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來鴻
黛薇媽媽
美國紐約
自由撰稿人
現在,年輕人刺青倒算不上是瘋狂的事兒了。
我們在沃爾瑪購物,足足排了半個小時隊。前面的墨西哥姐姐急著回家的焦慮不遜於我們,她誇張地晃動著手臂,對收銀員抱怨地嘟囔著:「怎麼這麼慢啊?」
就在她晃動著手臂的瞬間,我看見了她上臂接近肩胛骨處的刺青,上面赫然顯示著兩個漢字:「永遠」。
「永遠」令人浮想聯翩。這世界上有什麼是永遠的呢?永遠的愛情?而刺青似乎總是與愛情相伴。初中時,我的一個發小瘋狂地戀愛了,於是她決定做一件瘋狂的事,就是在手腕內側刺下這個男人的名字。15歲的我充滿敬意地陪她去美容院刺青,看著那猙獰的刺青針,雖然痛的那人不是我,仍讓我牙根緊咬,隱隱作疼。
三年後,女孩考上外地大學,她愛的男人則與別人結了婚。於是,我又陪著她去美容院燒掉刺青。火苗之下,那個曾經的愛人的名字,半小時後被燒成了一隻肉紅色的蝴蝶,猙獰得讓人幻滅。
對面街區的理察,60歲開外,愛在公園裡面玩山地車。一天早晨,我在公園裡一邊鍛鍊一邊背英文單詞,他猛地出現給我打招呼,差點沒把我嚇死,因為當時的他赤裸著上身,背脊上一條昂然挺立的龍,從手臂到前胸,再到肚皮,都刻畫了青綠的花紋,連肩膀都不放過,赫然就是中老年版的邁克史高飛(《越獄》男主角)啊。
沒把我嚇死的理察,和我一起瞎聊了很久,他的刺青竟然也是緣於年少輕狂時代的愛情,只因為青年時代的戀人迷戀東方的龍騎士。但這些愛情故事總有一個悲傷的俗套結局,最後在父母的壓力下,理察和戀人最終分手。
幾十年前的美國,刺青被美國人視為酒鬼、吸毒者、飛車族或犯罪分子的「專利」,讓人又恨又怕。現在,年輕人刺青倒算不上是瘋狂的事兒了。
近些年,刺青的形象變得陽光許多。NBA的球員們流行把妻兒的名字刺在身上,以示忠誠。而漢字也成了美國人刺青鍾愛的選擇。這在NBA球員中更普遍,如費城76人隊的艾弗森就在脖子上刺了個「忠」字;公牛隊中鋒泰森在右臂上也文了一個繁體「愛」字。
這不,當我晚飯前出門到超市裡面買菜時,迎面撞到一個混血的壯小夥身上,抬頭一看,他的腦門後面和脖子的交界處,赫然刻著「決心」兩個漢字,我微微地對他笑笑,問:「知道什麼是決心嗎?」
這哥們搖搖頭,笑道:「我不知道,刺青店裡面的漢字軟體隨機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