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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觀點:保險人必看,約定免責條款就可以拒絕理賠了嗎?
作者:黃立嬌 北京太古律師事務所 律師導讀投保人為車輛購買保險後,駕駛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發生事故,投保人申請理賠時,保險人以駕駛人「不具備道路運輸從業資格」為由,主張免於賠償責任的免責理由可以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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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成立後才告知免責事項,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保險合同成立後才告知免責事項,免責條款是否有效?,才向投保人告知免責事項,事後投保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責?二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依據現有證據,認定保險公司在合同訂立時,並未就免責條款向物流公司盡到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案涉免責條款對物流公司不產生效力的判決結果正確,保險公司主張免責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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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理賠中常見的免責事項
保險理賠找快賠,快賠網祝五一快樂保險公司在健康保險中的責任免除事項,按照出險事故原因來分類的話,基本分為疾病類免責事項與意外傷害類免責事項兩大類這些法定免責事項與意外傷害保險法定免責事項的內容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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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保險公司理賠更好?
哪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更好?這個是很多人在買保險的時間糾結的問題,大公司是不是理賠服務更好?沒有分支機構的保險公司理賠是不是不行差?但是拋開個體的差異性不談,不同類型的保險公司在總體上的理賠體驗還是有差別的,甚至有些情況還差別挺大,今天就結合這些年的所見所聞來聊一下,當然今天的這篇總結純粹是個人經驗總結,無數據支撐,不喜歡的可以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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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無效!
然而,投保後身患乳腺癌的王女士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卻收到了拒賠通知書。「切除乳房的手術給我帶來了巨大的身心痛苦,保險公司不履行合同義務更使我的處境雪上加霜。」王女士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日前,西湖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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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告知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免不了責」
在商業保險合同中,有些保險公司對免責條款不予明確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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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保險公司車險理賠流程,附車險快速理賠技巧
自從保險誕生以來,保險理賠難的傳聞一直不絕於耳,雖然有一小部分是鐵證如山的事實,但導致理賠難的絕大部分根源在於投保人的誤解。而誤解的根源則是投保人對保險的一知半解,以及個別保險代理人在銷售保險時的誤導和隱瞞。事實上只要重點關注保險條款中的保障範圍和免責條款,理賠往往能夠一氣呵成。車險理賠也一樣,只不過車險理賠流程跟壽險理賠流程有較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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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保險公司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以免責條款為由拒絕理賠...
【以案說法】保險公司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以免責條款為由拒絕理賠,會獲得法院支持嗎? 經鑑定公司評定,事故中尹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修復價值大於該車未出事故時的價值,本次事故推定全損,損失259552元,殘值5000元,評估費用13000元,施救費3000元。因該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事故在保險期間內,原告遂向被告申請理賠。被告認為原告投保的車輛未按規定辦理年檢,屬於商業保險免責條款的內容,故拒賠商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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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法院 |【法官說法】@用人單位 長點心吧,你買的保險能「風險...
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購買保險的目的都是為了規避風險但若是連所購保險的保障責任都不清楚又如何確定風險是否轉移了呢?2018年11月2日,勞務公司為李某等工人在肥東某保險公司投保了該公司的境外工作意外保險(A)款和附加境外旅行醫療費用補償保險,保險期限自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日,保險金額510000元。意外發生在保險期間內,勞務公司向李某支付上述賠償款後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被拒後訴至肥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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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駕車 車子發生側翻死亡 保險公司拒賠:屬於免責條款!
周某的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醉酒駕駛屬於免責條款的免責情形」拒絕了周某家人的理賠。周某家人不服,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經過一審、二審,周某的家人均敗訴,保險公司駁回了周某家人的上訴,認為保險公司拒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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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保險理賠真相
條款複雜、理賠繁瑣保險合同動輒幾十頁,厚厚的像一本書,裡面的責任條款、理賠標準、免責條款等等,投保時沒有充分了解,到了理賠時,發現各種條條框框,加上早期保險公司管理不完善,理賠材料反反覆覆,讓人產生一種故意刁難的感覺,獲賠了還好,一旦發生糾紛,還可能上升為法律訴訟,進一步惡化對保險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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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請保險公司證實重大疾病保險屬於非人壽保險
編者按:本案的法官引用了《保險法》第十二條和第九十五條得出的結論是:法律並未明確定義人壽保險業務的範圍,且鑑於被告所提交的證據並不能證實該保險合同屬於非人壽保險業務範圍合同,因此使用《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人壽保險的五年訴訟時效。真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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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首次確診約定屬免責條款不符合保險責任拒賠是否需解除合同
不符合保險責任拒賠是否需解除合同︱保法險規庫保法險規庫 2020.04.11案例編輯(編者按:這個案例,保險公司認為「首次確診」屬於保險責任條款,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不符合保險責任,且保險公司只是拒賠並沒解除合同,因此拒賠後從繼續履行合同角度仍收取保險費;而湖北高院顯然是認可一、二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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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揭秘,原來保險公司是這樣調查的!
其實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 2016 年,江蘇一名高姓男子剛過重疾險等待期,就 同時在 13 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790 萬。 更不尋常的是,高某是一名醫生,而他的妻子是保險公司的經理…… 於是,公安成立專案組開始深入調查,調查的關鍵點在於:高某在投保前是否已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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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駕實習期內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免責!
增駕實習期內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免責!經法院認定,保險公司無需賠付。(增駕即增駕準駕車型,例如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B1)或者大型貨車(B2)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其他條件時,可以申請增加牽引車(A2)準駕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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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對商業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爭議解決,具有示範意義!
如果是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商業三者險應當依據合同約定進行理賠。如果是增駕車型時,商業三者險是否理賠,在司法實踐中有爭議。從保險公司提供的證據來看,只有運輸服務公司蓋章,但無公司經辦人員的籤名,不符合籤名及蓋章的形式要件,不能證明保險公司已對免責條款進行了說明。且運輸公司經辦人越某貝也證明保險公司經辦人只是蓋章,沒有進行免責條款說明或提示,本院據此認定被告人保財險壽縣支公司未盡到對該免責條款進行明確說明的義務。保險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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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忽視的地方免責條款,免責=不賠,保險不賠的地方有哪些
類似於這種決定著被保險人能否得到理賠的條款,我們都可以稱之為責任免除。而相較於明顯的標明的責任免除,不明顯的免責條款則更加需要看清、讀懂。不同保險中的責任免除1.重疾險的責任免除某大病免責條款無論是線上投保還是線下投保的重疾險產品,免責條款都差不多:免責條款規定的是不賠的情況,比如說:被保險人酒駕發生車禍,即使達到重疾理賠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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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家保險公司理賠報告:理賠率基本超過97% 北京人壽達到了100%
來源:保險那點事兒有些朋友在理賠時被保險公司拒賠,跟保險公司鬧得很不愉快。最後,甚至覺得「保險公司都是騙人的」。事實上,保險理賠並不是由保險公司說了算。賠不賠、賠多少、多久才賠,都是看符不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的理賠條件,以及保險事故的具體情況、複雜程度,最後甚至還有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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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今年32家保險公司的理賠報告,我發現理賠數據會說話
保險是一種沒有實物形態、比較特殊的商品。因此,這個小可憐大多只能靠賠錢來證明自己靠不靠譜了。近期,我們翻閱了32家保險公司披露2020上半年的理賠報告,通過這些數據跟大家聊聊保險的配置問題。今天文章內容主要分為:1、理賠很靠譜2、幾大險種的選擇策略先說第一部分。理賠數據會說話這32家的保險公司數據顯示,理賠獲賠率都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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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相同:大公司理賠好?小公司理賠差?
孩子確診後,喬女士第一時間聯繫了理賠專員,並積極與理賠專員溝通孩子的診斷情況,在理賠專員的協助下收集整理理賠所需的各項資料。2020年7月1日,喬女士正式向保險公司信泰人壽申請理賠。經核實,喬女士孩子的病情符合合同約定的重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