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群眾生活水平在不斷提升,生活質量改善的同時,需要用錢的地方也越來越多。加上年輕人逐漸接受提前消費理念,不少人都會涉及網貸這一領域。
當然我們也知道近兩年來網貸行業一直被整頓,部分平臺甚至被立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網貸已經迎來了「新規」,對於貸款人士來說可以算是好消息。其中明確規定網際網路貸款不可用於這4項,最高不超過「這個數」,切實保護用戶的權益。
與此同時貸款超過「這個數」,不僅「不用還」,還可以起訴,借款人不要白白浪費自己的錢。
5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網際網路貸款應該遵循小額、短期、高效以及風險可控這些原則。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信額不超過20萬元,並且不可以用於以下這四種情況。
1、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
2、股票、期貨、債券以及投資等產品
3、固定資產、股本權益性投資
4、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用途
從這幾點可以看出,2020年國家對於網貸平臺的整治力度在加大,當然也會切實保護借款人不被網貸催收。不可否認有的時候借款人會出現惡意逾期的情況,不過即便如此平臺也不能曝光通訊錄,因為只要是正規的平臺,都是會納入徵信範圍的。
為了保證自己的切實利益,用戶也應該注意辨別那些不合法網貸。如果是在不合法網貸平臺的借款,出現這幾種情況的話,是可以「不必還」的,希望借款人不要再白白浪費資金了。
年利率超出36%部分不用還
網貸平臺的出現,雖然解決了用戶急需資金的煩惱,不過也出現了「高利貸」的情況。國家對於網貸平臺的管理一直都很嚴格,例如之前經常被曝光的「校園貸」,如果貸款條件超過年利率36%的話,超出的部分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如果對方要求你償還超出年利率36%的部分,借款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合理保護自己的資金。
「套路貸」不用還
其實所謂的「套路貸」是不合法的,而且國家已經明確定義了「套路貸」的性質,屬於違法行為。因為這種貸款方式損害了借款人的財產權利,在籤訂協議中也存在一些虛假不真實的信息,因此借款人如果出現了「套路貸」的情況,也是可以不用償還的,不僅如此還可以依法追究對方的責任。
從今年開始,會有多個平臺納入央行徵信系統,簡單點來說網貸如果接入徵信的話,就會更好的受到監督。這樣一來借款人也能夠更好的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未來網貸平臺也可以得到更加健康的發展,走向一個正規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