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荷蘭追討「肉身坐佛」,首場聽證將有何交鋒?

2021-02-19 新華網

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索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訴訟案將於14日在荷蘭舉行首場法庭聽證會,控辯雙方將首次對簿公堂。

  

原告律師及法律專家指出,中國村委會能不能在荷蘭法庭打官司、荷蘭藏家所稱「佛像已被轉手」是否合法有效等爭議,將是直接影響本案是否能在荷蘭被受理的程序性問題。

  

此外,章公祖師肉身是不是荷蘭法律定義上的「屍體」及應否產生所有權、荷蘭藏家所購佛像與陽春村被盜佛像是不是同一尊佛像、荷蘭藏家是不是善意取得佛像等爭議,也可能成為雙方交鋒點。

  

中國村委會能不能在荷蘭打官司

  

2016年5月底,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委託中荷律師團向荷蘭法庭提交起訴狀,要求法庭判決荷蘭藏家奧斯卡·范奧維利姆將其所持章公祖師肉身像歸還陽春村普照堂。

  

在今年1月提交的應訴答辯狀中,被告範奧維利姆稱,「陽春村和東埔村村委會不是荷蘭《民事訴訟法典》條款定義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可被認定為具有法律人格的有效實體」,因此「原告訴訟請求應被判決不予受理」。

  

針對被告這一主張,原告向法庭補充提交相關說明文件說,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有權依據法律或接受本村村民委託作為當事人參與訴訟。在實踐中,有大量訴訟案例系村民委員會作為原告或被告參與其中。

  

中荷律師團的荷蘭籍律師揚·霍爾特赫伊斯告訴記者,荷蘭法官可能並不了解中國法律對村委會訴訟主體資格、特別法人資格的規定,原告方將就此展開陳述。這是法官裁定案件是否可受理的一個關鍵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霍政欣教授告訴記者,依據荷蘭法律和司法判例,既非自然人亦非法人的「勞資協議會」及普通合夥關係等,也能在荷蘭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享有訴訟主體資格。判定訴訟主體資格的關鍵,在於考察原告是否具有訴訟利益。

  

霍政欣說,根據荷蘭相關法案,「在認定此案訴訟主體資格時,荷蘭法院不僅要依據荷蘭法律,也要參考中國的法律法規;而依據中國法律,村民委員會具有作為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這毫無疑問」。

  

「佛像被轉手」是不是「欺詐性轉讓」

  

被告在答辯狀中說,「範奧維利姆已於2015年11月29日與第三方達成交換協議,用所持佛像交換該第三方私人收藏的佛教藝術品,並向此第三方承諾不會透露其姓名」。「被告既不持有佛像,也不擁有佛像所有權,因此原告的訴訟請求應被判決不予受理,或予以駁回。」

  

就此,原告補充提交了範奧維利姆於2015年12月、2016年4月及5月發出的電子郵件,範奧維利姆在這些郵件中寫道:「我可以代表佛像現在的持有者,採取行動和作出決定。」

  

原告要求法庭判決被告提交其所述的「交換協議」、公布所謂「第三方」的身份信息;要求法庭判決此「交換協議」非法無效。

  

霍爾特赫伊斯告訴記者:「這一『交換』行為可被推定為『欺詐性轉讓』。這樣的交換意味著,如果法庭裁決範奧維利姆應將佛像歸還給村民,他就可以假借『已將佛像轉手給他人』,阻撓裁決的執行。」

  

霍爾特赫伊斯還指出,範奧維利姆明確表示,與之籤署「交換協議」的「第三方」對佛像有關爭議完全知情,這就意味著,此「第三方」獲得佛像絕不可能是善意取得。

  

章公祖師肉身能不能被據為「財產」

  

原告主張,章公祖師肉身是符合荷蘭法律定義的「屍體」,依照荷蘭《埋葬與火化法》,無人可擁有其所有權,而福建村民擁有其處分權。

  

起訴狀寫道,章公祖師對當地人廣施救助,予民眾以醫療和精神上的幫助,死後肉身坐化成佛,通過一定措施成為不腐之肉身坐佛,然後才修塑成金身佛像。佛像裡的肉身,是一具身份可識別、含有完整骨骼的高僧坐化肉身屍體。章公祖師肉身已成為富有宗教及精神含義的客體。在普照堂建成後各個時期,福建村民對「章公祖師」照拂有加,已達千年。作為保管人、管理人和受益人,福建村民擁有對章公祖師肉身的處分權。

此前,荷蘭一家博物館為這尊有著上千年歷史的中國古佛像做了CT掃描,發現佛像裡面隱藏著一具保持著打坐的姿勢「人體木乃伊」,而且其內臟已被掏空。圖為CT掃描發現佛像內部包裹著一具和尚的遺體,處於冥想打坐狀態。

  

被告答辯狀援引佛像CT掃描結果稱,肉身大部分內臟器官不復存在,不是完整軀體,因此不是荷蘭法律定義的「屍體」;荷蘭《埋葬與火化法》不適用於包含有人類遺體或殘骸的藝術品,此案應適用物權法。被告還在補充文件列舉了美國、比利時、英國等地的木乃伊拍賣、交易、展出等事件,辯稱章公祖師肉身和那些木乃伊一樣,可被視為「財產」,可產生所有權。

  

霍政欣指出,這尊佛像之所以具有特殊的重要價值,恰恰在於其所含的肉身,肉身對村民的精神意義遠超過組成佛像的材料(即覆蓋物)。即便章公祖師肉身不能被荷蘭法庭認定為「屍體」,也至少構成「人體遺骸」。「人體遺骸主要體現的是精神價值,而非財產價值。對於原告的返還請求,也應從精神價值出發,以道義角度多考慮其合理性。」

  

是不是同一尊佛像

  

被告答辯狀提出的核心主張是,「原告主張返還的佛像與範奧維利姆1996年中購得的佛像不是同一尊佛像」。

  

答辯狀附上多家機構信函,試圖證明範奧維利姆此前一直堅持的說法:他所購佛像出現在香港的時間早於章公祖師肉身像被盜時間——1995年12月14日,因此兩尊佛像不可能是同一尊佛像。但答辯狀及補充文件未能提供佛像上一持有人魯斯滕伯格從他處獲得佛像及範奧維利姆從魯斯滕伯格處獲得佛像的任何交易文件。

  

為證明此佛像非彼佛像,答辯狀還大篇幅陳述範奧維利姆所購佛像不具備村民描述的特徵,包括「左手虎口位置有孔」「頸部有裂紋、頭部或有鬆動」等。

  

記者從中國國家文物局獲悉,在訴訟啟動前的歸還談判中,福建省文物專家已告知範奧維利姆,佛像特徵某些說法系個別村民的回憶表述,在已有大量確鑿和關鍵證據的情況下,不應糾纏於此。

  

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證據包括:陽春村、東埔村保留的家譜,內有關於章公祖師、普照堂的明確記載;村民世代看護供奉章公祖師肉身像的歷史記錄;村民們舉辦祖師巡遊活動和其他儀式的圖片等。

  

原告特別援引2014年荷蘭德倫特博物館在範奧維利姆所購佛像展出時出版的圖冊文章。曾對佛像進行科學研究的荷蘭學者在文中提到,佛像被發現內有文卷,卷上寫有漢字兩行,含「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師」字樣。這足以證明,範奧維利姆所購佛像與普照堂被盜佛像一一對應的密切關係。

  

是不是「善意取得」

  

原告主張範奧維利姆購買佛像的行為並非善意。原告指出,身為專門從事亞洲藝術品交易的收藏者,範奧維利姆本該詢問和要求出具佛像可以出口和交易的相關文件,以核准所購佛像並非從中國非法出境。考慮到其所支付的價格,範奧維利姆知道,或者至少應當知道,這尊佛像是一件有價值的佛教文物,也應該預料到其可能承擔文物非法來源的風險,以及第三方可能就該佛像主張權利的可能性。

  

被告抗辯說,範奧維利姆的職業是建築師,他不是「專業的亞洲藝術品交易商和收藏家」,而佛像上一持有者魯斯滕伯格在香港獲得佛像時,「香港對文物進出口並無限制」。

  

霍政欣說:「專業收藏家不等於職業收藏家,許多專業藏家另有職業。被告以建築師為職業,同時也是專業收藏家,兩種身份並不矛盾。針對活躍的專業收藏家,其購買藏品時是否為善意,是否履行了盡職調查義務,依據荷蘭法律與本領域職業道德與行為守則,須滿足更加嚴格的標準。綜合本案交易行為發生地以及交易價格,有理由認定,範奧維利姆購買佛像的行為並非善意取得。」

還有這種操作?這所大學偷偷資助「不捨得吃飯」的學生4萬次

87歲袁隆平飈英文刷屏!引千萬網友致敬!

全國37個主要城市的平均招聘月薪出爐!這地方9791元最高

來源:新華社

記者:劉芳 楊昕怡

編輯:谷朋

相關焦點

  • 荷蘭藏家說:「肉身坐佛換走了!」???
    據荷蘭NRC handelsblad 周日版報導,引起世界媒體關注的一尊中國肉身坐佛,其荷蘭藏家Oscar van Overeem用書面對前來荷蘭追討佛像的中國律師說:這尊佛像我已經和別人交換了,不在我手上了。
  • 村民談追討肉身坐佛:得知找到後煙花慶祝花好幾萬
    關於「章公祖師」,林樂妙被認為是村子裡最有發言權的人,10年前從教師崗位退休後,在村子裡負責掌管著族譜。今年3月份至今,族譜被他從隱秘的房間裡翻出來一遍又一遍。  目前,福建大田縣陽春村村民追索肉身坐佛起訴荷蘭藏家一案,已經在福建省三明市中院獲得立案,這也意味著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跨國訴訟正式啟動。
  •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一審判令返還後 村民仍將與荷蘭收藏家...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何時才能踏上故土、回歸故裡呢?4日晚,絢麗的煙花劃破了閩中小山村寧靜的夜空,三明市大田縣陽春村村民自發組織了一場小規模的篝火晚會。當天下午,13位村民在福建省三明中院聆聽了一審判決,對他們來說,這場跨國訴訟的勝利來之不易。村民代表林文青說:「很高興、很激動、很興奮,這一天我們等了好幾年了。
  • 村民世代供奉的「肉身菩薩」被盜,追討時荷蘭人卻說:給我2000萬
    唐代之後,佛教開始興盛,一些大德高僧圓寂時,人們捨不得將其肉身火化,便使用特殊方式處理,形成獨特的「真身佛」,可致遺體千年不腐。能成為「肉身菩薩」的高僧,基本都是在生前施藥濟世,扶危救困,獲得了老百姓發自內心的尊重,後人為了紀念也會世代供奉。
  • 被盜文物「肉身坐佛」的前世今生:從僧人到俗神
    最近,因為去了一趟匈牙利,一尊荷蘭人持有的千年文物「肉身坐佛」被強勢圍觀。眼尖的中國文物部門很快認出,這尊展出的「坐佛」從神態、尺寸、高度、重量到坐墊,甚至身上的傷痕,都與十數年前福建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失竊的「章公祖師像」極為相似。
  • 25年前被盜的肉身佛像,在該國現身,中國要求:30日內歸還!
    失竊的文物很珍貴,被稱作「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外層是銅,裡面藏著一位高僧的遺骸,歷經千年而不腐。章公祖師法號普照,俗名章七三,是一位北宋得道高僧,在宋哲宗元佑年間坐化。據記載,章公祖師小時候曾在鄉下放牛,遇一高人點化,後皈依佛門。他廣結善緣,採集草藥治病救人,當地不少百姓受過他的恩惠。
  • 福建法院「章公祖師」案:一審判決、平行程序、執行可能及裁判效果丨萬邦仲裁
    章公祖師在吳山鄉張坑村放牛時受到仙人點化成為得道高僧,最後選擇在陽春村「普照堂」坐化,受當地香火供養千年,一日突然被盜,村民痛哭流涕,如喪考妣(《經濟學人》報導原話 People were crying bitterly. Everyone was just miserable)。其後,村民偶然發現歐洲某一展覽的佛像疑似祖師肉身,開始了中國、荷蘭追索之路。
  • 章公祖師"肉身佛":內臟被移 牙齒有幾處病症(圖)
    這年春天,他將這尊中國肉身佛像帶到這裡,並在曼海姆醫院為為它做了第一次CT掃描,獲得了內部遺骸的影像。影像顯示出一幅「完美」的骨骼,右側肩胛骨略高於左側。同時發現,肉身的內臟是被移除的,但肺部似乎有些組織存在。  2014年起,布魯因與德倫特博物館合作主持在荷蘭進行的中國肉身佛像專項研究。
  • 有座寺廟藏著15尊「肉身坐佛」,腳骨外露,專家:全是包骨真身
    到目前為止,我國幾乎所有的佛教信徒都在各地,寺廟裡都有佛像。很多人在選擇旅遊目的地的時候會選擇一些和佛教有關的旅遊景點。中國大多數寺廟都很有名,大多數模型是由各種材料製成的佛像,大多數是用黃金、石頭或稀有木材雕刻而成。但今天小編與你分享有15肉坐佛,不知道什麼時候你之前聽說過嗎?事實上,這15尊坐佛位於山西晉中綿陽風景區的正國寺。這座寺廟裡有15尊坐佛。
  • 明朝末年,中國和海上霸主荷蘭三次交鋒,三戰皆勝
    文/寂寞的紅酒荷蘭,位於歐洲西部,是17世紀的海上霸主,世界第一殖民強國。鼎盛時期的荷蘭,勢力遍及全球,擁有世界一半的軍艦和商船。荷蘭依仗國力強盛,軍事力量強大,在世界各地橫行無忌,沒人敢招惹它。但在古老的東方,荷蘭人卻遭遇了滑鐵盧,在和中國的交鋒中屢屢吃癟,大明朝曾和荷蘭爆發了三次戰爭,結果明朝三戰皆勝,「海上馬車夫」的臉都丟光了。1622 年,荷蘭依靠強大的艦隊佔據了澎湖,封鎖漳州海口,威逼明朝通商給予貿易特權。明廷得知荷蘭的囂張行徑後勃然大怒,大明中央政府下令福建巡撫嚴懲荷蘭人。
  •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一審宣判
    12月4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訴被告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凡·奧沃雷姆)、Design & Consultancy B.V.
  • 港媒:鐵衛隊長正面交鋒,荷蘭義大利料和氣收場
    歐洲國家聯賽A1組明天凌晨2時45分進行次輪比賽,焦點落在上屆亞軍荷蘭主場對陣義大利之上。義大利主帥文仙尼上仗竟然「無戴眼鏡排錯陣」,令原本正選的中堅兼隊長基亞連尼全程「坐冷板」,但已表明後者今戰會正選列陣,與對手同樣擔任中堅的隊長華基爾雲迪積克上演一場「鐵衛隊長」緊守防線的較量。
  • 臺灣2020選舉首場政見發表會今晚登場 蔡韓宋將正面交鋒
    央視網消息:臺灣2020選舉第一場電視政見發表會將於18日晚間舉行,爭取連任的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親民黨候選人宋楚瑜屆時將正面交鋒。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將舉辦三場政見發表會,首場將在18日晚間7點舉行。
  • 福建再遇廣東,上場交鋒惜敗的福建能復仇嗎?
    在本賽季的CBA常規賽當中,福建男籃和廣東男籃的處境簡直是一個在天一個在地,衛冕冠軍廣東男籃在失去了內線核心易建聯的情況下,靠著球隊超強的陣容深度,以及主教練杜鋒大膽的輪換,讓球隊在有重要球員缺席的情況下依舊打出了非常出色的整體表現,而福建男籃本賽季的表現已經讓他們成為了聯盟當中最大的笑柄
  • 臺灣地區2020選舉首場政見發表會今晚登場 韓蔡宋將正面交鋒
    三黨候選人蔡英文、韓國瑜、宋楚瑜,今日晚間將在華視正面交鋒,進行首場電視政見發表會。開始前會先進行順序抽籤,每一候選人發表政見時間共為30分鐘,分3輪發表政見,每一輪時間為10分鐘。據香港中評社報導,2020選舉首場電視政見發表會今晚登場,韓國瑜論述主軸將緊扣經濟議題,凸顯蔡當局執政下,民眾對經濟發展的無力感,並提出相關解方。這場電視政見發表會是否將成韓國瑜逆轉契機,成外界矚目焦點。
  • 「解」,檢察聽證的關鍵詞|辦案與聽證
    檢察聽證是一項涉及檢察各項職能,影響及於內外而意義深遠的工作,是化解社會矛盾、落實司法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檢察官作為聽證會的組織者和案件承辦人,對聽證活動的質效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部分檢察官對於傳統辦案模式駕輕就熟,但對於組織公開聽證,將辦案置於第三方評議和社會公眾監督存在畏難情緒,把握聽證會的節奏和駕馭能力不足,亟須提升聽證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