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胡蝶飛 上海法治報
近日
有媒體曝光
上海一家「網紅」奶茶店
僱人排隊內幕
記者暗訪體驗發現
現場有五個領隊同時拉人「充場」
製造出客滿盈門的「火爆」場景
29名兼職者在「茶芝蘭」門店前排起長隊 圖源新聞晨報
這樣的網紅「充場」營銷並非第一次。不僅在上海,各地都曾曝光過網紅店僱「託兒」「充場」背後的隱秘「江湖」。而有此「神操作」的也不僅僅是網紅餐飲店,還有樓盤看房等各行各業。
僱人排隊這樣的「老」套路,為何卻有愈演愈烈趨勢?讓我們不得不追問,商家「充場」的營銷手段是否違法?借充場視頻「收割」加盟商,是否涉嫌合同詐騙?兼職參與「充場」,是否存在違法風險?針對類似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又該如何治理?記者就此採訪社會、法律界專家。
此前排隊「火爆」 目前已閉店
「五個領隊同時拉人、建群、拍照、管理,持續數天……」據新聞晨報報導,記者實地體驗證實,這些群演最終排隊充場的奶茶店,是「茶芝蘭」人民廣場店。
報導中稱,當天一共有5名領隊約30餘人前往現場排隊「充場」。「5名領隊坐在美食廣場的各處,留意著兼職人群的狀態。在微信群中,每隔約15分鐘,就有2個人被叫出去購買奶茶。「茶芝蘭」奶茶店門前,始終保持著不時有人買奶茶的狀態。」……
然而,記者今日來到位於「茶芝蘭」人民廣場店時卻發現,現場冷冷清清,不見工作人員蹤影,門店似已閉店。據旁邊商鋪人員透露,「頭一天就已經這樣了。」
「充場」營銷,是否違法?
「從性質上來說,商家僱人排隊『充場』行為,就是一種虛假宣傳行為,屬於消費欺詐,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告訴記者。
「一些網紅店通過僱人現場排隊,不僅製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有些還會出現哄抬銷量、誇大商品和服務的質量性能等。」市消保委公益律師團成員、上海市天一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路律師認為,所謂「充場」的營銷手段明顯有違誠信原則,屬於法律上的欺詐行為。
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否則,可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上海博和漢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謝向英律師對此表示認同:「虛假宣傳行為不僅誤導消費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還是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而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彭輝認為,類似「充場」行為還涉嫌違反《廣告法》,同時應納入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範疇。
最新頒布的《廣告法》中明確,商品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均納入廣告法規制。
「這也就是說,即使沒有支付廣告費,在微信上以個人為單位的推廣,或藉助微博大V、營銷公號推廣,都包含在內。」彭輝說,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顯然,商家僱『託兒』排隊『充場』,通過營造虛假繁榮,網絡造勢等誤導消費者購買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真實性原則,構成虛假廣告。」
彭輝同時表示,即將於下月實施的《民法典》明確,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誠信原則對建設誠信社會、規範經濟秩序、引領社會風尚具有重要意義,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
「不少網紅店的『充場』欺詐行為,故意誤導消費者對其商品發生錯誤認知,並進行購買,顯然與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相悖。」彭輝說。
借充場視頻「收割」加盟商
是否涉嫌合同詐騙?
「商家若將排隊視頻用於招攬加盟商,這屬於明顯合同欺詐行為。」 劉路律師認為,經營者故意利用排隊視頻讓加盟者對店鋪的經營活動產生誤解,對網紅店的品牌認知度、市場佔有率及銷售業績等陷入錯誤認識。依據下月即將實施的《民法典》第148條,經營者上述行為已構成合同欺詐。
「如果這些視頻起到誤導加盟商作用,並且所謂的營業額都是虛增的,而加盟商正是基於此選擇籤署合同,並最終虧損嚴重,那上述行為確實可能涉嫌合同詐騙罪。」謝向英律師亦表示。
劉路律師亦認為,若經營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籤訂履行加盟店合同過程中,騙取加盟商財產數額較大,依據《刑法》第224條,經營者就會構成合同詐騙罪。
是否侵犯消費者權益
如何監管、治理?
儘管「充場」行為並非新套路,但近年來卻有愈演愈烈趨勢。呈現出什麼新變化?又該如何治理?
「充場行為屬於經營者採取的明顯虛假或引人誤導的宣傳手段,這已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且明顯屬於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劉路律師認為,如發現網紅店有實施上述行為的,監管執法部門應要求其責令改正,或做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或罰款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僱人排隊』、『僱人敲邊』這種營銷手段其實很早就有。」在唐健盛看來,網紅店「充場」這一營銷手段並不是什麼新「套路」,近幾年之所以重新受到社會關注,是因為在網際網路時代,這一營銷方式的「影響」和「獲益」都被放大了。
以前,商家僱人排隊只能影響到線下人群,作用和影響力都有限。但現在,商家將「託」起來的線下排隊「火爆」場景,運用網絡廣泛傳播,線上線下結合的「套路」,將營銷和消費更緊密結合,「收割」和損害了更多消費者利益,甚至以此「收割」加盟商。
「這樣的『小投入大產出』,背後的商業利益巨大,也就被更多商家看中和運用。」唐健盛提醒,「對商家而言,不能為了逐利而不擇手段。」他同時認為,此類現象的背後,儘管涉及法律問題,但更亟待重視的是網際網路時代的商業道德問題。網際網路領域諸多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比如刷單等等,應更加重視商業道德標準和行業自律,以彌補法律不周延和滯後性的局限。
近年來,「充場」現象有愈演愈烈趨勢,如何源頭治理?彭輝建議,一方面,行政監管執法部門應主動作為,更好借力大數據及科技手段固定證據,公正執法,起到震懾作用。作為消費者,除了擦亮雙眼外,也可以積極檢舉揭發此類違法行為,社會各方面共同維護良好營商環境。
兼職參與「充場」
是否存在違法風險?
記者注意到,在商家的「充場」營銷中,被組織前來排隊的「兼職」人員不可或缺。
而通過搜尋引擎關鍵詞檢索不難發現,網上類似的兼職招聘仍然「火熱」。那麼,這樣的「兼職」是否存在違法風險?
「兼職人員明知這種虛假宣傳行為,仍然幫助弄虛作假確實不對。但很難說存在違法犯罪的風險。」 謝向英律師表示。
對此,劉路律師則持不同觀點。他認為,兼職人員為了「蠅頭小利」,明知自己行為屬於充場行為,會對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產生誤導,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該行為已構成欺騙性銷售誘導,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明令禁止的行為。
彭輝亦認為,「兼職排隊人員明知自己是虛假排隊的情況下,仍參與其中。說明其有主觀故意,屬於共同違法行為,必然存在違法風險。」他提醒類似兼職者,應把握底線,不要因貪圖便宜而陷入違法卻不自知。
記者 | 胡蝶飛
攝影 | 王湧
編輯 | 謝錢錢
原標題:《滬上「網紅」奶茶店僱人排隊,現已閉店!「火爆」場景背後的法律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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