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無證預售收款,一直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無證預(銷)售有多可惡?
圖謀逐利者無底線,擾亂房地產市場,無異於助紂為虐!嚴重影響競品項目正常銷售,損害區域房企項目市場利益;涉嫌不正當競爭;上當受騙業主痛心疾首,深惡痛絕!
無證預(銷)售有多可恨?
開發商等於空手套白狼!延期交房!樓盤爛尾!甚至業主無家可歸!購房者踏上漫漫維權路!後果不堪設想!更有甚者,一些開發商可會捲款逃跑,給購房者造成巨大損失!
有市民披露:在鄭州,卻有這樣一個展廳在宣售項目,現場置業顧問表示,項目在新鄉,目前五證不全,已經進行認籌(銷售)並向來人收定!
根據介紹,市民反映的盛澳福通同盟院子位於新鄉獲嘉;宣傳預售的一個展廳在鄭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二條解釋: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預售商品房,也不得以內部認購、預訂、選號、團購等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並收取預售款。違者將沒收非法所得並給予處罰。
01
「來者不拒!無證預售收定金,廣撒網漁利」
鄭州。盛澳福通同盟院子展廳。
最近的一次關注盛澳福通同盟院子(包括不限於項目展廳),不晚於2020年9月1日。
一到場地,發現此處與其他售樓部進行的銷售並無多大區別。置業顧問開始介紹項目。
「宣售別墅」、「無證預售收定金」、「無證認籌(購)」、「名義展廳實際銷售」、「言稱不對外銷售卻慫恿來人交定金」......一系列國家禁止的違規違法行為在這裡「上演」!
△圖片說明 | 項目方資料
介紹中,置業顧問多次提及項目是(有)別墅。展廳現場展示的項目材料上也有「墅院」「別墅」「千畝城市墅區」等等字樣。這些(開發建設別墅、虛假宣傳)內容國家早已明令禁止。
一名置業顧問介紹項目,回答來人詢問時,直言項目手續不全,沒有預售證。並詳細介紹了一套近200平米的(別墅)戶型;期間,置業顧問不斷以「別墅」字眼介紹,並具體到樓層、面積、樓價、折扣和優惠後的價格。
有人分析,不排除一個可能,置業顧問是經過了「說辭套路」培訓的。給人感覺是,置業顧問先採取循序漸進的常規宣售套路,保持謹慎說辭,先是說,只對內部員工認籌(購),不對外銷售。
十幾年的好多員工都認籌購了.amr來自樓事兒00:0000:15
△音頻說明 | 好多員工都買了(原聲處理)
然而,萬變不離其蹤,「無證預售、廣撒網收錢」的狐狸尾巴還是露了出來。接下來,頗具戲劇性+諷刺性的事實還是發生了。置業顧問很快給到場一行「外人」算了樓價,報了優惠,並稱如果找到「福通的領導」還可以再打折再給更大優惠。
報價基礎上可以給到六折?!天哪,這樓盤利益得多大?得多暴利?無證預售莫非真的是傳說中的空手套白狼?無異於零成本集資?
「這幾年那麼多人跟著(我們)領導,我們是內部員工福利價,肯定有不少員工都認籌了。」一名置業顧問介紹:現在員工認籌(購)階段已經結束。
接下來,置業顧問多次慫恿來者交定金,說「如果不交定金就不能享受到優惠」,因為即便找領導給優惠也得憑(交定)的「房號」。
看來,無證預售收定,盛澳福通的「領導們」也是知道的吧?「這是典型的違規『無證預售呀』」,網友提醒。
交還是不交「盛澳福通同盟院子」定金?事實上,有些房企過去的作法,看房者一旦交定金還真不好退!儘管這是違規預售!違規收錢!交錢吧,某種程度上也是助紂為虐!
先交定,找領導可再優惠來自樓事兒00:0000:13
△音頻說明 | 交定才可以找領導優惠(原聲處理)
其間,置業顧問並不是一點沒有完全放鬆警惕。
或許,正是出於某種顧慮和風險考慮?隨後另一位置業顧問走過來,繼續接力介紹。
這裡,可以給大家解釋一下為啥置業顧問一開始介紹是針對內部員工認籌(購)。一種可能是「我們員工都買了,外人大可放心」,不排除一個可能,那就是一種慣用伎倆,看似可以規避的更大更嚴重法律法規。
啥意思?涉嫌非法集資。而以「針對內部員工」,或可規避了向「非特定人群」的非法集資的嫌疑。
△圖片說明 | 盛澳福通項目資料單
△圖片說明 | 盛澳福通方算的樓價(原資料處理)
問題是,置業顧問前後的說辭和行為,以及督促外人看房一行人交定金的事實,顯然面對的不是特定人群。
盛澳福通又該如何解釋?
口頭上只針對員工,看似規避了非法集資,但慫恿內部員工之外的「人員」收錢,並沒有規避面向特定人群「集資」的事實。無論如何,無證預售、收取定金的這是事實!
交定金來自樓事兒00:0000:06
△音頻說明 | 置業顧問催交定金(原聲處理)
有業主認為,一般這樣(無證預售)的開發商和樓盤資金都比較緊張,急需需資金回款或償還貸款。如果開發商拿證出現意外,也不排除銷項目不順或銷售不佳跑路,成為爛尾樓的可能性。
互動網友認為,相較於其他開發商無證預售,盛澳福通同盟院子「無證預售」並沒有什麼創新,先是大言不慚口稱內部員工認購,繼而歡迎人人皆可購,還稱認識福通領導還可以再優惠,這不是典型的無證預售收款套路是什麼?
02
「無證預售違規,空手套牟利動機作祟」
公開的報導和業內人士介紹,開發商無證預售收錢,如果不是故意違規,明知故犯,很大程度上就是資金緊張,抱有空手套白狼、指山賣磨、坐地收錢的牟利動機和僥倖心理。
這裡不妨提一下盛澳的另一個項目金尊府。此前也被一些媒體多次公開報導過。
2018年5月前後,公開資料顯示,一紙質疑盛澳的聲明公之於眾:鄭州軒龍置業單方面幹預金尊府項目開發及銷售活動,在未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從事項目宣傳,非法收取客戶定金或房款,嚴重損害客戶及股東方權益。
無獨有偶,此前也有媒體報導,2019年5月,有購房者在鄭州盛澳金尊府售樓部交了三萬元訂購了一套房子。交首付款時,售樓部方卻坐地起價,要求購房者多交四千元。購房者還說,售樓部方還跟玩起了陰陽合同,其中一份單子上房價是一百七十九萬多元,而另一份單子上房價卻是一百九十六萬多元。至於為什麼會有兩份協議、兩種價格的問題?盛澳項目被質疑「搞陰陽合同」。
△圖片說明 | 購房者質疑陰陽合同信息
「可以說是故伎重演(犯)。」網友質疑:樓盤無證預售是違規的,連大多數普通網民和地產小白都明白的法律法律和道理,為什麼盛澳福通同盟院子頂著違法違規的風險進行無證預售收錢?
其間,有網友表示,軒龍置業與升龍關係不一般,說是「升龍」也沒有一點道理,其開發的項目也冠有「升龍」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住建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凡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發展商不得發布任何銷售信息,嚴禁以「認籌」、「內部認購」「內部登記」等任何形式變相無證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購房者收取排號費、誠意金、認購費等任何含有預定款性質的費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非法預售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從嚴查處,直至取消開發企業資質。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無證售樓,如果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可以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公開報導顯示,此前河南已有此類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公開報導顯示,2020年7月,盛澳福通·同盟院子城市展廳開放。福通控股總經理劉新莊、盛澳集團總裁肖浩燃、福通控股董事長趙天星、盛澳集團董事長林盛、同盟院子項目總經理王永傑、同盟院子項目副總經理張淼為盛澳福通·同盟院子城市展廳開放剪彩。
網友質疑:不知道上述人員知否盛澳福通同盟院子「無證預售」的事情?無知還是明知故犯?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有媒體報導,2018年11月7日,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鄭建文〔2018〕211號」的文件中顯示,因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鄭州管城區金岱李一號院(即盛澳金尊府)項目被通報,項目建設單位鄭州軒龍置業有限公司因違反了《鄭州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給予該公司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自發布之日起二年期限);在拖欠問題解決之前,提請相應主管部門暫停其新開發項目及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手續;對其涉嫌違法問題線索,移交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處理。開發商被記錄不良行為,新項目開發被叫停。總包單位中誠建設涉嫌轉包工程,被鄭州市「拉黑」。
△圖片說明 | 政府處罰信息
網友的質疑還有,其項目「南金尊,北龍湖」的廣告語,聯繫到「無證預售」、「拖欠款項」這樣的字眼,讓人很難與「豪宅」「責任」「擔當」「誠信」聯想在一起。
至於盛澳、福通公司,這裡不做贅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私底下了解。
「開發商五證不全售房,除了罰款,購房款還要被沒收,可從嚴處理並可取消開發資質。」有業內人士介紹,根據國家《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及《河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9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預售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預售行為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河南省、鄭州市也有類似規定:未取得預售證,房企不得投放廣告、不得開放銷售場所。要求市房管局、市物價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稅務局、市工商局等10部門聯合查處樓市亂象。
網友提醒購房者,拒絕「五證」不全的房子,以防「房子住不進去,房款拿不回來」的悲劇上演;同時,呼籲國土局、規劃局、住建局、房管局等相關部門及時、有效地做好監督檢查和處罰,以杜絕行業亂象。
值得注意的是,早前有網友發文指出:盛澳是升龍的「馬甲」?莫非,被稱為「惡龍」「坑龍」的升龍沒走乾淨?
有市民表示:新鄉項目,鄭州「無證預售」,也考驗著執法部門的智慧與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