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是一個解構人類存在的目的與意義的哲學問題。這個概念通過許多相關問題體現出來,例如:「我為何在此」「什麼是生命?」「生命的真諦是什麼?」。在歷史長河中,它也是哲學,科學以及神學一直思索的主題。前人在不同的文化環境與意識形態背景下也給出了很多的多元化答案。阿爾貝·加繆指出,作為一個存在的人,人類用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來說服自己:人的存在不是荒誕的。
上世紀八十年代,發行量超過200萬冊的《中國青年》雜誌,在1980年5月號,刊登了一封署名「潘曉」、充滿青年人困惑的長信,並首次提出「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的倫理命題,最後感嘆:「人生的路啊,怎麼越走越窄……」隨即,一場持續了半年多時間的全國範圍內的「潘曉討論——人為什麼要活著」就此引發,共有6萬多人致信編輯部參與討論。
正因為人不能永遠地活著,才使人們思考是否存在另一個世界,這也是各種宗教產生的原因。埃及人相信死去的生靈會復活,因此把人和動物製成木乃伊。基督教相信死去的耶穌基督會復活,也試圖賦於生命更大的意義。中國文化中,崇拜祖先,祭奠先祖,即是對生命延續的尊重,也是對文化延續發展的尊重。
生是相對於死來說的。人之所以有死亡,才使其賦予人生更大的意義,才使人們更珍視生命,也才需要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生命,也引出一個更大的命題,如何過好這一生。
中國文化中主張人生要三立,《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穆叔 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有的捨生而取義,也賦予了生命的更大意義。
在某種意義上說,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奉獻。因為人類的每個進步,都是在享受前人的奉獻成果,都在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1944年9月8日,毛澤東同志在張思德同志的追悼會上,發表了《為人民服務》的著名演講。他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張思德同志是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還要重的。劉胡蘭英勇就義後,1947年3月26日,毛澤東同志為劉胡蘭親筆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後因戰爭關係,此稿不慎遺失。應共青團山西省委懇請,毛澤東同志於1957年1月9日第二次為劉胡蘭題寫「生的偉大,死的光榮」。
人的死亡有三重。第一重死亡,是在身體機能停止運轉之時,這是生理上的死亡。第二重死亡,是在身體被運送到墳墓中時,這是社會意義上的死亡。第三重死亡,是世界上最後一個記得他的人忘記他的時侯,這才是真正的死亡。作為一個普通人身後被完全遺忘時,還能留點什麼,至少應該無愧於那個時代和那個當下,成為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分子,哪怕渺小,但很有意義。說到底,人生的意義在於使個體更好地活在當下,使人類更加進步。如果有些人不同意這樣的觀點,說人生如夢,本無意義,那麼人生的「無意義」本身,就是人生的最大意義。對於人生來說,物質基礎固然重要,但別忘了,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