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方工程技術
1、土方開挖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2、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應設排水溝,對坡頂。坡面。坡腳採取降排水措施。
3、雨季施工時,基坑應分段開挖,挖好一段澆築一段墊層,並應在坑頂、坑底採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同時,應經常檢查邊坡和支撐情況,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4、回填土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團、落地開花為適宜。在氣候乾燥是,須採取加速開挖、運土、平土和碾壓過程,以減少土的水分流失。當填料為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時,碾壓前應充分灑水溼透,以提高壓實效果。
5、基坑挖至設計標高並清理後,施工單位必須會同勘察、設計、建設(或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合格後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
6、驗槽時必須具備的資料和相關條件:
(1)、勘察、設計、建設(或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合格後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
(2)、基礎施工圖和結構總說明。
(3)、詳勘階段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4)、開挖完畢、槽底無浮土、鬆土(若分段開挖,則每段條件相同),條件良好的基槽。
7、驗槽的主要內容:
(1)、根據設計圖紙檢查基槽的開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檢查是否與設計圖紙相符,開挖深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仔細觀察槽壁、槽底土質類型、均勻程度和有關異常土質是否存在,核對基坑土質及地下水情況是否與勘察報告相符;
(3)、檢查基槽之中是否有舊建築物基礎、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檢查基槽邊坡外援與附近建築物的距離,基坑開挖對建築物穩定是否有影響;
(5)、檢查核實分析針探資料,對存在的異常點位進行覆核檢查。
8、驗槽方法主要採用觀測法,對於不可見的土層進行釺探法輔助。
二、常用地基處理技術。
1、換填地基法。
當建築物基礎下的持力層比較軟弱,不能滿足上部荷載對地基的要求時,常採用換填地基法來處理軟弱地基。
2、夯實地基法。
3、擠密樁地基法。
4、深層密實地基法。
5、旋噴注漿樁地基法。
6、注漿地基法:
(1)、水泥注漿地基。
(2)、矽化注漿地基。
7、土木合成材料地基法。
三、大體積混凝土工程內容。
1、大體積混凝土澆築時,澆築方案可以選擇整體分層澆築施工或推移式連續澆築施工方式,保證結構的整體性。
2、大體積混凝土應進行保溫保溼養護,在每次澆築完畢後,除應按普通混凝土進行常規養護外,尚應及時按溫控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保溫養護。
3、大體積混凝土保溼養護持續時間不得少於14d。
4、大體積混凝土應選用,低熱矽酸鹽水泥或低熱礦渣矽酸鹽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