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新規,對彩禮做出明確規定,丈母娘多要彩禮,違法?

2020-12-27 江濤視點

自古以來,婚姻嫁娶就是人生的頭等大事。在老一輩的思想觀念裡,結婚就和人生老病死一樣,是大自然的發展規律。只有經歷過結婚生子,才稱得上是一個完整的人生。

但是隨著思想觀念的不斷開放,人們對了結婚的念頭,似乎越來越淡薄了。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獨身主義或是不婚主義,而不是委屈自己、講究地結婚。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結婚了呢?原因有2點

1、傳統觀念作祟

儘管新時代倡導「男女平等」的理念,但是在很多家庭裡還是有一些「重男輕女」的思想存在,尤其是在偏遠地區的農村,更為明顯。總免不了有人利用科技的發展,了解嬰兒性別之後,進行取捨,這無疑是直接增大了男女比例的失衡。據資料顯示,至今為止,中國男性要比女性多出3000-4000萬人口,男女比例極度失衡。

2、「天價彩禮」現象叢生

結婚是關係到兩個家庭的頭等大事,在以前結婚就非常的講究。「三書六禮」必須要有,三書指的就是聘書、禮書和迎書。其中聘書指的就是定親的文書;而「六禮」指的就是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6個步驟。其中「納徵」就是「送聘財」之意,也就是咱們現在俗稱的「彩禮」。彩禮作為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姻文化和傳統習俗,一直延續至今。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彩禮的性質也逐漸「變味」,現如今的「彩禮」已經不是代表的一種契約關係,而是變成了互相攀比的由頭,成為女方家庭變相「斂財」的藉口和工具。用金錢來衡量雙方的愛情,「彩禮給得少,就代表不重視對方、不愛對方」,這種極端的價值觀,導致很多年輕人都開始「恐婚」,也結不起婚了。

「天價彩禮」的亂象叢生,使得整個婚嫁市場都變得混亂不堪。於是,國家也開始出手監管了,最近就聽說了,關於彩禮的新規定《民法典》將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實施。

《民法典》第1042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其中明確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財物」等條例,如果是打著婚姻的藉口向對方索取財物的話,不僅要將彩禮全額退還,而且還有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在一定意義上來說,可以減少「天價彩禮」的現象發生,規範整個婚戀市場的風氣。

有人說:「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是不是以後結婚就不用給彩禮了嗎?不是!彩禮是延續幾千年的婚姻文化,也是婚姻的一種儀式感。只要雙方協商,在正常的範圍內,還是允許彩禮的存在的。

因此,年輕人要是有「不給彩禮就能娶老婆」的想法還是不太現實哦!還是腳踏實地地工作,做個勤勤懇懇的「打工人」吧!

作為一個優秀的中國公民,既要知法、守法,還要懂法。這本號稱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裡面涉及的內容也十分的廣泛,包括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方方面面,當你在面臨法律盲區的時候,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值得每一個家庭閱讀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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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將實施的《民法典》可以說為索要彩禮給了當頭一棒!其第1042條再次明令禁止借婚姻索要財務。可以明確的是,如果在婚姻中女方涉及到亂要彩禮,並以此作為婚姻的要挾,實際上已經涉嫌違反了民法典規定。這次用法律明確的規定來滌蕩婚姻陋習,弘揚社會公序良俗,社會核心價值觀,構建健康文明的現代婚姻家庭關係。這是有著長遠性,根本性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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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現今這「彩禮」似乎變了味,尤其是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大家把彩禮當成了一種攀比,女兒出嫁男方彩禮給得多就覺得有面子,給少了會被鄰裡鄉親看不起誰,甚至都抬不起頭來,別人還會在背後議論「他家閨女不值錢」之類的話,這使得以借婚姻之名索要天價彩禮的事件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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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母娘和老丈人都喜歡。按照當地的約定俗成的規矩,彩禮基本上都是十五萬,另外配一輛車。兩家人見面時,說到彩禮之事,考慮到男方的家庭狀況,女方家裡決定圖個吉利,只要6萬6。隨後便招人看結婚的日子了。可了沒多長時間,村裡面就風言風語的。「他家閨女咋才要6萬多,是不是有啥毛病啊」?「男方真沒本事啊,只會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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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旦起,「天價彩禮」時代結束,3種情況男方能追回彩禮,你咋看
    1、關於彩禮,國家是這樣規定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2、很多人都理解成了明年要彩禮就是違法行為,只要彩禮兩家你情我願的,都是屬於合法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民法典》將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針對,彩禮男方的利益也有了可靠的保障!
  • 三種情況下支持退彩禮,這婚還結得起嗎?
    關於彩禮,有人認為是一種陋習,應該予以取消;也有人覺得,錢不在多少,這是一份尊重。問題在於,這份本來具有象徵意義的彩禮,卻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這婚還結得起嗎?《民法典》新規,三種情況下支持退彩禮,「天價彩禮」將消失?新修訂的《民法典》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關於「婚姻家庭編」的內容格外引人注意。
  • 要消失的「天價彩禮」!新版民法典,打擊借婚姻緣由來索取財物
    文|林先生 圖|百度「現在的思想很糟糕,今天聽隔壁的王阿姨說,他們家嫁女兒要18萬的彩禮。明天聽李大媽非要25萬彩禮,不然的話不讓女兒出嫁。問他們為什麼要那麼高的彩禮,統一口徑,彩禮越高,面子就越高,底氣也就越高」。我搖了搖頭,幸好沒有遇見這樣的丈母娘。
  • 《民法典》:結婚不是賣女兒,如果結婚不給彩禮,你女兒嫁嗎?
    今年5月28號,十三屆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這部法律將於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這部法律與民生息息相關,自然備受關注與討論,比如「離婚冷靜期30天」、「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可彩禮卻是婚姻路上的「攔路虎」,它讓許多家庭望而卻步,也讓許多愛情分崩離析。《民法典》明確規定:結婚不是賣女兒,彩禮可以不用給了,這對廣大男同胞來說,絕對是件好事。可如果結婚男方不給彩禮的話,那麼你願意把女兒嫁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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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母娘:「50萬買我的女兒,你不虧」前段時間有網友發了求助帖,說自己馬上就要結婚了,卻因為彩禮犯了難。對象家裡獅子大開口,張口就要五十萬彩禮。雖然這位網友工作多年攢了十萬,爸媽的四十萬積蓄又全給了他,這錢能拿得出來,但是一旦全給了對象家,他將身無分文。可以說又到了因為彩禮而難倒英雄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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