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又稱美感教育。即通過培養人們認識美、體驗美、感受美、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從而使我們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養。狹義的美育是指「藝術教育」,一般的定義認為美育是指「美感教育」「審美教育」「審美觀和美學素養教育」等。廣義的美育是指將美學原則滲透於各科教學後形成的教育。
無論是中國古代教育中「六藝」的「藝」,還是外國古代的「七藝」中劃分的「音樂」教育,都屬於「美的教育」,從他們的共同點來看,都以某種外在的形式來陶冶人們的內在,使人們產生一種「美的感受」這種感受可以使其忘掉某些外在的痛苦。從人體的生理方面來講,美育具有協調、淨化審美主體心理的功能,它可以對人的生理產生刺激作用,如果這種刺激作用進行有效的控制與調整,則可以促進人的生理健康,甚至是某些生理疾病得到改善和治療。回歸到教育方面,美育有利於大腦區域的開發與鍛鍊,讓人們在記憶、邏輯等方面都更勝一籌。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進行了系統設計和全面部署。《意見》中強美是純潔道德、豐富精神的重要源泉,從審美教育、情操教育、心靈教育、豐富想像力和培養創新意識的教育四個維度進一步強調美育的價值功能。同時《意見》指出應當把美育納入學校人才培養的全過程,貫穿學校教育各階段。
提起美育,人們馬上就會想到美術或藝術教育,想到對音樂、舞蹈的藝術培訓,然而美育≠藝術教育,美育從來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藝術教育只是美育的手段之一,而不是核心。藝術教育屬於應試教育的範疇,而美育是對道德美、自然美、社會美、科技美等方面的引導教育,如果僅僅重視對音樂、舞蹈等技能的培養,這其實是一種捨本逐末的行為,孩子的技能的確有所提高,但是卻缺少了內涵。美育的教育核心不應當僅僅放在技能的提升上,而應當以技能為橋梁,堅持「以人為本」,將審美的理念滲透於各個學科、生活的方方面面,培養孩子良好的審美感覺和表現美創造美的能力,使他們最終成為一個個擁有較高審美趣味、審美品格的人。
美的教育是一種價值觀教育與情感教育,教會人們在這個豐富多彩的價值世界裡,如何
學會選擇、學會學習、學會創造、學會關心、學會生存、進而學會藝術化的生活。情感是一個有層次的動態結構,可分為本能情感、審美情感與理性情感。人的情感的發生與成長的過程是一個由本能情感到審美情感再到理性情感的建構過程。
美育不僅僅是學校的事,同時也需要家長的努力,家庭中有許多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所不具備的優點,家庭美育對兒童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少年時期模仿力強,辨別美、醜的能力差,是人的行為習慣初步形成的時期,所以家長的表率作用尤其重要,因此家長要加強自身修養,嚴格要求自己,使個人的言行舉止,接人待物,穿著打扮,品德行為等方面都能體現家長應有的氣質和風度,給孩子美的影響,感染孩子,培養孩子良好的審美情趣、高尚的情操、積極樂觀的性格。
讓孩子接受美育,並不是要把每一位孩子都培養成藝術家,而是希望孩子能夠具備「美」的素養,並將美的概念融入每一個學科中,讓他們不僅擁有學識,還擁有審美能力和創造力。
路漫漫其修遠兮,我們將要不斷地探索美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