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未婚女五次被結婚案」終於結案,河南駐馬店的尚女士終於領到了真正屬於她自己的結婚證。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去年12月份,尚女士與男友前往當地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但是婚姻登記處在系統中發現尚女士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間,與多達五名男子分別在河北定州、江蘇如東、河北圍場、山東鄒城、安徽界首登記結過婚,所以就拒絕給尚女士辦理結婚登記。
尚女士也是被弄得莫名其妙,滿臉疑惑,表示根本不認識這五名男子,更沒有去過這五個地方。不過系統中確確實實地寫著她有五次婚姻。
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尚女士選擇了報警,並且積極地與這五個地方的民政局溝通,請求對方撤銷這些婚姻登記信息。河北省公安機關經過調查,給河北定州、圍場兩地的民政局出具了材料,這兩地的民政局就撤銷了尚女士的婚姻登記記錄。但其他三個地方的民政局拒絕了尚女士的請求。萬般無奈的尚女士,就向這三地的民政局提起了訴訟。
南通開發區法院受理了此案,經過走訪調查。確認尚女士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民政局將毫不知情的尚女士登記為婚姻一方屬於無效行政行為。責令民政局刪除尚女士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還了尚女士的未婚清白。
得到判決書後,尚女士非常高興,還親手為南通法院畫了手繪畫,送了錦旗。
這裡我們要說,現在是大數據時代,人們的個人信息很容易就隨手暴露。我們上網註冊個帳號,去銀行辦理登記,去電信辦理寬帶,或者辦理手機號,都需要填寫自己的身份信息,有的不法分子會誘惑相關經手人出售他們手中的個人身份信息,然後用於非法目的。
我們的相關部門存有人們的大量的個人信息,首先要保護好這些信息不被不法分子獲取。第二,如果某人的身份信息被盜用。經過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後,該撤銷的一定要撤銷。相關部門不能死定法律條文字面含義,犯教條主義錯誤,而應該是發現問題後,主動的去解決問題、主動糾正錯誤、主動採取補救,而不是躲避問題,缺乏責任擔當。
希望我們相關部門做事更人性化,不要再出某人證明「那個人不是我」,或者「證明我就是我」這樣荒唐的事情發生。
對於尚女士的遭遇,大家有遇到身份信息被盜用濫用的情況嗎?有什麼想說的,歡迎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