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公司怕
勞動在仲裁之後多數會起訴,起訴就會上網公開,公開了公司就多了一條涉訴風險信息,大公司很注意維護公司和品牌形象,所以怕!
2、小公司怕
小公司多數在人事管理上不規範,不規範勞動者一仲裁就可能要賠錢,老闆又沒有幾個錢,所以怕!
只有兩種公司不怕,一種是隨時可以捲鋪蓋跑路的公司不怕,另一種是管理很規範又不怕有涉訴信息的公司不怕(比如說國企)。
二、那公司為什麼怕勞動仲裁?
原因是我國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太嚴格了!舉幾個例子:
1、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籤要支付補償金(支付標準:N);
2、合同沒到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支付賠償金(支付標準:2N);
3、公司單方面不能調崗、不能調薪、不能調整工作地點,除非勞動者同意(如果有人覺得可以調,那你可以去查案例看看);
4、公司必須按時付公司,公司必須要交社保,一不小心員工搞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又得支付補償金(支付標準:N)
5、三期的員工不能辭退,加班要付加班費,年休假不給休要付三倍工資,沒籤合同要付雙倍工資,甚至有的地方合同到期了,繼續工作沒續籤也要付雙倍工資;
6、小額仲裁結束之後還只讓員工起訴,不允許單位起訴。
現在的小公司有幾個能一條不違反的?
別說小公司了,大公司都很難做到一條不違反,這就是為什麼單位怕仲裁,單位仲裁十個裡面九個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