勇欽
客服電話:400-600-8800(免長途話費)、(010)85712266
網站:www.jsfund.cn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中國銀行」)
住所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首次註冊登記日期:1983年10月31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貳仟玖佰肆拾叄億捌仟柒佰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劉連舸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4 號
託管部門信息披露聯繫人:許俊
傳真:(010)66594942
中國銀行客服電話:95566
(三)銷售機構
1、網上現金髮售代理機構
投資人可通過以下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業務(排序不分先後):
愛建證券、安信證券、渤海證券、
財達證券、
財通證券、財信證券、
長城證券、長江證
券、川財證券、大通證券、大同證券、德邦證券、
第一創業、
東北證券、
東方財富、東方證
券、
東海證券、
東莞證券、
東吳證券、
東興證券、高華證券、
方正證券、
光大證券、廣發證
券、
國都證券、
國海證券、
國金證券、國開證券、
國聯證券、國融證券、國盛證券、國泰君
安、
國信證券、
國元證券、
海通證券、恆泰長財、恆泰證券、
紅塔證券、宏信證券、華安證
券、華寶證券、華創證券、華福證券、
華林證券、華龍證券、華融證券、
華泰證券、華西證
券、華鑫證券、江海證券、金元證券、九州證券、開源證券、聯儲證券、民生證券、南京證
券、
平安證券、瑞銀證券、
山西證券、上海證券、
申萬宏源證券、
申萬宏源西部證券、世紀
證券、首創證券、
太平洋證券、
天風證券、萬和證券、
萬聯證券、網信證券、
西部證券、西
南證券、長城國瑞、湘財證券、新時代證券、信達證券、
興業證券、銀河證券、銀泰證券、
英大證券、甬興證券、
粵開證券、
招商證券、
浙商證券、中航證券、中金財富、
中金公司、
中山證券、
中泰證券、中天證券、
中信建投、中信山東、
中信證券、
中信證券華南、中銀證
券、中郵證券、
中原證券(排名不分先後)
本基金募集期結束前獲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深交所會員可通過深交所網上系統辦理
本基金的網上現金認購業務。
2、網下現金髮售代理機構
無。
3、網下現金髮售直銷機構
名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二期27樓09-14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1號北京國際俱樂部C座寫字樓12A層
法定代表人:經雷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10)65215588
傳真:(010)65185678
聯繫人:胡勇欽
網站:www.jsfund.cn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南大街7號萬豪中心D座12層
電話
(010)65215588
傳真
(010)65215577
聯繫人
黃娜
(四)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周明
電話: 010 -59378856
傳真: 010 -59378907
聯繫人:崔巍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
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聯繫電話:(021)5115 0298
傳真:(021)5115 0398
負責人:廖海
聯繫人:範佳斐
經辦律師:劉佳、範佳斐
(六)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2145
傳真:(010)85188298
聯 系 人:王珊珊
經辦註冊會計師:王珊珊、賀耀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