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李克強總理等國務院領導同志、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安排部署和省安委會具體安排,結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具體要求,依據《甘肅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市場監管總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制定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總方案和4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系統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主要任務
推動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全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在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等方面的領導責任、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交;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製法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為重點,帶動廣大幹部職工、有關企業負責人和社會公眾,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增強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1強化學習教育,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定期進行學習,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特別對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監管幹部,要通過專題會議、外學外訓、網絡學習等方式,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
2深入宣傳貫徹。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日常工作重點,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積極利用當地主要媒體做好對「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藥月、質量月等宣傳活動,播放專題宣傳片,推動全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
3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甘肅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 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系統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研究,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綜合治理,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4有效防範安全風險。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範圍內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依法強化市場監管範圍內有安全、消防、危化品有關工作的許可準入,綜合運用食品安全追溯平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平臺、中國電子質量監督平臺等信息化、大數據等現代化手段和「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傳統手段,強化隱患整治,深入貫徹《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要求,進一步推動《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各地的落地生根及《關於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出臺印發,全力築牢防控安全風險的制度防線。
5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於加快建設全省新型應急管理體系的意見》要求,完成省級食品、特種設備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印發,2020年底前完成市場監管綜合應急預案以及產品質量、價格監管等專項應急預案制定工作,2020年6月底前構建其相應的應急處置隊伍;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強化輿情監測與應對處置工作,切實增強應對突發事件和安全風險的能力,提高安全防控水平。
6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到2022年底前,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要求,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等方面的監管力量建設,相關監管人員依法持證比例達到100%。
(二)
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開展三年行動,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以嚴格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執行嚴格高效的安全管理體系、先進適用的安全設施設備體系、全員覆蓋的安全教育培訓體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體系為內容的企業本質安全體系,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細化、實化、有形化,企業安全生產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紮實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實現企業安全發展的高質量發展。
1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認真貫徹執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進一步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安全考核,進一步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底轄區內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監管重點企業具備符合法規要求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的人員或團隊。
2強化企業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推動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等,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
3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機制。促使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在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等方面的安全檢查規則,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通報、報告等重點環節的程序、方法和標準,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事項、內容和頻次,細化工作責任。
4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完善企業安全承諾、安全生產誠信等制度實施,提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規範運作,切實為企業提高有效技術支撐,充分發揮安責險作用,強化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
(三)
加強安全生產「強基固本」的落實。利用三年時間著力打基礎、促基本,到2022年底,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安全監管體系、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與風險防控體系、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體系進一步完善,逐步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整體水平鞏固提升。
1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按照《甘肅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快建設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6月底前在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監管領域按要求分級分類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家庫,完善各業務範圍內隱患雙重交辦雙重督辦和考核評估制度(即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同時向企業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交辦,同時督辦企業整改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服務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險在食品、特種設備領域的落地實施。
2大力推進科學化企業本質安全體系建設,通過「食安甘肅」「雙安雙創」等行動,大力構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體系。
3廣泛實施安全宣傳教育,督促企業加強本單位安全教育培養,通過相關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深化安全教育效果。
4開展風險隱患大家防行動,加強對廣播、電視、網絡、微信、微博監測預警,對可能出現的輿情監測強化應對處置,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12315的投訴舉報作用,營造人人關心安全,全力消除身邊安全隱患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
藥品、疫苗、醫療器械及化妝品安全專項整治。按照《藥品、疫苗、醫療器械及化妝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
(五)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按照《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
(六)
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按照《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
(七)
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按照《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
(八)
大力推動相關領域安全整治。按照《甘肅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及《市場監管總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有關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要求,通過開展企業年報、聯合懲戒、企業信息共享、標準執行及發布等方式,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道路運輸、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等領域的市場監管範圍內專項整治工作。
1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方面。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負責做好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
·負責做好對危險化學品壓力管道和壓力容器安裝和檢驗檢測單位的許可和監督。
·做好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運輸和危險化學品(含廢棄品中轉貯存、危廢品處置)單位營業執照,依職權查處各類市場主體違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2消防安全整治方面。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依法查處流通領域、生產領域消防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加強流通流域、生產領域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管,做好特種設備生產、使用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中「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在藥品經營領域、食品餐飲領域、氣瓶充裝站結合有關部門要求於2020年底前分別制定各監管範圍內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並分別在每個市州至少創建1家消防安全管理示範單位。
·通過實施聯合懲戒,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打通「生命通道」工作。
·按照國家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過採取缺陷產品召回、認證管理、強制性標準執行、嚴格執法等方式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的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本質安全水平。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依據《甘肅省交通安全條例》中「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拼裝車輛以及銷售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成品、配件等行為」要求,進一步加強客貨車安全源頭治理,落實好「嚴格客貨車安全監管及組織隱患車輛專項整治」中有關工作。
·配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做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加大大中型客、貨車缺陷產品召回力度。
加強市場流通環節的關鍵零部件質量抽查,重點整治影響車輛運行安全的制動、轉向、輪胎等零部件總成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問題。對於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應當公開曝光,並及時啟動缺陷產品召回。
·加快淘汰隱患問題車輛,落實好「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管理,嚴格企業資格認定,嚴厲打擊非法拆解企業,禁止利用報廢機動車總成部件拼裝機動車。嚴禁違規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加快淘汰在用違規車輛。」中有關市場監管職責。
·進一步加大運輸企業安全隱患清理力度,協助有關部門推動企業規範經營,對清理的不合規企業,按程序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變更相關經營範圍。
·進一步加強重點車輛運輸安全治理,按照交通運輸部、工業信息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部令《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及常壓罐式車輛罐體質量違法行為和常壓罐式車輛罐體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合格證書的行為。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
4交通運輸安全整治方面,按照《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信用監管,實施聯合懲戒,強化有關工作治理效果,對違規的運營主體單位,結合有關部門要求,按程序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變更相關經營範圍;按照中央要求進一步深化市場監管範圍內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治理。
5城市建設安全整治方面。按照《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監管職責,依法做好「指導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築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城市安全隱患執法工作,配合省住建廳做好既有建築物加裝電梯,加強市場監管範圍內城市熱力設施的相關監管。
(九)
加強系統內部安全管理。系統內各直屬事業單位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單位內部安全生產及消防管理制度及應急管理體系,加強單位內部的水、火、電、氣、暖等重點方面以及庫房、實驗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嚴防火災、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並按照法規要求,確保實驗室、消防控制室等重點部位的有關人員依法持證上崗。
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15日前)。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藥監局及有關處(室、局)制定實施方案,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及有關處(室、局)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復工復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主客觀原因,對監管範圍內的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各業務領域可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杆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後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工作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總結好的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系統推廣,總結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於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為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要將工作開展成效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績效考核中。此次專項行動省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統籌安排,定期進行研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單位要明確相應的牽頭機構,協調推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市州局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工作落實,明確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省局機關有關處(室、局),特別是有關工作負責的具體處(室、局),要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涉及到本業務領域的工作範圍內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市場監管總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對有關業務領域的具體要求,緊密融合於日常業務工作開展中,強化各項工作執行,既要注重過程留痕,更要突出工作實效,堅決防範在迎接各類考核出現工作開展不到位、印證資料不全的問題發生,要通過工作開展切實解決日常工作中開展的盲點、缺陷,採取堅決有力措施,切實達到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整治目標。
(三)完善工作機制。要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持續推動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有關意見的貫徹落實,修訂完成省級食品、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制修訂一批地方標準。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
(四)強化保障能力。積極發揮各地食安委作用,將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等方面監管工作融入到地方大安全工作格局中,完善相應工作政策體系,強化省級和地方財政對相應工作的經費保障,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信息化監管,加強APP應用,發揮院校及技術機構的服務培訓作用。
(五)改進監管方式。要通過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執法寓服務之中,充分發揮技術專家作用,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嚴格問效問責。各市州局要加強對本系統安全整治工作的監督,省局機關有關處(室、局)要強化業務指導,要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在本業務領域取得實實在在整治成效。各直屬事業單位要加強本單位內部安全整治工作開展。各級紀檢部門要強化工作監督,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