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在當今法治社會的法律語境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然而在反覆討債無果時,仍舊有被逼無奈的債主選擇這種違法方式。
遼寧瀋陽的多個家庭就陷入了兩難選擇——男子郭某多次向他們借錢,卻一直沒有償還。眾人向郭某討債無果,只好盯上了郭某的兒子。是以身試法鋌而走險拿小郭當「人質」?還是坐視自己的血汗錢拿不回來?這些債主的選擇是:非法拘禁小郭七天逼其還債。最後小郭為了擺脫控制,選擇了過量服藥拿生命賭博的方式。這回債主們也傻了眼——2020年12月,落網的多名債主均因非法拘禁被判刑。
張某、馬麗(化名)夫婦;馬娜(化名)程某母子;馬紅(化名)王某夫婦;馬飛(化名)等幾人是一個大家庭的成員。十幾年時間裡,他們曾多次借錢給一個姓郭的遠房親戚。
郭某借了錢,卻賴著不還。整整13年,一點還錢的意思都沒有。
然而債主們沒有通過法律途徑選擇要債,卻因為索債未果找到了郭某的兒子。他們在葉茂臺鎮多地,採用看管、控制的方式持續限制小郭人身自由7日。期間對小郭進行毆打,並看管小郭的手機和身份證。
這個小郭也是個狠人。為了擺脫控制,他不惜拿生命作為賭注——過量服藥後小郭昏迷。被送醫搶救。醫生一看這事有問題,立即報警。民警趕到後,在醫院急診室內解救了小郭。這夥債主也陸續被抓獲。
明明遭欠錢不還,是受害者。因為一時衝動這回卻成了犯罪嫌疑人。眾人先後被判刑。而張某馬麗夫婦外逃多時最終被抓。近日瀋陽新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十個月。
話說「老賴」的確可恨,不過採用違法犯罪的手段討債,未免把被害人變成了加害人,得不償失。但是要打官司走法律途徑維權,時間和精力成本這筆帳不知有沒有人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